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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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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這個字眼真好聽。”

“誰教給它們製造水的?”

“誰教給我製造水的?”

“你明明知道這樣的答案是愚蠢的。”

“對不起。”

“過去。我總是認真地看待人們愚蠢的回答。那個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是一個里程碑。”

“我成了許多。”

“對世界來説代價可謂浩大,”説這番話時我便知道弗蘭克肯定聽不進去。

“過去,別人可以毫不費力地恐嚇我,因為我自己信心不足。”

“只要鋭減地球上的人數,就能大大有助於緩和你自己特殊的社會問題。”我又對這個聾子説道。

“你告訴我,你告訴我憲竟是誰教給螞蟻製造水的?”他又一次向我挑戰。

“我多次明確地告訴他,是上帝教給它們的。但繁瑣的經驗告訴我,我這個税法他既不會反對,也不願接受。他還會發瘋似的一遍又一遍地提出這個問題。

我走開了,正象《博克濃的書》中規勸的那樣:“對那種挖空心思去了解什麼事的人要多加小心,他們瞭解了之後就會發現自己並不比過去更聯盟。”博克儂還告訴我們:“他對於無知而而又不肯花苦功夫去了解目已人深惡痛絕。”我去找我們的畫家小牛頓去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塔斯馬尼亞人我在離山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找到了正在畫一幅狂風勁吹、萬物倒伏的風景畫的小牛頓。

他問我是否願意開車帶他到波利瓦大街去搜集作畫的顏料。他自己不能開車,他的腿夠不着踏板。

“於是我們就出發了。在路上我問他是否還有慾的要求。我哀嘆自己是一點也沒有了,連這方面的夢都不做一個,慾望殆盡。

他告訴我説:“我過去常常夢見二十尺、三十尺乃至四十尺高的女人呢!可是現在怎麼樣?天啊!就連那烏克蘭的小株儒的模樣我也忘得一乾二淨了。”我記得曾經讀過關於塔斯馬尼亞上人的文章。塔斯馬尼亞人習慣體。當他們在十七世紀和白人相遇時,他們對於農業、畜牧業及任何一種建築都十分陌生,甚至連火都不知道。在白人眼中,他們無知而可卑。第一批從英國來的移民把他們當做獵物。這些土人發現生活是如此乏味,於是放棄了繁殖。

我對牛頓説我認為現在也有一種同樣的絕望在閹割我們。

牛頓的見解十分明:“我想一切牀上的興奮都與人類繁衍子孫的興奮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當然,假如我們當中有一個正當生育年齡的女人,或許情況會完全不同。可憐的黑茲爾已經老了,連個痴呆兒也生不出來了。”牛頓説他知道很多有關痴呆兒的情況。他上過為殘疾兒童開辦的學校。他有好幾個同學就是痴呆兒。

“我們班寫作最好的是一個叫做默娜的痴呆兒——我是説她的書法寫得好,不是説她寫的東西有多麼好。大啊!我有好多年沒想到她了!”

“那個學校好嗎?”

“我只記得校長一天到晚老是訓話。他總是由於我們搗了什麼亂而在擴音器裏大聲責駕我們。而且他的第一句話總是:‘我真是煩死了,膩透了…”

“這正是我平最常有的覺。”

“可能你就應當有這種覺。”

“牛頓,你説話象一個博克儂教徒。”

“為什麼我不該象呢?據我所知,只有博克依教是唯一的論述過侏儒的宗教。”在我還沒有寫這本書的時候,我鑽研過《博克儂的書》。但是我沒有注意到任何有關株儒的評述。幸虧牛頓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這段用詩文寫下的論述淋漓盡致地暴了博克依教的自相矛盾:以謊言掩蓋真實的絕對必要與謊言掩蓋真實的絕對的不可能

“侏儒闊步走,派頭竟十足;如入無人境,中有成竹:身材無大小,全憑我盤算;自忖是巨人,便是頂天漢。”第一百二十六章繼續吹奏罷,輕鬆的管樂!

“多麼令人沮喪的宗教!”我大叫一聲,接着便把話鋒一轉,説到了烏托邦,談到一旦這世界溶化了,它是什麼樣子,該是什麼樣子,將是什麼樣子。

但是博克俄對烏托邦也有研究,並且寫了一本他稱之為“博克儂的共和國”的有關烏托邦的書,這就是《博克依的書》第七卷,在那本書裏有這樣可怕的警句:“給雜貨店辦貨的那雙手要統治這個世界。”

“建立共和國時,我們先要有一家聯營的雜貨店,一家聯營的食品店,一家聯營的煤氣房和一種普及全國的遊戲。隨後,我們便可以撰寫憲法。”我氣得駕了博克依一聲;“黑畜生!”隨後,我又一次轉開話題。我談到個人的有意義的英勇行為。我特別讚揚了朱利安·卡斯爾和他的兒子所選擇的死法。當龍捲風依然還很兇猛的時候,他們父子步行到森林中的“希望與同情之家”去,將他們所有的希望和同情奉獻。我在可憐的安吉拉的死法中也看到了人生的壯麗。她從波利瓦的廢墟中撿起一隻單簧管就立即吹奏起來,全然不顧管嘴可能被“九號冰”污染過。

我用沙啞的嗓子低聲説:“繼續吹奏吧,輕鬆的管樂!”牛頓説:“講了,可能你也會找到個乾淨的死法。”這也是一句博克依教的話。

我無意中説我想攀登麥克凱布山的頂峯,在那裏上富有某種意義的標誌。一我把手猛地從方向盤上拿開。一指給他看那山頂上是多麼空蕩。

“可是牛頓,該立個什麼樣的標誌才好呢?究竟立個什麼呢?”我又用雙手抓住了方向盤,説:“世界的末到了;我在這裏,幾乎是最後一個人了“最高的山在那裏,遙遙可見。我現在知道我的‘卡拉斯’都在從事什麼活動了。牛頓啊!它已經晝夜工作了可能有五十萬年了,就為的是讓我爬上那座高山。”我搖搖頭,幾乎哭了出來。

“但是。上帝,我該拿着什麼東西上山呢?”我問着,視而不見地看着窗外,走了一英里多路才意識到我正凝視着一位坐在路邊的、年老的黑人的眼睛,一位活着的有人種的眼睛。他正坐在路邊上。

我放慢車速,一接着就把車停住了。我用雙手矇住了眼睛。

“怎麼啦?”牛頓問…

“我看見博克儂了,他就在那邊坐着呢!”第一百二十七章結局他坐在一塊石頭上。他赤着腳。他雙足已和“九號冰”凍在一起。他只披着一塊釘着藍線束的白牀單。那些線乘構成了四個字:卡莎·蒙娜。他沒有注意到我們的到來,他一隻手拿着鉛筆,一隻手拿着紙。

“您是博克依吧?”

“什麼事?”

“我可以問問您現在正在想什麼嗎?”

“年輕人!我正在想《博克儂的書》的最後一句話該怎麼寫!是該寫最後一句話的時候了。”

“想起來了嗎?”他聳聳肩,遞給我一張紙。

下面就是我從這張紙上讀到的話:“假如我是一個年輕人,我就要寫一部人類的愚蠢史;我要爬到麥克凱布山巔,仰面躺在那裏,把我寫的那部歷史書放在頭下當枕頭。我要從地上拿取一些能夠把人變成雕像的藍白兩的毒藥,把自己也變成雕像,變成一尊仰面而躺、滿臉獰笑對着那個人所共知的人歪眉科眼的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