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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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敦牂正月,盡昭陽作噩八月,凡三年有奇。
o寧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嘉定三年(金大安二年,蒙古太祖五年),正月,庚辰朔,金太史奏:“中有星出,大如盆,其碧,向西行,漸如車輪,尾長數丈,沒於濁中,至地復起,光散如火。”甲辰,下詔招諭羣盜,復詔戒監司、守令曰:“歲比旱、蝗,民食不登,捐瘠亡,良可哀痛。而監司、守令,鹵莽具文,未悉朕志,其能案發而無拘攣與?撫字而無刻薄與?不然,何吾民不安業而忍為盜賊之歸也?”金左丞孫鐸,以議鈔法不合,降濬州防禦使,猶以前論李新喜忤旨故也。
二月,辛酉,黎州蠻自艮溪寨用皮船渡河,攻相嶺寨,統領官董炤引所部兵百餘,由寨後突出御之。賊登堡子城,炤又逐之。賊自旦至晚不得食,走河岸西漢地,土丁知賊飢困,會剿,炤恐分其功,戒勿動。會暮,炤移泊姜地寨,夜,賊潛益兵,詰朝再戰,炤不能支,賊乃收兵而去。安癸仲旋還眉州。
壬午,以工部侍郎王居安知隆興府,督捕峒寇。
是月,金以禮部侍郎耿端義參知政事。
金地大震。
三月,己亥,以湖南轉運判官曹彥約知潭州,督捕峒寇。
庚子,賜彭龜年諡曰忠肅。
甲寅,誅楚州渠賊胡海。
丙辰,以久雨,釋兩浙州縣繫囚。
夏,四月,癸亥,峒寇李元礪偽請降,以書辭侮嫚,不許。元礪遂犯南雄州,官軍大敗。
戊辰,出內庫錢賑行在軍民。
是月,金主命校《大金儀禮》。
會徐、邳二州奏河清五百餘裏,金主以告宗廟、社稷,詔中外。臨洮楊珪上書曰:“河本濁而今反清,是水失其也,正猶天動地靜,使當動者靜,當靜者動,其為災異明矣。且《傳》曰:‘黃河清,聖人生。’假使聖人生,恐不在今。又曰:‘黃河清,諸侯為天子。’正當戒懼以消災變,而復誇示四方,臣所未喻。”宰相以為妖言,議誅之,又慮絕言路,乃詔大興府鎖還本管。”五月,乙未,淮東賊悉平,詔完恤殘破州縣。
甲辰,以去歲旱、蝗,百官應詔封事,命兩省擇可行者以聞。
乙巳,命沿海諸州督捕海寇。
戊申,經理兩淮屯田。
庚戌,以江陵忠勇軍為御前忠勇軍。
癸丑,以久雨,發豐儲倉米賑貧民。
是月,贈硃熹中大夫、寶謨閣直學士,贈蔡元定迪功郎。
六月,丁巳朔,有食之。
丙寅,金地震。
己卯,封楊次山為永陽郡王。
詔:“三衙、江上、四川諸軍主帥核實軍籍,欺冒者以贓論。”是月,李元礪犯江西,池州副都統制許俊、江州副都統制劉元鼎戰不利;知潭州曹彥約又與賊戰,為賊所敗,賊勢益熾。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議平之,而各持其説。運司幹辦李璠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有司貪刻者之,將校之邀功者成之耳。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珏等曰:“幹辦議是。誰可行者?”璠請往,乃駐兵萬安。會近峒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辨士諭以逆順禍福,於是旁峒頗有慕義而起者。
金大旱。金主下詔罪己,賑貧民闕食者,曲赦西京、太原兩路,雜犯死者減一等,徒以下免。
秋,七月,辛卯,申嚴圍田增廣之。
癸卯,定南班宗室為三十員。
是月,金地震,後累月皆震。
八月,乙丑,金立皇子胙王從恪為皇太子。
是月,臨安府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