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莊十一年盡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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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捷,閔公,不書,葬,亂也。萬及仇牧皆宋卿。仇牧稱名,不警而遇賊,無善事可褒。o警,居領反。
[疏]注“捷閔”至“可褒”o正義曰:隱十一年《公羊傳》曰:“君弒,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讎,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為不繫乎臣子也。”《左氏》無此義,故杜明之。不書葬,為亂故也。凡葬,魯不會則不書,若使宋亂不葬,魯本無可會之理,兼見此義,故言亂也。萬及仇牧,併名見於經,知皆卿也。萬不書氏者,《釋例》曰:“宋萬,賈氏以為未賜族。案傳稱南宮長萬,則為已氏南宮,不得為未賜族也。推尋經文,自莊公以上諸弒君者,皆不書氏,閔公以下皆書氏,亦足明時史之異同,非仲尼所皆貶也。”是杜意以為史有詳略,無義例也。文八年,宋人殺其大夫司馬,傳曰:“司馬握節以死,故書以官。”然則有善可褒,當變文以見義,此仇牧書名,不警而遇賊,無善可褒,故不變其文。《公羊》書其“不畏彊禦”故言此以異之。
冬,十月,宋萬出奔陳。奔例在宣十年。
【傳】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於蒙澤。(蒙澤,宋地。梁國有蒙縣。)[疏]注“蒙澤”至“蒙縣”o正義曰:昭十三年,楚弒其君虔於乾谿,書地。此弒閔公於蒙澤,不書地者,《釋例》曰:“先儒旁採二傳,橫生異例。宋之蒙澤,楚之乾谿,俱在國內。閔公之弒,則以不書蒙澤國內為義,楚弒靈王,復以地乾谿為失所,明仲尼本不以為義例,則丘明亦無異文也。”是亦言史自詳略,無義例也。
遇仇牧於門,批而殺之。手批之也。o批,普反,又蒲反;《字林》雲,擊也,父節反。遇大宰督於東宮之西,又殺之。殺督不書,宋不以告。o大音泰。立子游,子游,宋公子。
[疏]注“子游宋公子”o正義曰:《世族譜》:“子游,雜人,不知何公之子。”羣公子奔蕭,公子御説奔亳。蕭,宋邑,今沛國蕭縣,亳,宋邑,蒙縣西北有亳城。o亳,步各反。南宮牛、猛獲帥師圍亳。牛,長萬之子。猛獲,其黨。o冬,十月,蕭叔大心叔,蕭大夫名。
[疏]注“叔蕭大夫名”o正義曰:卿大夫采邑之長則謂之宰,公邑之長則曰大夫,此則是宋蕭邑大夫也。以此年有功,宋人以蕭邑別封其人為附庸。二十三年經書“蕭叔朝公”附庸例稱名,故杜以叔為名。
及戴、武、宣、穆、莊之族,宋五公之子孫。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於師,殺子游於宋,立桓公。桓公,御説。猛獲奔衞;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而至。乘車,非兵車。駕人曰輦。宋去陳二百六十里,言萬之多力。o“南宮萬奔陳”本或作“長萬”
“長”衍字也,下亦然。乘,繩證反,注同。宋人請猛獲於衞。衞人慾勿與,石祁子曰:“不可!石祁子,衞大夫。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宋、衞本同好國。o好,呼報反,注同。衞人歸之。亦請南宮萬於陳,以賂。
[疏]“於陳,以賂。”正義曰:斷“以賂”為句,言用賂請於陳也。請猛獲於衞,不言以賂,蓋於衞無賂。
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宋人皆醢之,醢,醬。並醢猛獲,故言“皆”o“亦請南宮長萬於陳以賂”絕句。飲,於鴆反。犀音西。裹音果。比,必利反。見,賢遍反。醢音海。
