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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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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丙辰,詔湖南帥臣趙師恕進兩秩,以平衡州酃縣寇也。

甲子,樞密副都承旨起以夫言:“臣嘗歷考《秋》與歷代志紀,食為咎,食淺者禍淺,食深者禍深,大要在修德政以弭之。乃季冬朔,歷家預言食將既。夫食,猶曰古所有之異也。然與金木水火四星俱躔於鬥,食將既。則四星俱見,中見鬥,則古之所無之異也。鬥分屬吳,禍福有歸。望陛下亟側身修行,則太陽當為之不虧。不則如佔者言,咎已著明,禍必隨應。宗社事重,生靈事重,可不念哉。”丙寅,詔權免明年正旦朝會。辛未,損膳,避朝。乙亥,大赦。

十二月,戊寅朔,有食之。

樞密副都承旨兼右司郎官王伯大言:“今天下大勢,如江河之決,下而不可挽。其始也,搢紳之論,莫不口誦詠,謂太平之期可喬足而待也。未幾而以治亂安危之幾為言矣,又未幾則置治安不言而直以危亂言矣,又未幾則置危亂不言而直以亡言矣。嗚呼!以亡為言,猶知有亡也,今也置亡而不言矣。人主之患,莫大乎處危亡而不知;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

“陛下親政,五年於茲,盛德大業未能著見於天下,而招天下之謗議者,何其藉藉而未已也!議逸之害德,則天下將以陛下為商紂、周幽之主;議戚宦近習之撓政,則天下將以朝廷為恭、顯、許、史、武、韋、仇、魚之朝;議儔佞朋之吳國,則天下又將有漢黨錮、元佑黨籍之事。數者皆犯前世危亡之轍,忠臣志士憤言之。陛下雖御治朝,親儒者,修詞飾,而終莫能弭天下之議。言者多,聽者厭,天是厭轉而為疑,疑增而為忿,忿極而為愎,則罪言黜諫之意已藏伏於陛下之中,而凡迕己者皆可逐之人矣。彼中人之,利害不出於一身,莫不破崖絕角以阿陛下之所好;其稍畏名義者,則包羞閔默而有跋前疐後之憂;若其無所顧戀者,則皆攘袂遠引,不願立於朝矣。

“陛下試反身而自省曰:吾之制行,保無有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者乎?徒見嬖暱之多,選擇未已,排當之聲,時有聞,則所謂神之內守,血氣之順軌,未可也。陛下又試於宮閫之內而加省曰:凡吾之左右近屬,得無有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言,不復猜覺者乎?徒見內降幹請,數至有司,裏言除官,每實人口,則謂浸潤不行,徑已,未可也。陛下又試於朝廷政事之間而三省曰:凡吾之諸臣,得無有讒説殄行,震驚朕師,惡直醜正,側言敗度者乎?徒見剛方峭直之士,昔者所進,今不知其亡,柔佞闒茸之徒,適從何來,遽集於此,則謂舉國皆忠臣,聖朝無闕事,未可也。

“未以陛下之好惡取捨,無非有招致人言之道;及人言之來,又復推而不受;不知平之際遇信任者,肯為陛下分此謗乎?無也。陛下誠能布所失於天下,而不必為之曲護,凡人言之所不貸者,一朝赫然而心去之,務使蠹盡去,孽種不留,如月之更,如風雨之迅,則天下之謗自息矣。陛下何憚何疑而不為此哉!”己亥,詔罷天基節上壽。

壬寅,詔衡州置雄楚軍五百人。

丙午,出豐儲倉萬石,贍臨安貧民。

蒙古耶律楚材薦楊奐為河南路徵收課税所長官兼廉訪使。奐將行,言於楚材曰:“僕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財賦,已非所長,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急而擾之,糜爛必矣。願假以歲月,使得‮摩撫‬瘡痍,以為朝廷愛養基本萬一之助。”楚材甚善之。奐既至,以簡易為治,按行境內,親閲監務,月課有以增額言者,奐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嘉熙二年蒙古太宗十年,正月,戊申朔,詔:“侍從、台諫、卿監、郎官、帥臣、監司及前宰執、侍從,舉曉暢兵機、通練財計者各二人;三衙及諸軍都副統制舉堪充將材者二人。”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余天錫為端明殿學士、同籤書樞密院事。

