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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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元年召議禮儀,除中書考功博士。遷起居注,承詔蒐括故事可懲戒者,書新宮壁間。舍人耿忠使廣信還,奏郡縣官違法狀,帝遣御史廉之。而時已頒赦書,丞相李善長再諫不納,鼎偕給事中尹正進曰:“朝廷布大信於四方,復以細故煩御史,失信,且褻威。”帝默然久之,乃不遣物史。
洪武改元,新設浙江按察司,以鼎為僉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竊據,偽官捍將二百人,暴橫甚。鼎盡遷之江、淮間,民始安。平陽知州梅鎰坐贓,辨不已,民數百鹹訴知州無罪。鼎將聽之,吏白鼎:“釋知州,如故出何?”鼎嘆曰:“法以誅罪,吾敢畏譴,誅無罪人乎!”釋鎰,以情聞,報如其奏。寧海民陳德仲支解黎異,異屢訴不得直。鼎一覽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異乎?果異,止勿動。”蛙果勿動,乃逮德仲,鞫實,立正其罪。是秋,山東初定,設按察司,復以鼎為僉事。鼎至,奏罷不職有司數十輩,列部肅清。鼎稽官吏利弊,乃令郡縣各置二歷,書所治訟獄錢粟事,一留郡縣,一上憲府,遞更易,按歷鈎考之,莫敢隱者。尋進副使,徙晉王府右傅。坐累左遷,復授王府參軍,召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朵兒只班率部落內附,改鼎岐寧衞經歷。既至,知寇偽降,密疏論之。帝遣使勞,賜裘帽,復遣中使趙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脅鼎北還。鼎責以大義,罵之,遂與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殺。帝聞,悼惜,命葬之黃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給其家。
易紹宗,攸人。洪武時,從軍有功,授象山縣錢倉所千户。建文三年,倭登岸剽掠。紹宗大書於壁曰:“設將禦敵,設軍衞民。縱敵不忠。棄民不仁。不忠不仁,何以為臣!為臣不職,何以為人!”書畢,命李具牲酒生奠之,訣而出,密令遊兵間道焚賊舟。賊驚救,紹宗格戰,追至海岸,陷淖中,手刃數十賊,遂被害。其攜孤奏於朝,賜葬祭,勒碑旌之。
琴彭,阯人。永樂中,以乂安知府署茶籠州事,有善政。宣德元年,黎利反,率眾圍其城。彭拒守七月,糧盡卒疲,諸將無援者,巡按御史飛章請救。宣宗馳敕責榮昌伯陳智等曰:“茶籠守彭被困孤城,矢死無貳,若等不援,將何以逃責!急發兵解圍,無干國憲。”敕未至而城陷,彭死之。詔贈阯左布政使,送一子京師官之。
時阯人陳汝石、朱多蒲、陶季容、陳汀亦皆以忠節著。汝石初為陳氏小校,大軍南征,率先歸附,積功至都指揮僉事。永樂十七年,四忙士官車綿子等叛。汝石從方政討之,深入賊陣,中矢墜馬,與千户朱多蒲皆死。多蒲,亦址人。事聞,遣行人賜祭,賻其家,官為置冢。
皇甫斌,壽州人。先為興州右屯衞指揮同知,以才調遼海衞。忠勇有智略,遇警,輒身先士卒。宣德五年十月勒兵禦寇,至密城東峪,自旦及晡力戰,矢盡援絕,子弼以身衞父,俱戰死。千户吳貴,百户吳襄、觀並驍勇,出必衝鋒,至是皆死。斌等雖死,殺傷過當,寇亦引退。事聞,詔有司褒恤。
張瑛,字彥華,浙江建德人。永樂中,舉於鄉,歷刑部員外郎。正統時,擢建寧知府。鄧茂七作亂,賊二千餘迫城結砦,四出剽掠。瑛率建安典史鄭烈會都指揮徐信軍,分三路襲之,斬首五百餘,遂拔其砦。進右參議,仍知府事。烈亦遷主簿。茂七既誅,其黨林拾得等轉掠城下,瑛與從父敬御之。賊敗,乘勝逐北,陷伏中,敬死,瑛被執,大罵不屈死。詔贈福建按察使,賜祭,官其子。弘治中,建寧知府劉璵請於朝,立祠致祭。
時泉州守熊尚初亦以拒賊被執死。尚初,南昌人。初為吏,以才擢都察院都事,進經歷。正統中,用都御史陳鎰薦,擢泉州知府。盜起,上官檄尚初監軍,不旬降賊數百。已而賊城下,守將不敢御。尚初憤,提民兵數百,與晉江主簿史孟常、陰陽訓術楊仕弘分統之,拒於古陵坡。兵敗,皆遇害。郡人哀之,為配享忠臣廟。
王禎,字維禎,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難,自有傳。成化初,禎由國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荊、襄石和尚劫至巫山,督盜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禎面數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晝夜行。至則城已陷,賊方聚山中。禎擊殺其魁,餘盡遁,乃行縣撫傷殘,招潰散,久乃得還。甫三,賊復劫大昌。禎趣同知行,不應。指揮曹能、柴成與同知比,禎曰:“公為國出力,肯復行乎?”禎即請往,兩人偽許相左右。禎上馬,挾二人與俱,夾水陣。既渡,兩人見賊即走。禎被圍半,誤入淖中,賊執降之,禎大罵。賊怒,斷其喉及右臂而死。從行者奉節典史及部卒六百餘人皆死。
自死所至府三百餘里,所乘馬奔歸,血淋漓,盡赤。眾始知禎敗,往覓屍,面如生。子廣鬻馬為歸貲,王同知得馬不償直。櫬既行,馬夜半哀鳴。同知起視之,馬驟前齧項,搗其,翼嘔血死,人稱為義馬。事聞,贈禎僉事,錄一子。
