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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節:管教孩子過嚴或過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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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孩子的獨立人格父母與孩子之間更應是真誠的平等的朋友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千萬不要把孩子當做自己的附屬品。要讓孩子從小學會獨立、學會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約束自己。

給孩子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要給孩子一定的"權利",給孩子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不要過分看管,更不應實施監控。應讓孩子有權擁有一定的隱私。父母不必對孩子的什麼事情都十分清楚。該讓孩子自己做的事就應讓其自己去做,該孩子自己管的事就讓其自己管。千萬不要把給予孩子時間和空間當做是對孩子的施捨,千萬不要在這方面和孩子講條件,否則,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傷害。如果孩子從小沒有任何自由支配的時間和空間,孩子失去的不僅僅是自由,更嚴重的是,孩子會失去健全的人格。

為了自己的孩子學有所成,父母對孩子實施一定的管束是十分必要的。但要做到管之有方,管之得法,管之有度。父母管理孩子絕不是越嚴越好,越苛刻越好,要放與管相宜。正如幼苗需要自由的空氣和燦爛的陽光一樣,否則,再好的苗子也不能吐芬芳,再聰明的孩子也不能健康成長。中國有句古訓——"嚴師出高徒"。這句古訓本身並沒有錯,但很多父母在理解和運用時過了頭,不僅傷害了孩子,有的甚至毀了自己孩子一生。

總之,幫助孩子成為健康、快樂、能自立的個體,應該是家長最基本的教育目標。要創造寬鬆自主的環境氛圍,把孩子當做跟自己一樣平等的人來理解他、尊重他,滿足孩子的心理需求,使他能夠快樂、主動地成長,同時還要懷着一份平和適度的期望去看待他、欣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