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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圈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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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媽媽現在還好嗎?媽媽開心嗎?

程蘇一顆心真是又高興又掙扎:如果他們真的是重歸於好,那是最好不過了。如果不是…那我要告訴媽媽真相嗎?我要告訴媽媽不要為了我犧牲嗎?我希望媽媽開心…可是這樣一來,爸爸怎麼辦?爸爸其實也很愛媽媽,如果我告訴媽媽真相,媽媽最後不肯選擇和爸爸在一起,爸爸也很可憐…

程蘇看到過爸爸和李茵阿姨分手,當然也看到過爸爸求媽媽回頭。有一次,她曾聽見爸爸和媽媽的對話。

爸爸:“謹慧,你,還怪我嗎?”媽媽:“剛開始是怪你的,後來也就不怪了,其實隨着一年一年長大乃至變老,就越來越明白,我們最終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我們也只能要求自己對自己負責,而不能要求別人對你負責,哪怕是父母、子女,更不用説配偶了。

男女之間,不外乎愛與不愛,你不愛我了,你愛上別人了,你想和別人在一起了,我能怪你什麼?怪你又有用麼?你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這也就夠了。”不要説爸爸,連程蘇都聽得出來,媽媽這樣不怪爸爸比怪他還…還不可挽回。

什麼叫做“你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這也就夠了”?那是不是説明,媽媽對爸爸也就這點要求了,爸爸作為一個老公,媽媽是不予評價的,而且也是不再有要求的。

媽媽以前經常對她説:“蘇蘇,媽媽對你有要求,是因為媽媽愛你,如果不愛你,你是好是歹有我什麼事啊?”爸爸,你完了,你沒希望了。還有一次,爸爸緊緊抱住媽媽不讓她走,媽媽沒有吭聲,也沒有掙扎,只是安安靜靜地任爸爸抱着。

程蘇看得好緊張,她希望媽媽就此和爸爸和好,但是,媽媽那樣的安靜更加可怕,爸爸最後也只能鬆手,爸爸一鬆手,媽媽頭也不回地走了。

那一次,爸爸很傷心,一個人坐在黑暗中煙,一個晚上都沒睡,媽媽告訴那個“程蘇”她要去出差,然後拉着個大箱子出門了整整半個月才回來。

程蘇知道媽媽和誰出去了,和一個叫姜墨予的男人,去了西班牙。

媽媽原來也可以那麼狠的…對爸爸那麼狠…説媽媽狠,那是因為,程蘇不知道,她的媽媽曾經經歷過什麼。

蘇謹慧在二十九歲的生那天,現她的老公出軌,而且出軌對象是她的好朋友李茵。多麼狗血的真實。那一天,他們一家三口在外吃飯,蘇謹慧接了一個電話,是李茵的,祝她生快樂,又問她是不是和老公在一起慶祝,她回答是。

然後過了沒多久,程少南的電話響了,他起身去了外面接電話,回來時説公司有事,匆匆忙忙吃完飯先把她們母女送回家。

蘇謹慧有一種第六,一種讓她難過的第六,在此之前兩三個月來蘇謹慧的種種奇怪的覺,此刻全都指向一種猜測,一種她不想證實卻又不得不證實的猜測。

早已經過多年工作訓練出來的她不,把程蘇安頓睡下後,給妹妹蘇謹思打了個電話,讓她來家裏。

蘇謹思過來後,蘇謹慧只是簡單説了兩句:“程少南可能有外遇,而且對象是李茵,你現在幫我確認一下。”蘇謹思從小是姐姐的好跟班,長大後是姐姐最好的朋友,姐妹間幾乎沒有任何秘密,她也不多問:“姐,你説吧,要怎樣做。”蘇謹慧早就想妥辦法,兩人開車去找了個公用電話亭,她讓蘇謹思先用手機給程少南打電話。

然後,等蘇謹思撥通電話,程少南接起來後,蘇謹慧用公用電話打通了李茵的手機,果然,蘇謹思那邊的電話裏傳來李茵手機悉的鈴聲,然後是李茵的聲音“你好,哪位?”蘇謹慧呆呆地掛斷公用電話,蘇謹思裝模作樣和姐夫説了幾句,似模似樣地説想介紹一個朋友進他公司,然後才掛斷了電話,她難過地看着姐姐,她怎麼會不明白這意味着什麼?

