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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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半強迫地參加了工作室的開幕小酒會後,我終於可以回家省親了。
因為我打算在家裏住上十天半個月,所以那位掛着我『戀人』頭銜的惡霸男人跟我約法三章後,才不怎幺高興地送了我回中部的老家。
回家守則第一條:手機不準關,每天他至少會打兩次電話給我;另外,為了防止通話過久,還強制給我一副耳筒機,要我講電話時一定要戴上。
在我着實覺得麻煩的時候,他還抬出一堆醫學理論跟研究數據,説我腦袋已經夠鈍了,不需要費電磁波麻痹(真可惡)。
第二,如果要回北部一定要告訴他,不準自己一個人偷溜回來。
因為他堅持接送是他的權利,另外還附加我一定會不清楚大眾通工具為理由駁回上訴,讓我敢怒不敢言,因為大眾通工具的難懂複雜路線一直是我的致命傷。
第三,除了家人以外,不準跟其它人約會,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至於那個後果是什幺,因為他眼裏的光芒讓我我不太敢問,所以只好乖乖嚥下問題點頭。
其實我很懷疑他怎幺有辦法知道我有沒有出去約會,因為一個北一箇中,就算我去約會了他也不知道才對。
約法三章,雖然有點被強制的覺,但大體上還不算太難的條件;所以假期的前一個禮拜,我還算過得很愜意自在,只除了一件事情──“瑞?啊,中午陪媽去吃飯。”又是吃飯?我回來第七天,這已經是第七次了!
“媽…,”我有些無奈地嘆氣道“你不要再抓我去相親了,我才二十四歲,你不要這樣急好嗎?更何況我──”我又不喜歡女孩子。
最後一句話被我在肚子裏,帶着苦澀悶重地化開,卻久久不散。
不能説,也不敢説呀…説了,只會引起軒然大波,而我…沒有那種勇氣面對。再美再温馨的親情,都不能保證他們會接受我的向,更何況我是獨子。
承傳香火的壓力,總是沉甸甸地壓在我肩頭上。
“吃個飯而已嘛。”老媽倒是説得輕鬆自在,笑咪咪的“做做朋友也好呀。”做朋友是可以,但是一但我跟你嘴裏的『朋友』出去約會一兩次,你就會問我要不要娶人家回家了!
我在心底咕噥,卻也沒敢把話説出口。
“總之,你這種變相式的相親我不想去。”我打定主意一定要推掉這第七個相親宴會,要不那種難消化的尷尬氣氛下還總是得吃油膩膩的大餐,我的胃實在是受不了這種折磨。
“可是我跟人家約好了啊!”我這樣一説,老媽立刻一臉的哀怨“要不你今天陪我去,明天就不這樣了。”你昨天跟前天都是這樣講!
“我胃不舒服不去,你帶葳葳去吃就好。”我硬是不上當,反正咬定今天絕對不去就是了。
葳葳是我大姐六歲大的女兒,因為住得很近,所以常常有事情就帶回家請老媽帶個幾天。反正她在家也是閒着,倒是很樂意有孫女陪;基於這點,大姐就有了個不支薪且隨時可以支持的褓母。
“瑞?啊…”老媽還不死心,想開口遊説。
“媽,我真的沒興趣啦!”眼見我真的死不肯去,老媽皺了下眉,卻突然像是發現新大陸似地興奮問“我知道了,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喜歡的人?我大吃一驚,心跳猛漏了一拍,心虛地説不出話來。
“我就知道,你每天都在講電話,一定是有喜歡的女孩子!”老媽此刻的表情,簡直像是中第一特獎,只差沒拿擴音器廣播。
“不、不是…不是女孩子…”我立刻結巴了起來,只能説出這句唯一算是立場堅定的話來反駁。
我説不出是不是喜歡他,但唯一能確認的一點,就是黎靖偉是男的,而不是女的。
“哎,一定是啦,你不用不好意思。”她笑得開心極了,連平常少講的方言都出口了“有水無?帶回來給我看啦!”(台語方言:有水無=漂不漂亮)“真的…真的沒有!我沒有女朋友啦!”我極力掙扎反駁,無奈每天電話熱線是事實,唯一不同的是別…最難啓齒的一點呀!
“啊?真的不是喔?”看我急得冒汗,老媽又下了個自以為是的定論“我知道了,你還沒把到對不對?”正確來説,是他還沒把到你兒子啦!
“差、差不多是這樣…”無奈之餘,也只好硬着頭皮認了。
“喔,那她名字咧?今年幾歲了?家裏是做什幺的?生是什幺時候?”還以為應該沒問題了,結果老媽又開口一迭連串地問了起來“你跟我説一下,我幫你們合八字看看…”還合八字?八字還沒一撇咧!老媽,拜託你別攪和了可以嗎?
就在我快要技窮了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