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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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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生於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1]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國王,1933~1973年在位。[1]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着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飆。他們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扎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説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裏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為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於那個孤兒,爺爺將他收養在自己家裏,讓僕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説起他和阿里的惡作劇,阿里會搖搖頭,説:“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里。

不過爸爸説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製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箏、追風箏。雖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着微笑的兔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為歷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蹣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歷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我們在爸爸院子裏那些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遊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羣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着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滄桑,女人披着長長的、彩斑斕的肩巾,掛着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着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他們的駱駝的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説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説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着長髮,吊兒郎當地穿着五顏六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裏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着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瀰漫着難聞氣味的市場閒逛。新城叫沙裏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羣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週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貨幣名稱。[1]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温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着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牀上爬起來,拖拖沓沓走向衞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着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饢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牀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着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豔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裏,幫阿里做些雜務:用手將髒衣服洗乾淨,然後在院子裏晾乾;拖地板;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饢餅;給晚餐準備醃;澆灌草坪。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邊的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石牆搖搖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我用阿里廚房的小刀在樹幹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於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椏,摘下一些血紅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乾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着,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里和多數哈扎拉人一樣,自出生之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註定要成為文盲——畢竟,僕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儘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説,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給哈桑念故事的時候,碰到某個他無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興,我會取笑他,嘲他的無知。有一次,我給他念納斯魯丁拉的故事,他讓我停下來。

“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哪個?”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我一臉壞笑地説着。

“不知道,阿米爾少爺。”

“可是這個詞很常見啊。”

“不過我還是不懂。”就算他聽到我話中帶刺,他也是不地微笑着。

“這麼説吧,在我們學校,人人都認識這個詞。”我説“讓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聰明、機靈。我可以用它來給你造句。‘在讀書識字方面,哈桑夠昧。’”

“啊哈。”他點頭説。

後來我總是對此心懷愧疚。所以我試着彌補,把舊襯衣或者破玩具送給他。我會告訴自己,對於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來説,這樣的補償就足夠了。

哈桑最喜歡的書是《沙納瑪》,一部描寫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紀的史詩。他通篇都喜歡,他喜歡那些垂垂老矣的國王:費裏敦、扎爾,還有魯達貝。但他最喜歡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羅斯坦和索拉博”講的是神武的戰士羅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馬拉克什的故事。羅斯坦在戰鬥中,給予他的強敵索拉博以致命一擊,最終卻發現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兒子。羅斯坦強忍悲慟,聽着他兒子的臨終遺言:若汝果為吾父,血刃親子,名節有虧矣。此乃汝之專橫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報汝以愛,呼汝之名,然汝心難回,吾徒費舌,此刻命赴黃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爾少爺。”哈桑會這麼説。有時我給他念這段話的時候,他淚如泉湧,我總是很好奇,他到底為誰哭泣呢,為那個淚滿衣襟、埋首塵灰、悲慟難當的羅斯坦,還是為即將斷氣、渴望得到父愛的索拉博呢?在我看來,羅斯坦的命運並非悲劇。畢竟,難道每個父親的內心深處,不是都有想把兒子殺掉的慾望嗎?

1973年7月某天,我開了哈桑另外一個玩笑。我念書給他聽,接着突然不管那個寫好的故事。我假裝念着書,像平常那樣翻着書,可是我説的跟書本毫無關係,而是拋開那個故事,自己杜撰一個。當然,哈桑對此一無所知。對他而言,書頁上的文字無非是一些線條,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門,鑰匙在我手裏。完了之後,我嘴裏咯咯笑着,問他是否喜歡這個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幹嗎呢?”我説。

“你很久沒念過這麼彩的故事了。”他説,仍拍着雙手。

我大笑:“真的嗎?”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