最瞭解姐姐的蘇謹思開着車帶着蘇謹慧兜了一夜的風,她什麼都沒問,姐姐也沉默着什麼都沒説,最後蘇謹慧説:“送我回去吧。”蘇謹思按住她的手言又止:“姐…”蘇謹慧笑了笑,反握住她的手:“放心吧,沒什麼。這還不算是最壞的情況,你看,我現在又不是七老八十,我還年輕貌美着呢,還有,出軌對象不過是一個朋友而已,又不是你。”

“姐!”蘇謹思皺眉,姐姐還有心情開玩笑!”蘇謹慧道:“這説明,事情沒有最壞,只有更壞。好啦,我知道怎麼辦了,你回去吧,記住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知道了,放心吧。”蘇謹思回答,這個姐姐從小就比她聰明,比她有主見,她實在是沒什麼能幫到姐姐的,從來都是姐姐罩着她,蘇謹思唯一能做的就是永遠愛她,支持她。

姐姐不説什麼,她也只好不問,反正姐姐從來都是這樣,不説的你永遠問不出來,想説的她自己會説。

以蘇謹思對姐姐的瞭解,姐姐不會再回頭了。她一直以為姐姐的不回頭是離婚,卻沒想到姐姐並沒有離婚,真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直到有一天,她遇見姐姐和一個英俊的男孩在一起,她才明白,姐姐是用另一種方式離了婚。

蘇謹慧在生那天才現,原來,一張兩人訂立的契約執行到一半,有人中途偷偷違約。

據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國家起源於“契約”人們約定讓渡出個人的部分權利,形成國家的公權,而人們讓渡個人部分權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更好護地保護每個人的私權。

想象一下,一個沒有國家機器的社會,大家都想把個人的利益最大化,想怎樣就怎樣,最後豈不是亂了套,最終一片混亂,到頭來就變成誰的利益都沒法保障。

婚姻也是一紙契約,男女雙方願意共同生活,就必須讓渡出部分自由的權利,這表示你不能再象單身時那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換句話説吧:結婚除了取得與配偶合法圈圈叉叉的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結婚就必須放棄與配偶以外的人圈圈叉叉的權利。

蘇謹慧一直以為,這應該是契約雙方的共識。

可是,程少南背信棄義,關鍵是他隱瞞着這樣的事實,他想同時擁有一個穩定的家,但是他又想擁有牆外的天。

這就象**的官員,制定的遊戲規則是給別人遵守的,而自己卻想越於規則之上。蘇謹慧回家時已經十二點多,程少南還沒回來,她洗了個澡躺下來,實在沒法睡,腦海裏全是一些沒有意義卻又折磨人的畫面:以前她和程少南在一起的情形,她和李茵在一起的情形,還有,就是無盡的想象:程少南是不是對李茵很好,他和她在一起是什麼樣的,還有,他和她上牀的情形,她本無法停止瘋狂奔騰的想象力。

心理學家説,女人往往是被自己的想象力打倒的。

想象現任男友和前任女友之間的濃情意,想象老公與外遇之間的温柔纏綿,想象、想象、想象,瘋狂地想象,等於瘋狂地折磨自己。

也許男友與前任女友也沒那麼甜,也許老公與外遇也未必那麼合拍,但是,女人總想着他和另一個她一定比他和自己來得好,於是,還沒怎麼樣,先把自己打入一個愁苦杯具的世界,先把自己的神打倒。

以蘇謹慧現時的智慧,她本不會去過分關心程少南的歷史問題,哪怕程少南的現行外遇是個她不認識的女人,她都還可以忍住不去探聽、不去想那個女人長得怎麼樣,是個什麼樣的人,可是現在,那個女人偏偏是李茵――從十七歲在大學認識、到現在已經往十三年的李茵!

蘇謹慧盡力地控制自己不要去想那些沒營養的東西,她坐起來開電視,但是無論如何看不下去,換到哪一台都看不下去,她索關了電視,看書,但是,翻了七八本的書,無論如何哪一本都看不下去。

她有一種想砸爛一切的**,算了,她乾脆什麼都不看,繼續躺下去,強迫自己開始想那些曾經追過她的人。

蘇謹慧想:也好,今後,不需要再辛辛苦苦地抵制誘惑了。用最土的話説,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蘇謹慧這幾年來遇到過的誘惑實在太多,她在貿易展局工作,主要負責本市對外貿易的推廣,工作上接觸的人相當多,美麗又能幹的她經常會有人追,而且也都是有財有貌的人,有些明知她有老公也還追。

有些人是認真的,有些人未必,但無論是真是假,她都有分寸,她懂得如何禮貌地拒絕,其中,也會有那麼一兩個,對蘇謹慧可以算得上是一種“誘惑”她不是從頭到尾一點都不動心,因為只要是人,總也會有心的,而且如果人家真是對你很好,怎麼可能不動心?

但是一般來説,覺得自己生活得幸福的女人是不會去冒這個險的,她懂得控制自己:做人不能太貪心,就象漁夫的老婆,最後落了個什麼都沒有。如果她想做十五,那真是易如反掌。

程少南迴來時,她還沒睡着,但是她只裝是睡了,不想問,也沒必要問,也不想説,不想吵,不想鬧,更不想挽回。倔強的她已經在心裏給程少南判了死刑。

蘇謹慧沒想到她的十五來得這麼快,就在第二天。

第二天,蘇謹慧下了班就去游泳,她每天都堅持遊八百米,那一天,她不知道自己遊了幾千米,她只是不斷地遊,游到疲力盡,走出遊池的那一剎那,失去水中浮力的支撐,她腿一軟,差點跪下去,幸好旁邊一雙有力的手扶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