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番外—李錦之蘭芷流來水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小錦,又來看妹妹了。”吳蘭芷的母親抱着小蘭芷在院子裏幹活,一邊收拾着撿來的棉花,一手拍着懷抱裏的小蘭芷,看到李錦過來,便笑着問。
李錦現在已經是十三歲的大男孩了,高高地個子比起吳蘭芷的母親還要高。不過卻因為總是吃不飽的緣故所以看上去很瘦,前後一把骨頭。不過倒是長了一張俊臉,聽到阿姨這樣問他,倒是不好意思地紅了紅臉點點頭。
“阿姨,讓我抱妹妹吧!您幹活不方便。”李錦麻利地將自己的書包放下,主動伸過來手。
吳蘭芷的母親笑笑倒是也沒推辭,便將才三個月大的小蘭芷到李錦的手中。他們夫兩個也是外地人,初來乍到的在這裏也不容易,和李錦母子倒是也惺惺相惜。難得這個孩子倒是個好的,對他們家女兒喜歡的緊,她又要幹活自然也樂意將孩子給他帶。
李錦雖然是個男孩子,可是帶孩子卻是細心的很。也不是第一次給她看孩子了,所以孩子給他她完全放心。
當然,吳母也沒有虧待他,家裏有些好吃的都會拿出來給他吃,反正自家孩子還小,也不會吃這些東西。一開始李錦還推辭,後來估計是實在饞的很了,也就接受,一邊幫着吳母帶孩子,一邊吃着吳母給他的零食。
李錦的母親也就在那家小飯店打工,每個月的工資只有三百多。雖然李錦在這個鎮上的中學上學,一個學期的學費也就是三百塊錢,不過對於租房子住的母子二人來説,這點錢還是很拮据的。打從李錦小時候就沒吃過零食,而吳父吳母則不同,吳蘭芷這個時候年齡還小,又是吃母,所以用不了多少花費。
吳父還做了一點小生意,怎麼着也比一般給人打工掙的多點,家裏的零食就沒斷過。兩家離得又近,李錦又經常幫着來看孩子,所以能經常吃到吳家的零食也是理所當然的。
那段子是李錦覺得最開心的子,可以有零食吃,也可以照看可愛地小妹妹。
吳蘭芷自小就乖,軟軟香香的小孩子抱在手中,有的時候李錦來回晃晃手臂,她都能睡着的。所以李錦衝着這個孩子比零食的興趣更大,畢竟那時候他沒有夥伴,有什麼話也不能跟母親説,母親只會哭而已。於是,這個小傢伙便成了少年傾訴的對象。
他是因為喜歡吳蘭芷才總是往吳家跑,可是別人卻不這麼認為。那時候小鎮上還都是一家一個院子,而且又都習慣不關院門。李錦在院子裏看孩子吃東西的事情,難免會讓別人看見,於是就有幾個羨慕嫉妒恨的小孩,終於嫉妒心戰勝了被捱打的心,在李錦去上學的路上將李錦給堵在小巷子裏。
李錦的衣服還是兩年前的衣服,對於一個正長身體的大男孩來説,別説是兩年前的衣服,就算是當年的,年頭的衣服年尾都穿不了。所以這衣服穿在他身上,整整短了半截,上衣短了半截,褲子更是能當七分褲穿。而且都已經洗的發白了,看上去破破爛爛。
不過李錦打小就有這種氣勢,就算是一身破爛穿在他身上,他都愣是能穿出一身冷豔高貴來。看到四個將他堵在巷子裏的少年,先是冷哼一聲,隨後輕蔑地説:“不怕捱打了,上次沒打怕嗎?”李錦説話喜歡挑着眼睛,給人一種覺就像是看不起人似的。不過他的確是看不起這四個小子,跟他同年卻比他矮一截,而且學習成績又差,本就不像他,即便是回到家看孩子不復習也能考出個好成績。
少年心,他還是驕傲的。即便是一身破衣,可是卻還有讓他覺得驕傲的地方。
