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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揮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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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我!”就有打手要來抓自己的手,蘇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畢竟是個有功名的秀才,那打手也有些懼怕,將手縮了回去。

小環還在喊:“快把這人轟出去!”蘇木一揮袖子,淡淡一笑:“原來是這事啊,我也不想做太多解釋。士林所傳言者,不過是以訛傳訛,雲卿姑娘又不是親眼所見,居然也將謠言當真了?”雲卿其實對蘇木還是非常要好的,尤其是他先前説起茶道來顯示出淵博的知識,和高雅的生活‮趣情‬,內心,並不覺得此人乃是不堪的小人。

嘆息一聲:“蘇公子,你還是走吧,我也累了,至於你那首《長相思》是不是剽竊,對我而言,又什麼什麼要緊?”可表情分明有些不屑和惋惜:如此風雅之人,怎麼做此下作之行?

這表情雖然一閃而逝,卻一絲不差地落到蘇木眼裏。

看來,今天不拿出點真本事來,還真要被人當成抄夫和下小人了。

我蘇木今天來這裏不就是想借雲卿之口,洗刷掉我身上的污名嗎?

好,就從這首《長相思》開始吧!

蘇木哈哈大笑起來,笑得奔放肆意。

“不就是一曲《長相思》而已,別人説我抄襲宋詞。蘇木不屑辯解,區區一闋曲子詞,對我來説不過是舉手之勞,又何必廢話?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雲卿見蘇木不肯離開,又説出這種話來,心略微不快:這人也實在是太賴皮,無聊得緊,可惜了這副大好皮囊。

心可惜,先前恢復的力氣又消失不見,她有懶洋洋地坐在牀上,將身子依在靠枕上面,懨懨道:“蘇公子未免自大了些,先不説你那首《長相思》是不是抄襲,光那一句‘山一程,水一程’卻是將那一縷鄉愁和旅途勞頓寫盡。這樣詞,即便是放在宋人之,也是非常好的,又豈是舉手就能寫出來的。多説無益,公子請吧!”

“真沒什麼了不起啊,要再作一首卻是容易。”蘇木的笑容淡下去了,反顯得有些靦腆:“下來之後,我想了想,又作了幾首,覺也是不錯。”笑完,又是一振衣袖,朗聲念道:“黛眉收,翠鬟,懨損芳波一段愁。愁時夢未休。

山浮浮,水悠悠,問行雲何處留。有人天際頭。”這是明朝崇禎年學大家陳子龍的代表作。

一聽到蘇木這首詞,雲卿猛地直起身體,眼睛亮了:問行雲何處停,問行人何處停…單此一句,大家風範盡顯。

這首詞雖然比起“山一程水一程”來説,還差了些渾然天成的韻味,可質量卻屬上乘,至少比起龍在那首要好許多。即便是同大名鼎鼎的七子的作品比起來,也不讓分毫。

如雲卿這種天皇巨星式的人物,詩詞的鑑賞力比起常人來卻要高上許多,自然知道這詞的妙處。

士林傳言,蘇木上一首《長相思》乃是抄襲之作,這事別人如此説,她也姑且信了,因為那詞正是宋人風格,以情以意境勝,卻不是明人作得出來的。

可蘇木這首卻有着明顯的今人風貌,顯示出深厚的詩詞功。

抄一首佳作或許有可能,可抄兩首,且都是一水準,卻不是那麼容易。

難道説,蘇木是有真才世學的一詞人,而不是外間傳言所説的斯敗類。

又想起蘇木剛才説要助自己奪回花魁頭銜,雲卿突然心一緊,隱約覺到這是一次天大的機會。

“再來一首!”蘇木又是一聲大笑,繼續道:“愛也思,恨也思,思到天明淚點滴,倚窗獨嘆息!

怕分離,卻分離,離去昨兒風向西,動情能幾時?”卻是現代人的作品,又是另外一種風格另外一種韻味。

“你這人亂叫什麼,出去,出去!”小環還在罵。

雲卿卻突然道:“好!”

“什麼!”屋正亂着的眾人都同時靜了下來,轉頭疑惑地看着自家姑娘。

雲卿已經坐直了身體,平靜地看着蘇木那張臉,眼睛裏慢慢散發出光彩來:“我相信你。”蘇木微微點頭。

雲卿:“蘇公子方才説要助我奪回花魁頭銜,可有把握贏那龍明卿。”

“龍明卿?”蘇木突然撲哧一笑,道:“尋章摘句老鵰蟲爾,只不過我朝高士大多以道德章為重,這才使豎子成名。詩為心聲,若在寫作時一味在辭藻格式上下功夫,雖然亂花眼,卻也不過是一具沒有靈魂的屍。”他這一句話直接指出了龍在詩詞的缺點,雲卿一呆,在心理將龍在的幾首所謂的佳作過了一遍,突然覺得這些詩詞同蘇木剛才所念的兩首《長相思》相比,卻少了一份動人的餘韻,只需撥開他華麗的辭藻,就落出蒼白寡淡的本質來。

雲卿突然朝幾個打手喝道:“你們出去,沒事別來打攪。”小環不滿地叫了一聲:“姑娘,不要上了這個騙子的當。”

“住口,不許這麼誹謗蘇公子。”雲卿厲喝一聲:“小環,拿筆墨來!”

“姑娘…”小環滿腹的委屈,她也不知道蘇木剛才是怎麼蠱惑了自家姑娘。她也聽不明白這個騙子剛才所念的那一段詩詞究竟有什麼好處,她只不過是一個小丫鬟,又不識字。

不過,雲卿的模樣,好象很在意的樣子。

一種警惕從心升,小環氣哼哼地走到案前,提起墨錠,撒氣似地飛快地轉了幾圈,就扔到一邊,冷眼旁觀。

墨汁還淡,但蘇木卻不在意。

鋪開一張上好的宣城竹紙,卻見得紙裏有暗金的斑點浮動,竟是壓制進去的金箔,單這一張紙,已價值三四錢銀子,花魁的富有和體面光鮮可見一斑。

架上懸掛的筆照例是湘妃竹製成,有依稀淚痕,但筆毫卻各不相同。有羊毫、兔毫、狼毫,甚至鼠須。可以據個人的寫字習慣,和字體大小風格選用。

蘇木也沒想到雲卿如此講究,看了看,就順手摘下一管兔毫筆。

其實,就他最擅長的正大厚的顏體字而言,狼毫筆最是適合,略微帶硬度的狼毫可將字的筋骨發揮到極處。

可今天要寫的是詞,而小環着丫頭又故意將墨汁磨得很淡。若選狼毫筆,字體會顯得乾澀,不過圓潤飽滿。不如兔毫筆,能夠飽足夠的墨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