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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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我們這樣的聚會不是漸稀少,而是基本上沒有了。最多是我和海馬兩個人小聚聚,喝酒也沒什麼勁。到最後,連兩個人都不想見面了。我閒着無聊時,會情不自
地説,又好久沒有喝酒了。開始的時候,小麥聽到了,還説我是饞鬼,聽多了,也就不説了。我在百無聊賴的時候,開始畫畫玩。我想起來我那間在城郊的小屋,我好久沒去了,租金好像也到期了,是否被房東轉租給別人我不得而知,可我為小麥畫的那張半成品的畫還在嗎?如今,我在好久沒動筆之後,又開始畫畫,説明完全不同的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我的生活趨於穩定,另一方面是極不穩定。
小麥常在我身邊,看我亂塗。有一天,小區裏的樹木披上了綠衣了,陽光從窗户照進來,灑在鋪着地毯的房間裏。我在畫陽光和地毯。陽光我一直畫不好。陽光像氣味一樣難以捉摸,不好表現。這時候的小麥,就坐在陽光裏,盤着腿,穿一隻一樣的襪子,正在翻一本書。陽光發出嘩嘩聲。
連續的幾天,小麥都在亂翻書。她對接電話特別煩。她把所有的電話都關機了。她一直跟着我走來走去。我如果在客廳裏,她必定也在客廳。我如果在我的畫室(我臨時佔用的一間)裏,她也必定跟到畫室裏。她憂心忡忡坐卧不寧的樣子,彷彿不是我寄生在她的屋裏,而是她寄生在我的檐下。
你基礎應該不錯吧?小麥在我身後突然説。
那當然,我小時候得過獎。
吹吧你?
沒有,我要是有個穩定的生活,要是有個好環境,我會成為名家的,我的畫會很值錢的,六萬塊錢一平方尺也有可能。
又是吹。
那你等着瞧,等我作品數量夠了,先搞個畫展給你看。
這我倒是相信。
不過,得先一筆錢。我是實話實説。
小麥卻很了,她説,要是沒錢你就吭一聲,犯得着拐彎抹角啊?
不是這意思,小麥你就這點不好,會聯想。
不是聯想,我真的可以出錢,為你搞畫展,要多少錢?
我停下筆,側身看她。
真的。小麥認真地説。
我點點頭。我心裏有數,我的能力怕是要辜負小麥的期望了。
有沒有畫出來的想法?就是成為大名家那樣的?
我不假思索地説,不大有可能,我們這個城市太小。我只能在這個城市有名氣。
那也行,隨便畫畫更好玩,成不成大名家都是一回事。小麥趴到我肩上,把我摟着,髮梢蹭在我耳朵旁邊,得我癢癢的。我畫不下去了,跟她纏綿了一會兒。我們很快就進入狀態。她在我面前
了衣服,説,你把我畫了。我説,我肯定要畫你的,不過,現在不行,現在我要這樣畫你…
我到底還是沒有耐心畫下去。要是有人打我電話,讓我再去打短工,我是求之不得的。可惜很少有人打我電話叫我幹活,偶爾想到我的人太少了,我只好主動出擊,跟我有過聯繫的老闆不少,他們知道我大大咧咧,都寧願帶我喝酒,對我幹活的多少,並不在乎。喝酒的時候,他們只會猛灌我酒,我常常酩酊大醉跑到小麥家(其實跟我自己家一樣)。要説小麥對我真不錯,我滿身酒味她還服侍我。每當我大罵他們把我灌醉時,小麥就發狠説,這幫狗的,哪天我去喝死他們!但是,過後,等我醒過酒來,小麥又勸我説,以後,別喝那麼多了,傷身體的。
就這樣,我和小麥保持着很好的關係。她對我出去找朋友玩,表示理解。但是,她不知道我怎麼想,小麥對我這樣一個什麼事情都做不好的人,能容忍多久呢?長期下去,肯定不是個事啊。小麥一針見血地説,你那點事,不就是幫人畫畫?幹不幹都一樣。
我不知道她的話是什麼意思。我不去多想了。我和海馬不一樣,海馬失業了,也就失業了。我這幾年這地方畫,那地方畫,我的畫作遍佈城市的角角落落,我雖然不可能成為畫家,但在本市的廣告美術界多少還有點影響,一些老客户還想着我。個別的小廣告公司,幹不完的活,或者急活,也會喊我去搶搶。我有時候就像救火隊員一樣,奔波在我們的城市裏。我説過了,有時候,並不是為了錢,能有點事做做,能和朋友們喝喝酒罵罵人,是我很需要的。海馬沒有我這樣的一技之長(寫作並不算什麼玩意)。海馬天天蹲在家裏,寫那些爛稿也賣不出去,偶爾被小報登一篇,稿費還不夠兩天的伙食開支。我身邊有小麥資助,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海馬還要養活他的漂亮老婆,而小麥有用不完的錢。
這段時間我還是比較耍得開的,有酒喝,有煙,有飯吃,有女人(小麥),還要怎麼樣呢?人是需要滿足的。我現在就滿足得很。我都三十多了,往四十數了,人到了四十,還能想些什麼呢?
但是,我的好子馬上就結束了。這就是,小麥要離開我了。
小麥要去海南。
在小麥説她去海南之前,較長的一段時間裏,她的表現有些反常,比如她會常常發呆,一呆就是一兩個小時或半天。比如她會拉着我説話,説一些常生活家常裏短。比如她會沒完沒了地跟我情調,一連數次跟我做愛。最反常的一次是她跟我大發雷霆,莫名其妙的,跟着就摟着我的肩哭。
那天,我連續聽到她打幾個電話。有一次,她拿着手機到陽台上,説,喝酒啊…好啊…那麼遠啊…好吧,幹就幹一杯…幹!哇噻,我再敬你一杯…啊,我也醉啦…啊…啊!小麥接完電話,興沖沖地走到客廳,滿臉通紅的。我説你喝什麼酒啊,把我也帶上吧。這時候她還沒有説她要到海南。後來她又連續發短信息,她一會兒拿這部手機發,一會兒拿那部手機發。再後來,她就對我説了,她説她要到海南去。我還以為她開玩笑,我説你那裏要是有酒喝,把我也喊上啊。小麥説,這回,我怕是帶不動你了。
小麥在那天的晚餐上下了工夫,做了一桌的好菜給我吃,好像要訣別似的,搞得很傷。我説要不要我請海馬達生他們過來送送你?
算了,你跟誰都別講,十天八天就回來了,最多一兩個月,搞那麼大動靜幹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