“你有什麼了不起的,小叫花子,看看你身上穿的衣服,嘖嘖嘖,真破,你還好意思取笑我們。”四個少年為首的一個聽到李錦的諷刺,立刻也冷嘲熱諷地反擊,打架打不過,成績比不過,他也只能嘲笑他身上的破衣服了。
但是李錦最不在乎的就是這個,他總覺得以後憑着他的本事,早晚會穿上更好的衣服。麻雀安知鴻鵠之志,他以後是要在鎮上開大飯店的,這一時的落魄又算什麼。所以對於四個少年的嘲諷,撇了撇嘴不屑一顧。
而他輕蔑地態度又將四個少年怒了,少年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其實大家都知道打不過他,就算是他們四個人一起上,也不一定是這個狼崽子的對手。可是被他這樣連着嘲諷,血氣方剛的四個少年又怎麼咽得下這口氣。打不過也要打,年少衝動本就如此。
所以生氣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四個人吶喊着就朝李錦衝了過去。
李錦從他第二次對四個人出輕蔑地態度起,他就知道今天難免還會大幹一場。所以在四個人還沒開始衝過來時,李錦便開始解自己的扣子了。雖然衣服很破,可是他也就這兩身衣服,萬一再因為打架而扯破了,估計他也只能是、奔了。
在四個少年衝過來時,他就將衣服好折得整整齊齊地放在一邊。然後咬了咬牙,瞬間就猩紅了眼眸,朝着四個少年揮舞起了拳頭。
在他第一次打架的時候他就知道,一定要拼盡全力。如果你不拼盡全力地去打別人,就只剩下捱打的份。而且打架打得多了他也得到了一些經驗,比如一羣人同時過來羣毆時,就逮着那個小頭頭狠命地打,保管最後贏得是自己。
這一次他又是如此,看準了哪個起頭的,便使勁地朝他又是揮拳頭又是踢腿,雖然自己背上腿上也捱了不少的拳頭和腳印。不過他覺得他再堅持兩分鐘,應該就能勝利了。
可是沒想到就在這還差兩分鐘的時候,突然一聲嬌斥地聲音在巷尾響起:“住手,王所長來了,你們還不快點住手。”
“啊,王所長來了。”壓着李錦拳打腳踢的一個少年聽到這聲叫喚,嚇得立刻停手,並且也叫了一聲。其他兩個一聽也趕緊住手了,而被李錦壓在身下被他很狠命打的那個少年也嚇了一跳,立刻舉着手投降道:“別打了別打了,王所長來了,還不快跑。”説着趁着李錦息時,趕緊從他身下面溜出來,然後和另外三個少年一窩蜂地逃離這地方。
王所長是這個鎮子上一個小派出所的所長,鎮子不大,不過該有的還是都有的。王所長最恨這些半大孩子整天打打殺殺,一碰到這些必抓。然後按上小氓的名頭,親自給送回家去。
被派出所的人送回家,這面子裏子上都不好看呀!而且可不是白送的,還要罰款,不多不多也要五十塊錢,夠一家人三天的伙食費了。擱在哪個大人身上都會心疼,所以送回家後還會被父母以不長進的名頭,給胖揍一頓。
所以每當有孩子打架,只要一聽到王所長的名字,都會嚇了立刻作鳥獸散狀,一窩蜂地跑開的。
李錦也怕王所長,他倒不是怕萬曉會打自己,從小到大她都沒動自己一手指頭過。他怕的是會罰五十塊錢,本來家裏就拮据,再罰款估計一個星期都不要吃飯了。
不過倒是也不驚慌,才十三歲就比別的孩子早很多,也很懂得審時度勢。大家總歸要找到兩個人才能稱為打架,其他人都跑了,就剩他一個,就算是王所長想抓他,也沒喲證據證明他在打架呀!
所以別的人都跑了,只有他一個慢里斯條地從地上爬起來,先是拍了拍自己褲子上的土,然後才慢悠悠地看向巷子口。看看是誰給他們報的信,也算是一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