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凌雪傷的表白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凌夢蝶待在凌雪傷的房間裏,做為受到段天狼委託,在最後階段執行各種收尾工作的人,將她的妹妹和龍過海安全地送到烏托邦王國,也是她的職責之一。
而現在這個時候,凌雪傷還在辦公室裏開着集團公司的會議,並不知道她的姐姐已經在她的房間裏。
凌致遠坐在離凌夢蝶不遠的地方,有些擔心地説道:“這次的賭濁不是下大了一點?”凌致遠本來只是個資質平庸的人,他的所得幾乎都來源於他的這個女兒,所以他對她説話的語氣從來都是極為客氣,乃至於有些敬畏的。
而凌夢蝶對於自己的父親一切都仰仗着自己這一點也並不以為然,雖然礙於父女身份不便過於唐突,但是倒也談不上有多少尊重。尤其是在私下談話的時候,更加是不假辭,很多時候更像是在跟下屬説話。
因此,當她聽到凌致遠的疑問之後,她也沒有做太多解釋,只是淡淡地説道:“這件事情的複雜程度,不是父親所可以瞭解的,你就不要發表意見了。”因為習慣了女兒的這種強勢,所以凌致遠並沒有覺得女兒的話有多麼不中聽,而是繼續問道:“既然你這麼肯定的話,那麼我…我是不是也跟着你們一起走?這樣也許更加安全些。”凌夢蝶搖了搖頭,説道:“沒有這個必要,你還是留在中國吧。西蒙他們再怎麼樣,也不會動你的。雖然這麼説。有點不中聽,但是父親你無論是對段天狼還是對西蒙來説,都沒有一點價值。”凌致遠聽到有些尷尬地咳嗽了一聲,説道:“不管怎麼説。龍天翔死掉這件事情,我都是有相當程度責任的,我不知道段天狼是不是會介意這件事。”當年凌夢蝶在少年時代曾經遭受到不正常的對待地時候,凌夢蝶是曾經向凌致遠透的。但是凌致遠看到自己的女兒從那個人身上也學到了許多本事,並且這種本事能夠幫助自己飛黃騰達,所以他充耳不聞。有這件事,可以知道凌致遠的骨子裏自私到了何等程度,而這也正是凌夢蝶對他難以升起尊敬自信地原因。而眼下這個時候,凌致遠的談話,又再次顯示出了他的個人特質。
凌夢蝶這時候終於難以忍受心中的不耐。仰起頭,看着凌致遠説道:“父親,拜託你説話的時候。可以稍微考慮一下別人的受嗎?”看到凌夢蝶發火了,凌致遠知道眼下不便再繼續説下去,他於是趕緊站了起來,説道:“呃,你在房間裏替小雪收拾一下吧。我去外面幫你買點水果。”看到凌致遠畏縮的起身,正要離開的樣子。凌夢蝶又無奈地嘆了口氣,説道:“天翔的事。主要的罪責在我,就算段天狼要懲罰,也是我,輪不到你地。”聽到這個,凌致遠原本畏縮的表情便頓時陽光起來“你忙,我去給你買水果。”等到凌致遠離開之後,凌夢蝶有些疲倦地躺在凌雪傷的牀上,休息了一陣。剛一閉上眼睛。她地眼前就開始浮現出從小到大的種種往事。
自從上次看完了段天狼的錄像之後,凌夢蝶就總是不斷地陷入各種回憶之中,而其中最多的,就是跟小雪的手足之情,以及跟龍氏兄弟地青梅竹馬。
不得不説,這一次又一次的回憶,對於凌夢蝶做出跟段天狼全面合作這個決定,有着非常關鍵的促進作用。凌夢蝶有時候甚至懷疑段天狼是否在那個錄像帶裏,放進了某種影響人地情緒的代碼,可以讓人不知不覺地陷入懷舊的情緒之中。
然而,不管怎樣都好,最重要的是,凌夢蝶一點也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凌夢蝶之所以不後悔,不只是基於段天狼深信段天狼必將獲勝,更因為她從這段子的行動中,發現了一個不同於從前的自己。一個不那麼野心,不那麼冷酷,不那麼機心的自己。
凌夢蝶發現,其實自己更喜歡現在的自己。
“不管怎麼説,你是女人,你終究還是個女人啊。女人地話,只有當女人的時候才能有真正的歡樂吧。”凌夢蝶躺在牀上,閉着眼睛的臉龐對着天花板,眼前不知不覺地出現龍天翔的臉頰。
“為什麼七年前沒有這樣想呢?為什麼十七年前沒有這麼想呢?”凌夢蝶在心裏這樣問着,這問題讓她有些不堪重負,她於是趕緊睜開眼睛,從牀上坐了起來。
閒坐着,腦袋裏仍然會胡思亂想,於是凌夢蝶便開始給凌雪傷收拾起東西來。
不一會,凌夢蝶在凌雪傷的牀頭櫃的最下方發現了一本筆記本。當她翻開來看,紙張微微有些變,看起來似乎有些年份的樣子。
凌夢蝶於是坐在牀邊,將筆記本放在膝蓋上看了起來,她首先是略微翻了翻,然後就發現這是凌夢蝶的記本。這個記本最早的時間追溯到了兩千零七年,而最近的這是兩個月前的。
很顯然,這是個時間跨度很長的記本,她的主人並不是按照時間,而是按照心情來記錄的。因此,在這個記本上,有時候會連續幾天都有記,有時候長達幾個月沒有記。
雖然凌夢蝶已經決定了棄暗投明,但是她並曾經幹過太多壞事,偷看記本對她來説,就更不在話下了。因此,凌夢蝶幾乎是猶都沒有猶豫的,就開始看起凌雪傷的記來,反正閒着也是閒着,不然幹嘛呢?
剛開始凌夢蝶都是用瀏覽的方式在看,直到半個小時之後。她才終於找到了一篇值得她細讀的記。
“和往常一樣,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正午,上午地課已經是過去時了。
微微晃了晃腦袋。有點疼,但不好意思抱怨睡太久睡得頭疼,因為這實在跟別人沒有關係。所以只能嘟着嘴巴向着虛空中哈口氣,當是自我待吧。
啊,是啊,頭有點疼呢,該怎麼辦?頭疼的人應該多休息一下才對,所以再睡一下吧,於是,下午的課就這樣錯過了。
當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黃昏。
我不是個悲觀地人,但是我喜歡黃昏,尤其喜歡黃昏的時候散步。我在黃昏的時候散過很多次步。每次都是走同一條路,所以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好説的。
每次別人跟我説,嘿,小雪,上次我看到你了。就在林蔭道旁邊的時候,我都很茫然。因為我每次散步都要路過林蔭道,我怎麼知道他説的是哪一天?
但是。如果他説,嘿,小雪,我上次看到你了,你穿着一件黃印着切瓦格的短袖襯衫,藍牛仔裙。那我一定會告訴他,喔,我知道,那天是兩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
之所以會對這些記得格外清楚。是因為在十一月十三那天,我在散步的路上遇到了天狼。
我們之間有三次巧遇,第一次是對手,第二次還是對手,第三次他是蘇荷的男朋友。
我記得那天他對我説,這麼巧,你也在這裏?
我記得那天他穿着一身白地運動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