萬琛,字廷獻,宣城人。慷慨負氣節,舉於鄉。弘治中,知瑞金縣。十八年正月,劇盜大至,縣人洶洶逃竄。有勸琛急去者,琛斥之,率民兵數十人敵,殺賊二十餘人。相持至明,力屈被執,罵不絕口,賊攢刺之,乃死。贈光祿少卿,賜祭葬,予蔭。
時有王祐者,為廣昌知縣,賊至,民盡逃,援兵又不至。祐拔刀自刲其腹曰:“有城不能守,何生為!”左右奔奪其刀。後援兵集,賊稍退。越七復突至,祐倉皇赴敵,死之。
周憲,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詔獄,謫袞州通判。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後斬獲千餘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飢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幹先登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幹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蔭一子,旌幹門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並旌,詔附禮忠烈祠。後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二匹。
楊忠,寧夏人。世官中衞指揮,以功進都指揮僉事,廉介有謀勇。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其黨丁廣將殺巡撫安惟學,忠在側,罵曰:“賊狗敢犯上!”廣怒,殺之,迄死罵益厲。忠同官李睿聞變,馳至寘鐇所。門閉不得入,大罵,為賊所殺。百户張欽不從逆,走至雷福堡,亦被殺。皆贈官予蔭,表忠、睿曰忠烈之門,欽曰忠節之門。
吳景,南陵人。弘治九年進士。正德中,歷官四川僉事,守江津。重慶人曹弼亡命播州,糾眾寇川南,謀與大盜藍廷瑞合。六年正月江津。御史俞緇遁去,屬景及都指揮龐鳳御之。鳳邀景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張俊擊,手殺三賊,矢被面。急收兵入保,城已陷,大呼曰:“寧殺我,毋殺士民!”賊強之跪,不屈,遂被殺,俊亦死。巡撫林俊上其事,詔贈景副使,賜祭葬,立祠江津,予世蔭。
是月,僉事王源行部川北,會藍廷瑞、鄢本恕等掠通、巴至營山,源率典史鄧俊御之,皆被殺。贈源副使,蔭其子。源,五台人,弘治十二年進士。
明年正月,賊麻六兒將川東。副使馮傑追擊於蒼溪,俘斬頗眾。晡,移營鐵山關,賊乘夜衝突,傑死之。贈按察使,賜祭葬,諡恪愍,世蔭百户。
是時,略陽知縣孫璽、劍州判官羅明、梁山主簿時植亦皆死於賊。
璽,字廷信,代州人。舉於鄉,知扶風縣。都御史藍章以略陽漢中要地,舊無城,檄璽往城之。工未畢,賊至,縣令嚴順去,璽拔刀斫坐幾曰:“去者視此!”乃率僚屬堅守,數城陷,璽被執,大罵不屈,賊臠殺之。順逃去,誣璽俱逃,滋於江,以他人屍斂。璽子啓視,非是,訟於朝。勘得死節狀,贈光祿少卿,賜祭予蔭,抵順罪。
明,以吏起家。鄢本恕其城,與子介拒守。城陷,父子皆罵賊死。
植,字良材,通許人。由國子生授官,時攝縣事。賊方四等略地,植拒卻之,斬獲數十級。逾月復至,相拒數,城陷,説之降,不屈。脅取其印,不予,大罵被殺。賈聞變即自縊,女九歲,赴火死。明、植皆贈恤如制,而表植女為貞烈。
其時,士民冒死殺賊者,有趙趣、徐敬之、雷應通、袁璋之屬。
趣,梁山諸生。賊攻城,同友人黃甲、李鳳、何璟、蕭鋭、徐宣、楊茂寬、趙採誓死拒守。城陷,皆死。都物史林俊嘉其義,立祠祀之。
敬之,亦梁山人。眾推為部長,以拒賊陷陣死。
應通,嘉州人。賊衝百丈關,父子七人倡義死戰。被執,俱慷慨就殺。
璋,江南人。素以勇俠聞。巡撫林俊委剿賊所在有功。後為所執,其子襲身救之,連殺七賊,亦被執,俱死。襲死三,兩目猶瞠視其父。林俊表其門曰父子忠節。總制彭澤為勒石城隍廟,祀於忠孝祠。
霍恩,字天錫,易州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正德中,歷知上蔡縣。六年,賊四起,中原郡邑多殘破。畿內則棗強知縣段豸、大城知縣張汝舟,河南則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縣王佐、主簿李銓,葉縣知縣唐天恩,永城知縣王鼎,裕州同知鬱採、都指揮詹濟、鄉官任賢,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縣主簿刑祥,睢寧主簿金聲、丘紳,西華教諭孔環,山東則萊蕪知縣熊驂,萊州衞指揮僉事蔡顯,南畿則靈譬主簿蔣賢,皆抗節死,而恩、佐、採、環死尤烈。
恩與梁逵共守,當賊至時,語劉曰:“有急,汝若何?”劉願同死,乃築台廨後,約曰:“見我下城,即賊入矣。”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劉台上見之,即縊,未絕,以簪刺心死。恩被執,賊脅之跪。罵曰:“吾此膝肯為賊屈乎!”賊殺人以懾之,罵益厲。賊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經死。
豸,字世高,澤洲人。起家進士。正德中,授兵科都給事中,謫棗強令。賊至,連戰卻之。及城陷,中四矢一槍,瞋目大呼,殺賊而死,賊屠其城。汝舟官大城時,與主簿李銓戰,皆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