【經】十有三年,,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北杏,齊地。o杏,户猛反。)夏,六月,齊人滅遂。遂國在濟北蛇丘縣東北。o蛇音移。
秋,七月。
冬,公會齊侯,盟於柯。此柯,今濟北東阿,齊之阿邑。猶祝柯今為祝阿。o柯,古何反。
【傳】十三年,,會於北杏,以平宋亂。(宋有弒君之亂,齊桓脩霸業。)[疏]十三年傳注“宋有”至“霸業”o正義曰:桓二年“會於稷,以成宋亂”者,為會之意,平除宋督弒君之賊。此雲“平宋亂”者,宋萬已誅,宋新立君,其位未定,齊桓脩霸業,為會以安定之,非平除新君,故宋人聽命,來列於會也。
遂人不至。
夏,齊人滅遂而戍之。戍,守也。
冬,盟於柯,始及齊平也。始與齊桓通好。o好,呼報反。
宋人背北杏之會。o背音佩。十四年經、注同。
【經】十有四年,,齊人、陳人、曹人伐宋。(背北杏會故。)夏,單伯會伐宋。既伐宋,單伯乃至,故曰會伐宋。單伯,周大夫。
[疏]“十四年注既伐”至“大夫”o正義曰:傳稱“諸侯伐宋,齊請師於周”則伐事巳成,單伯始至,故云“會伐宋”言來就宋地會之也。元年注云“單伯,天子卿也”此雲“周大夫”者,大夫亦卿之總號,故兩言之。
秋,七月,荊入蔡。入例在文十五年。
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衞侯、鄭伯於鄄。鄄,衞地,今東郡鄄城也。齊桓脩霸業,卒平宋亂,宋人服從,歸功天子,故赴以單伯會諸侯為文。o於鄄,音絹。甄城,音絹,一音真,或音盭,又舉然反;或作鄄。
[疏]“單伯”至“於鄄”o正義曰:《秋》因魯史之文,魯史自書其事,會他國者皆言已往會之,不問君之與臣,會諸侯者,皆魯人在會字之上。若微人往會,則會上無字,直言其會,明魯往會之微人,不合書名,書其所為之事而已,十六年“會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於幽”是也。若魯人不與,而諸侯自會,則並序諸侯,言會於某,十五年“齊侯、宋公、陳侯、衞侯、鄭伯會於鄄”是也。雖霸主召會諸侯,霸主之身列在諸侯之上耳,不言霸主會諸侯,以其俱是王臣,不得與諸侯為主故也;若霸主之國遣大夫往會諸侯,雖政在霸國,大夫名列諸侯之下,由非諸侯之主,列位從其班爵,文十四年“公會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同盟於新城”是也。若王臣在會,不問尊卑,皆列諸侯之上,僖八年“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衞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於洮”九年“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衞侯、鄭伯、許男、曹伯於葵丘”是也。此會魯人不與,單伯宜列在諸侯之上,下言會於鄄耳。今會字乃在齊侯之上,是齊桓歸功天子,故赴以單伯會諸侯為文,所以尊天子、示名義也。此會魯自不與,魯所與者,皆魯人在上,史文以魯為主耳。當會之時,以大小為序,魯不在上也。《釋例》曰:“魯為《秋》主,常列諸侯上,非其實次也。子,卿也,依魯大夫之比,列於莒上,故傳曰‘魯故也’。叔孫豹曰‘宋、衞,吾匹也’,又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衞君’,是魯在衞上也。宋既先代之後,又襄公一合諸侯,以紹齊桓之伯,宋在齊上,則魯次宋也。”【傳】十四年,,諸侯伐宋,齊請師於周。(齊崇天子,故請師。假王命以示大順。經書人,傳言諸侯者,總眾國之辭。)[疏]注“齊”至“之辭”o正義曰:齊既以諸侯伐宋,而更請師於周者,齊桓始脩霸業,方尊崇天子,故請師,假王命以示大順耳,非慮伐不克而藉王威也。經書人,而傳言諸侯,先儒以為,諸如此輩,皆是諸侯之身。《釋例》曰:“傳滅入例,‘衞侯毀滅邢。同姓,故名’。又云‘穀伯綏、鄧侯吾離來朝。名,賤之也’。又云‘不書蔡、許之君,乘楚車也,謂之失位’。此皆貶諸侯之例,例不稱人也。