給立哲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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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哲:1、我説“越出‘邊界’的談論明顯是一種錯誤”是指:用邏輯的(科學的、實證的)方法談論“邊界”以外,或期待“邊界”以外的清晰,明顯是不會有結果的。原因簡單:邏輯,不過是宇宙之無限可能中的一種。
但並不是説就沒有談論它的另種可能;比如用猜想,即你説的“類比”和“悟”也並不是説這樣的談論就毫無意義,其意義恰恰在於觸到了“邊界”以及這“邊界”將為“悟”提供怎樣的“啓示”2、其實那天你還説了一句很有深意的話,即:沒有誰能夠找到無限。換句話説就是:沒有任何存在可以抵達(或就是)無限。再換句話説:存在即有限。再換句話説:無限即不存在。再換句話説:無限的存在,恰是因為有限的反襯(比照和猜想),否則它無聲無息、無從存在。
因而,無限並不獨立(或客觀)地確有,而是相對於有限而存在。
3、當然我們可以設想,無限以無限多的狀態客觀地存在着,但結果註定還是茫。這茫導致兩種可能:一種是為這茫中的生命尋找意義,另一種則利用這神秘來打造——説到底還是世俗的——權力。所以,種種信仰看似千差萬別,實際無外乎兩種取向:期求權力的,多半是以許諾一個可及的天堂(用你的話就是“上帝有了邊兒”)為特徵;而期求拯救的,則看重這一條無極之路上的愛願。
4、拯救,何以偏偏要倚重愛,而非恨,也非其他呢?這問題曾讓我惑很久。現在我這樣想:唯愛願可以順應無限,或體現危險;愛,必意味着朝向他者的尋找與連接,乃至使一條無限之路趨於有序,即充滿快或歡愉。而恨,則意味着斷裂和封閉,從而導致無序和毀滅。而其他,不管什麼,除非利於愛願,其實都是白搭;比如阿波羅登月,其意義,恰在於證明了科學之於人生意義的無效——即無論科學發達到什麼程度,人生的謎題都不因之而有所改變。
5、當然,一切有限系統都難免耗散殆盡(收斂),終將走向無序和毀滅。人類的理和愛願自然也不例外。這就必然地提出了你説的問題:愛和向善的內部意義和外部意義各是什麼?假定其內部意義已屬確然,問題便只是它的永恆了。這問題稍後再説。
6、語言總是包藏許多暗示。
“沒有誰能夠找到無限”暗示了:必須有誰在找,無限方可顯其不可以被找到的屬。而“設想無限的存在”則暗示了:唯當有人在設,在想,否則它本就不發散任何信息。所以,一切討論無限的嘗試,無不先自暗示了一個前提:有限之物,或有限之觀察點的先在。
7、時間最是一個謎團。但時間肯定是宇宙的一種客觀特嗎?我倒以為,説它是人的一種主觀特更為確切。或者説,它是宇宙的無限可能之中所包含的,所誕生的,(由人所體現的)一種可能與一種限制。每一種可能,同時都是一種限制,此即“維”也。就是説:是人生的矢量質,使宇宙有了時間。而在上帝眼中,則未必如此(即你所説的瀰漫或密度體系)。
8、據説在宇宙被創造的瞬間,便誕生了無限的可能(無限之維)。所以,沒有時間,或有着另樣的時間的存在,都是創世神的事,這類事件只給人以限定——限定在此一時空之維,並不向人敞開他的緣由,所以也不要向他要求意義。而啓示神是有時間的,它來到此一時空之維與人共歷同樣的困苦,即所謂“道成身”吧。——你可以把這想像成是一種思悟的降臨,向無奈中的終生要求意義。
這便又提出一個問題:如何證明神的存在?
回答之一:既有被創造物,順理成章就應該有個創造者,此即創世神——且先不管他叫“上帝”還是叫“大爆炸”回答之二:既處於無奈,又要求着意義,啓示之神便應運而生——他不用邏輯説服你,他用邏輯的無能來説服你,故曰“啓示”他強行地,要一種看不穿“邊界”、看不見終極的生命,必須接受一種終極價值——具體是什麼另當別論。但凡智力健全者,都必然地會在那“邊界”上為自己樹立一種信念——這便是啓示神的作為。
9、回過頭來再説愛願。設若前述理解不錯,時間確是由人所體現的宇宙質之一,那就不能以一概全,以時間概念去猜想“外部”前面説過了:無限之所以在,必以有限的比襯為前提。那麼就是説,大凡無限得以顯現處,必有有限在那兒猜想,否則無限就會壓縮為零(或大爆炸之前的奇點)。那麼是不是説“外部”只要存在,便必有其——類似於時間的——過程在展開,便必有其——作為比襯的——有限系統存在?這有限系統不叫人也行,但總之是一種生命。我猜:生命並不是蛋白質的專利,生命可有其各式的形式與基質。
好了“外部”要麼沒有,要麼就仍然是有限與無限的對峙。倘是後者,是有限知與無限未知的永恆對峙“輪迴”或“靈魂的延續”等等是否就已得到證明?——當然還是猜想。
10、再説“內部意義”事實上我們也只能探討“內部意義”其實這“內部意義”的優劣,剛才已經説過了。再想強調的是:愛,必須首先是一種個體信奉,否則會導致思想的捆綁,神價值一旦公有,結果難免又是專制。但是,愛,又必然是以關注他者為特徵、為己任的,自我封閉和拒斥他者恰恰是恨的源。——這是另一種問題了,很大的問題,科學、哲學最終都要落實其中的問題。
11、説點另外的想法:我總以為,未來的科學(尤其是物理等等)必要引入心理參數,即觀察或觀察點。其實“相對論”已然表明了這一點。現代物理學(比如“量子力學”和“測不準原理”)似乎也已證明,失去觀察的所謂“本質”很可能是一種虛妄。因而我想:所謂永恆,即是有限與無限的永恆比襯,即是觀察與被觀察的永恆對峙,即是“我”與他者的永恆共存。
倘其真若如此,死是什麼呢?
鐵生200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