己未,詔:“淮西被兵久,近令荊湖制置使史嵩之應援黃州,淮東制置使趙葵應援安豐,俱能命將出師。捷收上聞,朕深嘉嘆,可令學士降詔獎諭。有功將士姓名,令制司等第具上推賞。光州、信陽二城,並當乘勝共圖克復。”辛酉,以華文閣學士史嵩之為端明殿學士,視執政恩數;寶章閣學士趙葵為刑部尚書;制置並如舊。孟珙而下,遷轉各有差。

二月,甲申,知蘄州張可大伏誅,知安慶府李士達除名,編管雷州;以棄城宵遁也。

丁亥,以大理寺少卿硃揚祖為蒙古押伴使。

庚寅,以史嵩之為參知政事,督視京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

癸巳,大宗正丞賈似道言:“北使將至地界,名稱歲例,宜有成説。”又奏:“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治髒吏,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行之,則財自裕。”戊戌,詔:“近覽李埴奏,知蜀漸次收復。然創殘之餘,綏靖為急。宜施蕩宥之澤,以示憂顧之懷,可令學士院降德音。淮西被兵,近已獲捷,亦合一體施行。”蒙古使王檝入見,議歲幣、銀絹各二十萬。李宗勉言:“輕諾者多後患,當守元約。然比之開禧時物價騰踴,奚啻倍蓰矣!”史嵩之力主和議。宗勉言:“使者可疑者三。嵩之職在督戰,如收復襄、光,扼施、澧,招集山砦,保固江,皆今所當為。若所主在和,則凡有機會可乘,不遠退縮之意,必致虛損歲月,坐失事功。”三月,丁未朔,詔安集淮、蜀軍民。

戊申,以將作監周次説為蒙古通好使,濠州團練使、左武衞將軍張勝副之。

己未,以著作郎兼權工部郎官李心傳為秘書少監、史館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國史實錄。

辛酉,以史嵩之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

夏,四月,庚寅,都省言:“國計軍需,多仰鹽課。乾道以來,歲額六十五萬有奇。自鈔法變而請買稀少,亭户失業。請飭江淮諸司、諸屯,毋得私買浮鹽,令提舉司復亭場,委官屬依直收買,是利歸公上。或以贍軍為辭,當核實以聞。”從之。

戊戌,詔:“户部及財用司,應折、沙田、酒息、鹽袋、租谷、絲絹錢,團田沒官田米未催者,悉行拘催,歲終較其數而殿最之。”閏月,丁卯,右司郎官傅康言:“陛下更化之初,嘗置局會計財賦,當時版曹以合發上供之數置籍應詔,今殿最法是也”凡州郡之出納,則不與知焉。請朝廷給降印冊,別其窠名,頒之漕司,下之州郡,每季以冊上於朝,會萃為收,藏之計簿房,命近臣董其事。”從之。

壬申,賜進士周坦以下四百二十三人及第、出身。

五月,辛巳,太白晝見。

癸未,以李鳴復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李宗勉參知政事,余天錫籤書樞密院事。

甲申,喬行簡言:“兵財二端,尤今急務。以兵事委之鳴復,財用委之宗勉,楮幣委之天賜;凡有利病,各務討論,有當聚議者,容臣參酌,然後施行。”從之。

以布衣錢時、成忠郎吳如愚講道著書,隱居不仕,足勸後學,時特補迪功郎,如愚換授從事郎,並充秘閣校勘;喬行簡薦之也。

六月,蒙古築圖蘇湖城,作駕殿。

蒙古貴近臣譖耶律楚材違制庇逃軍,蒙古主怒,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釋之。楚材不肯釋縛,進曰:“臣備位公輔,國政所屬。陛下初令系臣,以有罪也;當明示百官,罪在不赦。今釋臣,是無罪也;豈宜輕易反覆,如戲小兒!國有大事,何以行為!”蒙古主曰:“朕雖為帝,寧無過舉耶?”乃温言以之。楚材因陳時務十策,曰信賞罰,正名分,給俸祿,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選工匠,務農桑,定土貢,制漕運,皆適於時務,悉施行之。

秋,七月,甲戌朔,以霖雨,詔求真言。

庚寅,釋中外杖以下囚,蠲贓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