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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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戊子朔,賈易上疏言:“蘇軾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雲‘民亦勞止’,引用厲王詩,以比熙寧、元豐之政。弟轍早應制科,試文繆不及格,幸而濫進,與軾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至引李林甫、楊國忠為喻。奏既入,又有別疏。宰執進呈,具言易前後異同之語,退,復具奏曰:“臣等竊知易乃王安禮所善,安禮以十科薦之。今羣失職之人,皆在江、淮,易來自東南,此疏不惟搖動朝政,亦陰以申羣小之憤。”乃詔與易外任,尋以本官出知廬州。
庚寅,遼主以霖雨罷獵。
辛卯,詔御史台:“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舉。”壬辰,翰林學士承旨蘇軾罷。軾既為賈易誣詆,趙君錫相繼言之。後數,入見,具辨其事,因復請外。詔以龍圖閣學士知潁州。
乙未,御史中丞趙君錫罷為吏部侍郎,以附和賈易論蘇軾也;尋出知鄭州。
己亥,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
壬寅,遼主幸慶州,謁慶陵。
乙巳,詔章惇復右正議大夫。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當復,故有是詔。給事中硃光庭言:“惇不當用常法敍復。”於是更詔候一期取旨。
己酉,修《神宗寶訓》。
癸丑,詔:“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餘降官等。”初,兩宮幸李端願宅臨奠,既還,蔡確母明氏自氈車中呼:“太皇萬歲,臣妾有表。”衞士取而去。及三省進呈明氏馬前狀,太皇太后宣諭曰:“蔡確不獨為詩謗讟,緣此人於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確當便死。此事公輩亦須與掛意。”劉摯曰:“只為見呂惠卿二年量移,便來攀例。”蘇轍曰:惠卿量移時,未有刑部三年之法。”呂大防乞令開封府發遣,從之。既而摯以發遣為太甚,大防復奏乞且令開封府告示,硃光庭封還錄黃,言:“確罪比四凶,豈有復還之理!乃以刑部常法預先告示,理極不可。”遂寢前詔。摯乃令本房出告示,不復坐聖旨;既不復降錄黃過門下,給事中雖再論列,不可得矣。
甲寅,王巖叟言:“秋氣已涼,陛下閒燕之中,足以留意經史。舜雞鳴而起,大禹惜寸陰,願以舜、禹為法。”帝曰:“朕在中,常觀書不廢也。”帝問巖叟從誰學,對曰:“從河東寧智先生學,後歷仕四方,無常師。”帝問:“何自識韓琦?”對曰:“因隨侍閒居北門,始識琦,遂薦闢學官,又闢幕府,復隨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琦嘗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寵,後不畏死,左右無所避,中間惟有誠意而已,臣佩以終身。”帝稱歎久之。
它,又因入對,論取士,巖叟曰:“天下非無材,取之不遠,採之不博耳。所遷所擢,止於已用者數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搢紳有沈滯之嘆。且如天下郡守、縣令,最可以見治狀,每歲使本道監司舉一二行端良、治狀優異者,朝廷召而用之,則人思自奮矣。”又問:“治道何先?”對曰:“在上下之情通,而無壅蔽之患。上下之情所以通,由舉仁者而用之。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德意,推而達於下,民有疾苦,告而達於上,不以一身自便為心。”帝曰:“安知仁人而舉之?”對曰:“巧言令,鮮矣仁;剛毅木訥,近仁。”帝頷之。
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閏月,壬戌,嚴飭陝西、河東諸路邊備。
甲子,以龍圖閣待制、知鄆州蔡京知永興軍,從呂大防請也。
