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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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月裏又一件為人引作談助的“怪事”是,軍機忌滿六人的傳説“不可不信”有人指出:從同治以來,軍機兩滿兩漢,加上恭王,一直是五個人。光緒二年三月,景廉入值,不久就出事:文祥病歿。光緒五年年底,李鴻藻丁憂服滿,即將復起,預定仍舊入值軍機,等於又是六個人,而除夕那天,沈桂芬突然下世。以後左宗棠進軍機,幸虧不久就外放到兩江,得以無事。年前王文韶罷官,翁同和、潘祖蔭翩入樞廷,當時便有人擔心要出事。果不其然,潘祖蔭養在京的老父潘曾綬,好端端地忽然一病不起,潘祖蔭只當了三十多天的軍機大臣。
這一下,刑部尚書的底缺,亦得開掉。漢侍郎之中,沒有資望恩眷都可以升為尚書的人,而慈禧太后很想用彭玉麟作兵部尚書,因而將張之萬調到刑部,新補兵部尚書彭玉麟未到任前,派户部尚書閻敬銘兼署。
潘祖蔭閉門“讀禮”自然也要思過。回想任內兩件大案,一件雲南報銷案,倒是每一步都站得住,另一件王樹汶的冤獄,就不同了。從頭想起,先辦得不錯,中途走了歧路,幾乎鑄成大錯。
這一案的變化,起於塗宗瀛的調任湖南巡撫,河南巡撫由河東河道總督李鶴年繼任。任愷跟李鶴年的關係很深,便抓住機會,想靠巡撫的支援,維持原案。李鶴年本來倒也沒有什麼成見,只因河南的京官,為這一案不平,議論不免過分,指責他偏袒任愷,反出李鶴年的意氣,真的偏袒任愷了。
但是王樹汶不是胡體安,已是通國皆知之事,這一案要想維持原讞,很不容易。因此、任愷為了卸責,又造作一番理由,説王樹汶雖非胡體安,但接贓把風,亦是從犯。依大清律:強盜不分首從,都是立斬的罪名,所以原來審問的官吏,都沒有過失。
一件冒名頂替、誣良為盜的大案,移花接木,避重就輕,變成只問王樹汶該不該判死罪?正犯何在,何以誤王為胡?都擺在一邊不問,言官大為不滿,紛紛上奏抗爭。於是朝命新任河東河道總督梅啓照複審。
梅啓照衰病侵尋,預備辭官告老了,當然不願意再得罪人,而且所派審問的屬員,亦都是李鶴年在河督任內的舊人,因而複審結果,維持原案。復奏發刑部,秋審處總辦趙舒翹認為前後招供,疑竇極多,建議由刑部提審。奉到上諭:“即着李鶴年將全案人證卷宗,派員妥速解京,
刑部悉心研鞠,務期水落石出,毋稍枉縱。”這一下李鶴年和梅啓照都不免着慌。楊乃武一案是前車之鑑,浙江巡撫楊昌浚和奉派複審的學政胡瑞瀾,所得的嚴譴,他們當然不會忘記。於是商量決定,特為委託一個候補道,進京遊説。此人是潘祖蔭的得意門生,居然説動了老師,維持原讞。
但趙舒翹不肯,以去留力爭,公然表示:趙某一天不離秋審處,此案一天不可動。潘祖蔭勸説再三,毫無用處,而就在這相持不下之際,潘祖蔭報了丁憂。
辦完喪事,預備扶柩回蘇州安葬,此去要兩年以後才能回京,在京多年的未了之事,要作個結束。細細思量,只有這一案耿耿於懷,因而親筆寫了一封信給張之萬,坦然引咎,説為門下士所誤,趙舒翹審理此案,毫無錯誤,請張之萬格外支持。
就為了有這樣一封信,趙舒翹才能不受干擾,盡心推問,全案在二月底審問確實,王樹汶得以不死,而承審的官員,幾於無不獲罪。鎮平知縣馬翥革職充軍,李鶴年和梅啓照“以特旨審要案,於王樹汶冤抑不能平反,徒以回獲屬員處分,矇混奏結。迨提京訊問,李鶴年復以毫無
據之詞,曉曉置辯,始終固執,實屬有負委任,均着即行革職。”冤獄雖平,但這一案並不如楊乃武那一案來得轟動,因為一則案內沒有小白菜那樣的風
人物,再則雲南報銷案峯迴路轉,又是一番境界了。
被革了職的潘英章,由雲南的督撫,派人解送進京,一到就被收押,不準任何人跟他見面。但一關好幾天,並未提堂審問。這因為張之萬不如潘祖蔭那樣有魄力。期望分擔責任的人,越多越好,要求加派大員查辦。軍機處問了惇王的意思,奏請加派户部尚書閻敬銘,刑部左侍郎薛允升會同辦理,因而耽誤了下來。
當然,審問潘英章,並不需他們親自到堂,各派親信司官,連同趙舒翹,一共是五個人會審。
“潘英章!”趙舒翹問道:“你跟崔尊彝等人,是何關係,先説一説。我可告訴你,你是革了職的,不説實話,就會自討苦吃。”在用刑的威脅之下,潘英章非常知趣“我一定説實話。崔尊彝是雲南善後局總辦,同官一省,向來好,周瑞清是世
。”他説“龍繼棟原是我當知縣的時候的幕友,知縣
代,虧空了一筆公款,是龍繼棟拿他的住屋借了給我抵債的。”
“李鬱華呢?”
