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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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後聽人家説,女人的錢是最好賺的。
沒錯!想想看,那些海洋xx、skii、lv、gucci…一堆動輒上千、逾萬的高價品,女人掏錢可是毫不手軟!
女人為什麼捨得花大錢打點自己?説穿了不就是女為悦己者容唄!
即使是二十一世紀女權意識抬頭,説打扮是為自己的大有人在,高呼女人要對自己更好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不可否認的,為異而打扮的還是佔大多數。
也就是説,女人花錢的關鍵就在於男人嘍?
不要不承認!女人平時穿的是地攤貨、市場牌,但和男人約會身上的行頭可就不同了!洋裝是名牌、高跟鞋是名牌,連內衣褲都會由“譁哥兒”變成華歌爾!
呵呵呵…也就是因為這樣,她的財源才能廣進吶!
一個高三生怎麼財源廣進?
寇荷苞跩跩的開口,面狡猾笑意。
“靠、男、人!”嚇?莫非她小小年紀不學好,也學人家援、被包養…
欸!她的賺錢管道可是很“合法”的好嗎?開什麼玩笑,靠靈賣錢是很危險的,一個不小心得了什麼aids,那她這一生也甭玩了,而且她有嚴重的神潔癖,要她和不同男人嘿咻,給她一億她也不要。
她作風看似大膽、開放,但在某些部份還是很保守的。
她是靠賣男賺錢啦!
男?有哪個男人願意給她賣?莫非…是她家中老父…寇雙麟?
咳咳咳…當然不是!她家老父要賣,也沒人肯掏錢,除了她家老孃!寇荷苞極力反駁。
那是…
白馬王子!一個血統純正,出身世家,長得又高又帥的美少年!
“莫非是…”
“沒錯!沒錯!”
“他為什麼肯給你賣?”
“因為啊~我是他的救命恩人咩!”答案很明顯了吧?她出賣的男就是在七年前倒楣被她打了通電話救了一命的夏正藍。
救了那小表大概是她到目前為止最得意的事。
原來他是銜着金湯匙出生的大企業小少爺。
夏家全家老小因為她救了夏正藍,待她如同上賓,夏家門户森嚴的大別墅任她出入。而且她救他還不只一次。
升上國中一年級那年的暑假,夏正藍全家到海邊別墅度假,也約寇荷苞一塊去。
那天大人在海灘上,小孩下水玩,結果突來了一個瘋狗把她和夏正藍卷得遠遠的,大人要施救也來不及,眼見兩個小孩就要葬身海底了,所幸寇荷苞是游泳健將,又加上她求生意志相當頑強,手腳並用,腦袋不斷重複…
我不要死!活下去!不要死!活下去…
她一路慢慢的游回來,順便把不諳水,可怎麼也不願鬆開抱住她大腿的夏正藍給拖回來。
從此,夏家人更視她為夏正藍的貴人,待她更是加倍的好,也因此,兩家人來往也就密切起來了。
甚至她國三時父母因為花藝湛被外聘到美國,夏家女主人還捨不得寇荷苞離開,努力的説服寇雙麟夫婦把她留下來,並承諾一定會好好照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