是,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摯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為吏部尚書,王巖叟曰:“恐公議不協。”既而奏可,巖叟謂同列曰:“必致人言。”錄黃過門下省,範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勔又論其不當。已而三省復用蒲宗孟為兵部尚書,蘇轍言:“前除李清臣,給諫紛然爭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太皇太后曰:“奈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何嘗闕事!今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温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與王珪、蔡確輩並進,意思與今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員,若並用此四人,使互進黨與,氣類一合,不獨臣等無可奈何,即朝廷亦無可奈何。如此用人,台諫安得不言?臣恐朝廷自此不安靜矣。”議遂止。壬申,以知揚州王存為吏部尚書,清臣知成德軍。
刑部侍郎彭汝礪與執政爭獄事,自乞貶逐,甲申,詔改禮部侍郎。
九月,丁亥,邊臣言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踐稼者賑之,失牛者官貸市之。”癸巳,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王普等遷官有差。
詔:“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丙申,遼主還上京。
己亥,本遣使貢於遼。
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議將肆赦,王巖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於聖治也。”乃止。
冬,十月,丁卯,有星晝出東北。
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太學國子祭酒豐稷講《尚書·無逸》終篇。遂幸昭烈武成王廟,肅揖,禮畢,還內。先是範百祿轉對,請視學,故有是舉。
癸酉,御史中丞鄭雍、侍御史楊畏對甚久,論劉摯及蘇轍也。雍言:“摯善牢籠士人,不問善惡,雖贓污久廢之人,亦以甘言誘致。”因具摯黨人姓名:王巖叟、劉安世、韓川、硃光庭、趙君錫、梁燾、孫升、王覿、曾肇、賈易、楊康國、安鼎、張舜民、田子諒、葉仲、趙之、盛陶、龔原、劉概、楊國寶、杜純、杜紘、詹適、孫諤、硃京、馬傳慶、錢世榮、孫路、王子韶、吳立禮,凡三十人。左正言姚勔入奏,並言摯朋黨不公。右正言虞策言摯親戚趙仁恕、王鞏犯法,施行不當。甲戌,摯以鞏為姻家,轍以嘗薦鞏,皆自劾,詔答不允。轍又言:“頃復見台官安鼎亦論此事,謂臣欺罔詐謬,機械深巧,則臣死有餘責,有何面目尚在朝廷!然鼎與趙君錫、賈易等同構飛語,誣罔臣兄軾以惡逆之罪,賴聖鑑昭察,君錫與易即時降黜。鼎今在言路,是以盡力攻臣,無所不至。伏乞早賜責降,使鼎私意得伸。”丁丑,轍與摯俱宣押入對,對已,押赴都堂。摯先出,待命於僧舍,乞賜罷免。庚辰,王巖叟言:“方今戮力盡忠之臣,摯居其最,豈可因一二偏辭,輕示遐棄,安知其間無朋挾私而陰與羣為地者?”不報。太皇太后獨遣中使賜蘇轍詔,諭令早入省供職。
辛巳,帝謂呂大防曰:“論劉摯者已十八章,初不為王鞏事,乃邢恕過京師,摯與通簡,又延接章惇之子,牢籠為它計。”初,邢恕謫永州,舟行過京師,劉摯故與恕善,因以簡別摯,摯答簡,其末雲:“為國自愛,以俟休復。”持簡者問監東排岸官茹東濟:“恕舟安在?”東濟,傾險人也,數有求於摯,弗得,怨之,亟取摯簡,錄其本送鄭雍、楊畏;二人方附呂大防,因釋其語上之。以“休復”為“復子明辟”之復,謂摯勸恕俟太皇太后它復辟也。又章惇諸子故與摯子游,摯亦間與之接,雍、畏遂謂摯延見接納,為牢籠之計。帝於是始有罷摯意。太皇太后亦怒,面諭摯曰:“言者謂卿通匪人,為異地,卿當一心王室。若章惇者,雖以宰相處之,未必樂也。”摯惶恐,退,上章自辨,且求去位。奏入,不報。
遼命燕國王延禧為天下兵馬大元帥,總北南院樞密使事。
癸未,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是,王巖叟奏:“臣之區區有所言,不為一劉摯,為陛下惜腹心之人。”太皇太后宣諭曰:“垂簾之初,摯排斥,實為忠實。但此二事,非所當為也。”巖叟曰:“言事官未必皆忠直。楊畏乃呂惠卿黨,但除陛下腹心,與開道路耳。”甲申,巖叟覆上疏言之。時已有詔鎖學士院草麻制罷摯,而巖叟未知也。
十一月,乙酉朔,摯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鄆州。麻制以從摯所乞為辭。給事中硃光庭封還,曰:“摯有功大臣,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言者以光庭為黨,亦罷知亳州。
摯峭直,有氣節,不為利怵威誘。自初輔政至為相,修嚴憲法,辨白正,孤立一意,不受請謁。然勇於去惡,竟為朋讒奇中,天下惜之。
初,衞樸歷後天一,元祐五年十一月癸未冬至,驗景長之,乃在壬午,遂改造新曆。至是歷成,壬辰,詔以《元祐觀天曆》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