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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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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元劉整請教練水軍五萬及於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癸酉,元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是,元主如上都。

壬午,詔建機速房於中書。時襄城既失,賈似道覆上書言:“事勢如此,非臣上下驅馳,聯絡氣勢,將有大可慮者。”帝曰:“師相豈可一離左右!”似道乃建機速房,以革樞密院漏兵事、稽遲邊報之弊。

太學生郭昌子上守備六策:一曰分遊擊以屯南岸,二曰重歸、峽以扼要衝,三曰備鄂、漢以固上,四曰調兵以護漢、江、五曰備下以絕窺伺,六曰飭隘口以備要害。

元立皇子燕王珍戩為太子,守中書令兼判樞密院事。劉秉忠薦中山王恂以輔之,元主以為太子贊善。敕兩府大臣:“凡有啓稟,必令恂與聞。”恂言:“太子天下本,付託至重,當延名德與之居外。況兼領中書、樞密之政,詔條所當遍覽,庶務亦當屢省。”又以遼、金之事近接耳目者,區別善惡上之。太了問恂以心之所守,恂曰:“嘗聞許衡言,人心猶印板然。本不差,雖摹千年,板皆不差;本既差矣,摹之於紙,無不差者。”太子曰:“善”!

夏,四月,詔以範天順、牛富死節襄、樊,官其二子,賜土田、金

甲申,以汪立信為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

辛卯,以趙溍為沿江制置使,兼建康留守。溍多獻寶玉於賈似道,故有是命。

元將相大臣皆以南伐為請,召姚樞、許衡、圖克坦公履等問計。公履等曰:“乘破竹之勢,席捲三吳,此其時矣。”元主然之,以史天澤、阿珠、阿爾哈雅行荊州等路樞密院事,鎮襄陽;哈坦、劉整、達、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陽。天澤等陛辭,詔諭以襄陽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仍以鈔五千錠賜將士及賑新附軍民。

五月,壬子朔,元定內外官,復舊制,三歲一遷。

戊辰,元詔:“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以八月內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庚辰,詔:“諸人上書,請以丞相賈似道督兵者不允,餘付機速房。”六月,前四川宣撫司參議官張夢發,上書陳危急三策:曰鎖漢江口岸,曰城荊門軍當陽界之玉泉山,曰峽州宜都而下,聯置堡寨以保聚民,且守且耕。並圖上城築形勢。似道不以上聞,下京湖制司審度可否,事竟不行。

左藏東庫蹇材望,上書言邊事大可憂者七,急當為者五,不報。

己丑,刑部尚書兼給事中陳宜中,言襄、樊之失,皆由范文虎怯懦逃遁,請斬之;賈似道不許,止降一官。監察御史陳文龍,言文虎失襄陽,猶使知安慶府,是當罰而賞也。趙溍息小子,何足以當大閫之寄!請皆罷之。似道大怒,黜文龍知撫州,旋又使台官李可劾退之。

癸卯,京湖制置司汪立信奏:“臣奉命分閫,延見吏民,皆痛哭涕,言襄、樊之禍,皆由范文虎及俞興父子。文虎以三衙長,聞難怯戰,僅從薄罰;其侄天順守節不屈,或可少贖其愆。興奴隸庸材,務復私怨,判劉整,毒至今;其子大忠,挾多資為父行賄,且自希進,今雖寸斬,未足以快天下之忿。請置之重典,則人心興起,事功可圖。”詔除大忠名,循州羈管。

