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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你們都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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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出一枚金幣,莫凡馬上便打聽出哪裏有馬車出售或出租。

這裏倒是要比一般的地方熱鬧許多,看馬的買馬的賣馬的,租車的買車的賣車的,多如過江之鯽。

莫凡隨便在裏面轉了轉,始終不知道該選什麼車才好。不過他知道自己還是買車比較划得來,因為租車雖然便宜,可車畢竟是人家的車,要打扮也有不方便,再説了買車也花不了多少錢,至少對於莫凡還説不算什麼。

眼看着已偏西,市場上那些車不是太爛,就是要價太離譜,得莫凡很是着急——儘管現在有錢了,也不能忘本的亂來吧,被宰的覺總是不的。

不過就在莫凡快將整條街逛遍的時候,一輛不錯的馬車出現在他眼前。其實所謂不錯,也就是車輪車軸之類的還能運動自如,離真正的好車的距離還是相當之遠的。

車倒是其次,莫凡最主要的是看中了那個車的主人。

大家千萬不要誤會,車的主人絕對不是美女,甚至本就不是女人,而是一個一身破舊的年輕人。

至於莫凡為什麼會看重這個他僅僅只看過一眼的人,那就是他在這個落魄潦倒的男人眼中找到了一絲在其他人眼裏找不到的落寞。

莫凡相信自己的覺和經驗,在他看來能表現出落寞眼神的人一定是個情豐富的人,而情豐富地人不該是個商。當然他的這個經驗對他自己是無效的。

儘管有經驗作為依據,可一向不喜歡陷於被動的莫凡並不明白的向這個賣車人表示自己的意思,反而對着周圍所有賣車人高喊着買車。

不過因為莫凡的穿着,周圍地賣車人本就是充耳不聞,很一致的將他給忽略掉了,除了莫凡看中地那個年輕人。

那個賣車的年輕人也只是瞄了他一眼,不過僅僅是這一眼就讓莫凡對自己的眼光很是滿意了。

為了進一步證實自己的經驗。莫凡故技重施,從口袋裏又掏出滿滿一把黃燦燦的金幣衝着人羣大聲叫買。

這樣一來。莫凡一下子就從“狗不理”變成了眾人眼裏的香餑餑,賣車人個個都是一臉媚笑的擠向莫凡。

作為回報,莫凡也統統將這些只認識金幣地傢伙給無視掉,可是讓他納悶的是那個賣車的年輕人還是隻瞄了他一眼,直接將他手上的那把金幣忽略掉,就若無其事的低下腦袋幹自己的事去了。

這可把莫凡的好奇心給挑了起來。這世界上居然還有不愛金幣的人?

確實是讓莫凡匪夷所思,自從他來到這個世界以來。還真沒見過不愛金幣地人,就連那些一個個富得油的達官貴族也是視錢如命,難道這樣一個窮得連車都要賣掉的窮人會不愛錢?

莫凡很想把年輕人拉到一邊詳細問問,可是那些一個個眼裏全是金光閃閃的賣車人將他圍得水不通,讓莫凡不勝其煩。

最後把莫凡惹急了,乾脆扯開嗓子喊了一聲:“我這裏還需要二十個人幫忙,願意跟我去的就給我拿了錢讓到一邊去。”喊罷,莫凡將手中的那把金幣朝天一扔。原本擁擠地人羣一下子就哄而散,紛紛忙不迭的彎爭搶地上地金幣。

莫凡輕鬆的越過瘋狂的人羣,來到那個賣車的年輕人身邊:“他們都在撿錢,你為什麼不撿?”年輕人冷冷的看着莫凡,只是搖了搖頭。

靠!這麼傲慢?莫凡有些受不了了,他可以蔑視自己的錢。但怎麼可以這樣蔑視自己?

“你的這輛車要賣多少?”莫凡見時間已經不早了,懶得再去想很多,直接開口問價。

年輕人又伸出手,朝莫凡豎起食指。

莫凡點了點頭,心想價格還算公道:“十個金幣?好的,我買了。”一聽莫凡這話,周圍那些撿完了金幣,恭恭敬敬的站在一邊守侯地買車人羣裏出一片低低地議論聲。站在人羣最前面的幾個人在頭接耳地時候,不時眼中滿是嫉妒加羨慕的看上那賣車的年輕人一眼。其實也就莫凡這個不懂市場行情的大頭認為這個價格公道,在這樣的舊車市場裏。就算是年輕人這輛看是和去最順眼的馬車最多也就能賣上六七個金幣。一般的破車能賣三四個金幣就可以跑到一邊偷笑了。要知道在這個世界裏一個金幣完全可以供一個普通的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過上三四個月之久。

就在同行們嫉妒羨慕得要死的時候,那個年輕人卻搖了搖頭。再次在莫凡的面前豎起了那食指。

不是十個金幣?!是一百個?

莫凡有些吃驚了,忍不住再仔細的把這車給打量了一遍,灰不溜秋的車蓬、烏漆麻黑的車木,再加上一匹瘦得看上去馬上就會嚥氣的老馬,就這麼個德,按道理值不了這麼些錢呀。

不過趕時間的莫凡不在乎這麼點,反正今天買衣服的時候肯定是被宰了,也不在乎再捱上一刀,誰叫自己趕時間呢?

“行行,一百金幣就一百金幣。”誰知道令莫凡以及在場所有人都跌破眼鏡的是,這個一臉木然的年輕人還要搖着腦袋,將那他幹得跟竹節一樣的食指舉得高高的。

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