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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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著雍執徐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致和元年,正月,甲戌,享太廟。
命繪《蠶麥圖》。
乙亥,詔:“百司凡不赴任及擅離職者,奪其官;避差遣者,笞之。”監察御史鄒惟亨言:“時享太廟,三獻官舊皆勳戚大臣,而近以户部大臣為亞獻,人既疏遠,禮難嚴肅。請仍舊制,以省、台、樞密、宿衞重臣為之。”丁丑,頒《農桑舊制》十四條於天下,仍厲有司以察勤惰。
帝將畋柳林。己卯,御史王獻等以歲飢諫,帝曰:“其衞士毋擾民家,命御史二人巡察之。”占城來貢方物,且言為趾所侵,詔諭解之。
僧道匿商税。
辛巳,靜江猺寇靈川、臨桂二縣,命廣西招討之。
戊子,罷河南鐵冶提舉司歸有司。
大都及河間、大名諸路飢,賑之。
二月,庚申,詔改元致和。
免河南自實錢糧一年,被災州郡税糧一年,民復業者差税三年,疑獄系三年不決者鹹釋之。
癸亥,解州鹽池黑龍堤壞,調悉休鹽丁修之。
賑陝西諸路飢。
三月,庚午,雲南安龍寨土官岑世忠與其弟世興相攻,籍其民三萬二千户來附,歲輸布三千匹,請立宣撫司以總之,不允。置州一,以世興知州事,知縣二,聽世忠舉用,仍諭其兄弟共處。
達實特穆爾、都爾蘇,言災異未弭,由官吏以罪黜罷者怨悱所致,請量才敍用,從之。
辛未,大天源延聖寺顯宗神御殿成,置總管府以司財用。
己卯,帝御興聖殿受無量佛戒於帝師。庚辰,命僧千人修佛事於鎮國寺。
甲申,遣户部尚書李嘉努往鹽官祀海神,仍集議修海岸。丙戌,帝師命僧修佛事於鹽官州,造浮屠二百一十六,以厭海溢。
帝畋於柳林,以疾還宮。時簽收樞密院事雅克特穆爾兼總環衞,以帝在位五年,本未固,而都爾蘇狡愎自用,人心不附,遂謀立武宗之子以徼大功,諸王滿圖、阿穆爾台、太常禮儀使噶海齊、宗正達嚕噶齊庫庫楚等亦與雅克特穆爾謀曰:“主上之疾臻,今將往上都,如有不諱,吾黨扈從者執諸王大臣殺之,居大都者即縛大都省台官,宣言太子已至,正位宸極,傳檄守禦諸關,則大事濟矣。”戊子,帝如上都,滿圖、庫庫楚等扈從,西安王喇特納實哩居守,雅克特穆爾亦留京師。
賑河南、四川飢。
夏,四月,丙申,欽州猺黃焱等為寇,命湖廣行省備之。
己亥,達實特穆爾、都爾蘇請凡蒙古、目人效漢法丁憂者除其名,從之。
己酉,御史楊倬等以民飢,請分僧道儲粟濟之,不報。
戊午,偽造金銀器。
是月,崇明州大風,海溢。
五月,甲子,遣官分護民還鄉,仍聚至千人者杖一百。
丙寅,廣西普寧縣僧陳慶安作亂,僭號,改元。
癸酉,籍在京民廢疾者,給糧遣還。
大理怒江甸土官阿哀你寇樂辰諸寨,命雲南行省督兵捕之。
庚辰,有星大如缶,其光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