時國勢危甚,太府寺丞陳仲微上封事,其略曰:“襄陽之陷,其罪不專在於庸閫、疲將、孩兵也,君相當分受其責,以謝先皇帝在天之靈。天子若曰罪在朕躬,大臣宜言咎在臣等,宣佈十年養安之住繆,深懲六年玩敵之昨非。救過未形,固已無及;追悔既往,尚愈於。或謂覆護之意多,克責之辭少;或謂陛下乏哭師之誓,師相飾分過之言,甚非所以恤死義,祈天悔禍之道也。今代言乏知之士,翹館鮮有識之人,脂茹柔,積習成痼,君道相業,兩有所虧。顧此何時,而在廷無謀國之臣,在邊無折衝之帥!監之先朝宣和未亂之前,靖康既敗之後,凡前近冕旒,硃輪華轂,俛首吐心,奴顏婢膝,即今奏賊稱臣之人也;強力事,捷疾快意,即今叛君賣國之人也。為國者亦何便於若人哉!國者進慆憂之欺以逢其君,誤國者護恥敗之局而莫能議,當國者昧安危之機而莫之悔。臣常思之,今之所少,不止於兵,閫外之事,將軍制之,而一級半階,率從中出,斗粟尺布,退有後憂,平素無權,緩急有責。或請建督,或請行邊,或請築城,創聞駭聽,因諸閫有辭於緩急之時,故廟堂不得不掩惡於敗闕之後。有謀莫展,有敗無誅,上下包羞,噤無敢議。是以下至器仗、甲馬,衰颯龐涼,不足以肅軍容;壁壘、堡柵,折樊駕漏,不足以當衝突之騎。號為帥閫,名存實亡也。城而無兵,以城與敵;兵不知戰,以將與敵;鬥不知兵,以國與敵;光景蹙近目睫矣!惟君相幡然改悟,天下事尚可為也。”似道大怒,黜仲微江東提點刑獄。

元以劉整、阿爾哈雅不相能,分軍為二,各統之。

元高麗經略實都等以兵入耽羅,撫定其地。詔以迪裏巴為耽羅國招討使,尹邦寶副之。

初,元趙良弼使至本,其太宰府官來索國書,良弼曰:“必見汝國王,始授之。”越數,復來求書,且以兵脅良弼,良弼終不與。後又聲言:“大將軍以兵十萬來求書。”良弼曰:“不見汝國王,寧持我首去,不可得也!”本知不可屈,乃遣人送良弼至對馬島。及是始還,具以本君臣、爵號、州郡名數、風俗土宜來上。元主曰:“卿可謂不辱君命矣!”閏月,丙申,前臨安府司法梁炎午陳攻守之要五事,不報。

辛未,無敕翰林院纂修國史,採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元阿哈瑪特等屢毀漢法,國學諸生廩食或不繼。秋,七月,許衡請還懷孟,元主以問翰林學士王磐,磐對曰:“衡教人有法,諸生行可從政,此國之大體,宜勿聽其去。”元主又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竇默為衡懇請,乃聽衡還。劉秉忠、姚樞及磐、默等,復請以贊善王恂主國學,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為助教,庶幾衡之規模不致廢墜;從之。

元人城馬鬃山,戊戌,知合州張珏擊走之。

初,蒙古兵入蜀,珏副王堅協力戰守;堅還,以珏代之。自開慶受兵,民凋敝甚。珏外以兵護耕,內教民墾田積粟;再期,公私兼足。劉整既叛,獻計自青居進築馬鬃、虎項二山,扼三江口以圖合州,遣統軍哈喇帥兵築之。珏聞哈剌至,乃張疑兵於嘉渠口,潛師渡平陽灘,火其資糧器械,越寨七十里,焚船場,由是馬鬃城築卒不就。珏善用兵,出奇設伏,算無遺策。其治合州,士卒必練,器械必,御部曲有法,雖奴隸,有功必優賞之;有過,雖至親必罰,故人人用命。

元主以天下獄囚滋多,敕諸路自死罪以下縱遣歸家,期仲秋悉來京師聽決。囚如期至,元主惻然。八月,庚戌,詔並赦之。既而命詞臣作詔戒諭天下,皆不稱旨,王磐獨以縱囚之意命詞,元主喜曰:“此朕所言而不能者,卿乃為朕言之。”賜酒嘉獎。

九月,辛巳,以章鑑籤書樞密院事,吏部尚書陳宜中同籤書樞密院事。

冬,十月,元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元西蜀都元帥伊蘇岱爾與皇子西平王鄂羅齊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

十一月,壬午,封皇子為嘉國公。

以李庭芝為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夏貴為淮西制置使兼知廬州,陳奕為沿江制置使兼知黃州。庭芝請分所部兩淮為二司,故以淮西付貴。奕以兄事賈似道玉工陳振成以求進,自小官曆顯要,遂掌兵,擢分閫。

起前直學士院文天祥為湖南提刑。天祥因見故相江萬里,萬里素奇天祥志節,語及國事,愀然曰:“吾老矣,觀天時人事,必當有變。世道之責,其在君乎!君其勉之!”元大司農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內秋禾始收,請農民覆耕,恐防芻牧。”元主以農事系民生命,詔勿

是歲,元諸路大水、蝗,賑米凡五十四萬餘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