“李鬱華到雲南做過考官,因為是同鄉,彼此有過往來。”
“你跟崔尊彝是怎麼起意,進京來遊説雲南報銷案的?”
“崔尊彝為報銷案很着急,急於了結以後,預備辭官回家。去年我補了永昌府,奉旨進京引見,崔尊彝亦要進京,當時便託我替他幫忙,找周瑞清託户部司員代辦,較為省事。這完全是因為怕户部書辦有意刁難的緣故。”問到這裏,趙舒翹先看一看由順天祥、百川通兩家查出來的帳目,記明崔尊彝由雲南匯到京裏的銀子是十八萬五千兩,另外借用順天祥兩萬八千兩,總數二十一萬三千兩。這筆鉅款的來路去向,一直不明,此刻清楚了潘英章的人事關係,便得從這裏入手,查問究竟,案情就容易清楚了。
於是他問:“匯到順天祥的銀兩總數,你知道不知道?”
“當然知道,共計十八萬五千兩,公款只有十萬七千六百兩…。”這筆公款是預備辦報銷津貼部裏用的,此外有崔尊彝、潘英章私人的款子,以及代雲南官員匯到京裏的私款,總計十八萬五千兩。編列三個字號:福、恆、裕。如果是公款開支,便用“福記”名下的存款,而這個户頭,最初只支用了五萬兩。
“到京以後,我就找周瑞清談報銷的事,周瑞清不願意管,再三懇求,他才答應…。”潘英章彷彿有些礙口似的,停了下來。
“答應了怎麼樣?”潘英章想了一會,終於老實招供“周瑞清到户部去打聽,這個案子歸雲南司主稿孫家穆承辦。正好龍繼棟跟孫家穆同司,所以託他跟孫家穆去商量,講定津貼八萬兩,先付五萬。
後來在周家付了孫家穆四萬五,餘款…。”
“慢點!”會審的沈家本打斷他的話問:“説定五萬,怎麼又變了四萬五?”
“是這樣的,”潘英章很吃力地説“我請周瑞清扣下五千兩,等到兵、工兩部議準,手續都清楚了以後再付。”
“那麼,其餘的三萬兩呢?”
“其餘三萬兩,等崔尊彝到京,結案以後自己付。”
“既然這樣,扣下五千兩在情理上就不通了。如果你認為孫家穆沒有辦妥,兵、工兩部未曾議準,可以扣住那三萬兩不給,為什麼先扣五千兩?”沈家本問道“你想想看,是不是情理不通?”他問得含蓄,趙舒翹卻是直揭其隱“這五千兩,”他問“是不是給周瑞清的酬勞?”潘英章早就在路上便接到警告了,千萬不能牽涉到周瑞清跟他以上的人物,所以用斬釘截鐵的聲音答道:“決不是!”
“然則所為何來?好了,這話暫且也不問你。”趙舒翹説:“你再往下講。”
“到後來我就不大問到這件事了,一來要忙着引見,二來,水土不服、身子不,一直在龍家養病。”
“龍繼棟也用過百川通的銀票,是你送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