諸侯在事,傳有明文,而經稱人者,凡十一條,丘明不示其義。而諸儒皆據案生意,原無所出。貶諸侯而去爵稱人,是為君臣同文,非正等差之謂也。又澶淵,大夫之會,傳曰‘不義其人’,案經皆去名稱人。至諸侯親城緣陵,傳亦曰‘不書其人’,而經總稱諸侯,此大夫及諸侯經、傳所以為別也。通校《秋》,自宣公五年以下百數十年,諸侯之咎甚多,而皆無貶稱人者,益明此蓋當時告命記注之異,非仲尼所以為例故也。”是言諸侯之貶,或書名,或沒而不書,必不得稱人,故以此經書人,傳言諸侯,為總眾國之辭。僖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救邢,於例將卑師眾稱師,則三國皆大夫帥也,傳稱諸侯救邢,亦是總眾國之辭,與此同也。
夏,單伯會之,取成於宋而還。
鄭厲公自櫟侵鄭,厲公以桓十五年入櫟,遂居之。o櫟音歷。及大陵,獲傅瑕。大陵,鄭地。傅瑕,鄭大夫。傅瑕曰:“苟舍我,吾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鄭子,莊四年稱伯,會諸侯。今見殺,不稱君,無諡者,微弱,臣子不以君禮成喪告諸侯。o舍音舍。鄭子,子儀。初,內蛇與外蛇鬥於鄭南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
[疏]“六年而厲公入”o服虔雲:“蛇,北方水物,水成數六,故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焰以取之。妖由人興也。《尚書·洛誥》:“無若火始焰焰。”未盛而進退之時,以喻人心不堅正。o蛇,市奢反。繻音須。妖,於驕反。焰以,音豔。誥,古報反。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疏]“猶有”至“有妖”o正義曰:公聞厲公之入,問於申繻曰:猶有蛇妖,而厲公得入乎?古者由、猶二字義得通用。申繻對公曰:人之所忌,謂子儀畏懼厲公,心不堅正,其畏忌之氣焰焰未盛而進退之時,以取此妖來應人也。蛇鬥之事,由人興也。若使人無釁隙焉,則妖孽不能自作。人棄其常,則妖自興,以此故有妖。棄常,謂既不能彊,又不能弱,失常度也。
厲公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言有二心於已。o釁,許靳反。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原與伯父圖之。上大夫,卿也。伯父謂原繁,疑原繁有二心。且寡人出,伯父無裏言。無納我之言。o裏音裏。入,又不念寡人,不親附已。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礻石。桓公,鄭始受封君也。宗礻石,宗廟中藏主石室。言已世為宗廟守臣。o憾,户暗反。礻石音石,藏主石函也。守,手又反。
[疏]注“桓公”至“守臣”o正義曰:桓公初封西鄭,蓋其畿內之國。周禮,王子母弟有功者,得立祖王之廟,故桓公始封為君,即命臣使典宗礻石。宗礻石者,慮有非常火災,於廟之北壁內為石室,以藏木主,有事則出而祭之,既祭,納於石室。礻石字從示,神之也。
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苟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子儀,鄭子也。而謀召君者,庸非二乎?庸,用也。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o“莊公之子,猶有八人”傳唯見四人:子忽、子亹、子儀並死,獨厲公在。八人名字,記傳無聞。縊,一賜反。o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莘役在十年。繩,譽也。o為莘,於偽反,下所巾反。語,魚據反。繩,食承反;《説文》作譝。譽音餘,又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