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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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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我們的唱片專輯發行之前一個星期,他們第一次展開行動,通過電話威脅我們。

搖滾樂隊血鬼萊斯特的保密工作耗費巨資,幾乎滴水不漏。甚至我自傳的出版商們也給予了完全的配合。在長年錄音和電影拍攝工作期間,我在新奧爾良沒有遇見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也沒聽説他們在此地逡巡。

然而,他們還是通過某種方式查到了我們登記的電話號碼,在電子答錄機裏留下了勸誡,還給我冠上了稱號。

放者。我們知道你在做什麼,我們命令你停止。”

“出來讓我們見見你。量你也不敢出來。”我讓樂隊蟄居在新奧爾良一座種植園可愛的老宅裏,他們一邊大麻煙,一邊為他們斟上唐佩裏濃美酒,我們全都厭倦了期待和準備,渴望見到舊金山現場音樂會的第一批觀眾,渴望品嚐成功那最初的鮮明滋味。

我律師克麗斯汀因為第一批電話留言趕來了——答錄機如何捕捉到那些塵世之外的嗓音讓她到不可思議——半夜裏,我把我的音樂家們載去機場,我們向西部飛去。

那之後,就連克麗斯汀也不知道我們在何處藏身。音樂家他們自己都不十分確定。

在卡米爾峽谷的一座莊園的豪華宅邸中,我們第一次通過電台收聽了我們的音樂。當看到我們的第一部電影通過有線電視網絡在全國範圍內播放的時候,我們高興得翩翩起舞。

每個夜裏,我獨自來到海濱城市蒙特雷和克麗斯汀互通消息,然後向北去搜尋獵物。

我駕着那輛時髦又馬力強大的黑保時捷,一路向舊金山駛去,以令人醉的高速駛過海岸公路的急轉彎。舊金山廣闊的下城區籠罩在一片純淨的黃光暈之中,在這裏我比以往更加殘忍和緩慢地尾隨着我的目標,都是一些殺人犯。

緊張的氣氛讓人難以忍受。

我還是沒有看見任何同類,也聽不見他們的動靜。我只有來自於那些素未謀面的不死者們的電話留言:“我們警告你,不要再瘋狂下去了。你不知道自己在玩一個多麼危險的遊戲。”接着錄下來的是凡人無法聽見的低語:“叛徒!”

放者!”

“站出來吧,萊斯特!”就算他們果真在舊金山搜尋,卻也從未遇見過我。那時的舊金山是一個人口稠密、擁擠不堪的城市,而我悄然獨行一如既往。

終於,電報雪片一樣飛進我們設於蒙特雷的郵箱裏。我們做到了。專輯銷量打破了這裏和歐洲的紀錄。舊金山的演出結束之後,我們可以隨意去任何城市表演。從大陸西岸到東岸,我的自傳出現在所有的書店裏。

血鬼萊斯特》居於銷量榜首。

舊金山的夜間捕獵結束之後,我沿着長長的迪維德羅大街行駛。保時捷黑的身軀慢慢駛過廢棄的維多利亞式房屋,我尋思在其中哪一幢裏——如果確有其事——路易斯把《夜訪血鬼》的故事講述給凡間的男孩聽。我一直在思念路易斯和加百列,有時也想到阿曼德。我還會想起馬略,我説出了整個故事、背叛了的馬略。

是《血鬼萊斯特》的電子觸手伸得太遠,觸動了他們嗎?他們看過電影《馬格納斯的遺產》、《惡之子》、《必須守護之神》嗎?我想到了過去那些被我披了名字的同類:梅爾、潘多拉,還有受詛咒的拉姆西斯。

實際上,無論保密工作或者防護措施多麼嚴密,馬略一樣能找到我。他的力量甚至可以跨越美洲廣袤的土地。如果他在看,如果他聽見…

我又做了過去那個夢,搖動電影攝像機手柄的馬略,以及必須守護之神的聖殿裏、牆壁上忽隱忽現的圖案。就連回憶也清晰到不可思議的程度,我的心臟不由怦怦跳動。

漸漸地,我意識到我對孤獨的概念有了新的詮釋,而對於衡量那正向世界的盡頭蔓延的寂靜,也有了全新的方法。打破這片寂靜惟一的東西,就是答錄機裏那超自然的嗓音,那越來越惡毒卻不具有任何形象的留言:“別膽敢踏上舊金山的舞台,我們警告你。你的挑釁太鄙,太狂傲。我們會不惜一切,即使鬧出公開的醜聞,也要懲罰你。”古體語言和確鑿無誤的美國口音攙和在一起,那彆扭的覺讓我發笑。他們是什麼模樣呢,這些現代血鬼?一旦他們步入不死者的行列,是否更願意修身養、接受教育薰陶?他們是否具有某種特定的風格?他們三五成羣地生活在一起,還是像我喜歡的那樣,開着大型黑摩托車四處遊蕩?無法壓抑的興奮在我體內蔓延。我徹夜獨自駕車兜風,收音機喇叭傳出我們的音樂,此時我到體內漲滿了一種完全出自人的火熱情。

我想要按着我的人類夥伴“小堅餅”、艾利克斯還有萊瑞希望的那樣演出。經過灌製唱片、拍攝電影這些令人筋疲力盡的工作,我想要讓我們一起,在歡呼尖叫的人羣面前一展歌喉。偶爾,我會想起很久前在雷諾得劇院裏的那些夜晚。回憶起的都是最古怪的細節——我把白的油彩塗抹在臉上時的那種觸,脂粉的氣味,還有雙腳踏上舞台、地燈的光芒從後面過來的那一刻。

回憶一齊向我湧來,倘若馬略的憤怒也隨之而來,那我咎由自取,不是嗎?舊金山深深引了我,也從某種程度上征服了我。想象我的路易斯在這裏的情景,並非一件困難的事情。這裏的格局幾乎是威尼斯式的,五顏六的大廈和公寓樓房拔地而起,調灰暗,一座連着一座,遍佈在窄小、陰暗的街道兩旁。無論山巔還是山谷,燈光搖曳生輝,無處不在;鬧市區裏,一羣羣摩天大樓拔地而起,金碧輝煌,彷彿霧的海洋中一座童話般的森林。

每個夜晚我回到卡米爾峽谷的時候,都要取出從新奧爾良轉發至蒙特雷的一袋袋歌來信,我一封封拆閲,尋找血鬼的字跡:筆畫痕跡較重,字體略顯古舊——超自然的天賦一.在手寫信件中表現出來,若是到了讓人難以容忍的程度,那字體看上去就會彷彿帶着一種哥特式的風格。可是,除了凡人狂熱的崇拜,我什麼也沒找到。

親愛的萊斯特,我的朋友謝麗爾和我都深愛着你,我們排了整整六個小時的隊,居然還是沒能買到舊金山演唱會的門票。請你寄兩張門票給我們吧。我們願意做你的祭品。

你可以我們的血。

舊金山演唱會的前夜,凌晨三點鐘:卡米爾峽谷這涼的綠天堂還在沉睡。在這巨大的“匪窟”之中,我躺在面朝大山的玻璃牆前面打盹。我不停地做着關於馬略的夢。馬略在夢裏對我説:“為什麼你不顧忌我的報復?”我回答説:“是你先拋棄了我。”

“那不是理由,”他説。

“你總是行事衝動,你想把所有的碎片全拋向空中。”

“我想要改變現狀,我想推動事情發生!”我説。我在夢裏叫喊起來,忽然間,我意識到周圍卡米拉峽谷這所房子的存在。只不過是一個夢,一個薄脆的凡問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