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多到上百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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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廈門走私罪惡無處藏身之時,陳光輝逃走了,而留在開元公司,追隨陳光輝參與走私也撈到不少好處的那些同事們,則貪巨利而身陷漩渦。
恐懼從開始參與第一筆走私活動時起,便一直控制了他們的心靈。為此他們在參與犯罪的同時也以不同的方式預留着各自的後路。
這批追隨者,包括兩個副總、保税部的兩任經理、財務部、海外部的經理、總經理的助理等十餘人,在隨後的幾天裏,都被採取措施,或”兩規“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網,攻堅戰開始,開元公司這一與遠華集團聯手走私的大魚落入法網。
賴昌星走私規模越幹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於借力發力。對此,舉報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賴的狼狽伎倆:”光靠他一個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這些活動(走私)的第一線公司永遠都是類似開元、嵩海等國企,或保税區內企業“”他招攬這些大企業,利用國企的大量資金,瘋狂進行走私,從中牟利“而許多國企喜歡與狼共舞,乃是因為其”當家人“也蜕化變質為狼的同類,陳光輝如此,陳燕新也如此。
賴昌星走私集團利用保税手冊搞假轉口,走私進口了二十五萬餘噸原油以後,發現此種手法程序複雜、繁瑣。環節一多,容易授人以柄。於是他們開創第二種作業方法,簡言之叫”報船不報貨“要點是”截留關封,瞞天過海“關封,是海關內部各監督環節之間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實施有效監管的聯繫憑證。
廈門海關當時的船管部門和貨管部門之間的作業程序之間的聯繫,是通過船務代理遞關封的形式實現的。
賴昌星走私集團利用當時海關與船務代理公司之間計算機沒有聯網、海關對船舶監管與貨物監管相分離的缺陷,採取只申報船舶進口,不申報貨物進口的方法走私成品油六十八船次共計一百八十八萬噸。
按廈門海關正常的監管程序,船舶載貨運抵廈門港,船舶代理單位向口岸聯檢部門港監、邊防、衞檢、海關四個部門申報進境。
海關船管部門將船舶的載貨清單做成關封,給船舶代理單位送聯檢中心。由海關人員輸入計算機,作為海關對貨物進行監管、接受申報、徵税、統計的依據。
貨物辦結報關納税手續後,船舶代理公司持《船舶離港申報單》到海關、衞檢、邊防蓋章,由港監憑以上部門的蓋章辦理船舶離港證。
九六至九八年,運載賴昌星走私集團成品油的油船到達廈門港後,船舶向口岸聯檢部門申報進境。邱允強、佘明仁以東方公司的名義辦理報檢手續和商檢的重量、空艙鑑定。
與此同時,侯小虎、王泰成在船舶代理單位具體辦理船舶進境聯檢申報過程中,分別買通廈門船務代理公司張北辰和廈門外輪代理公司鄭振泰,由張北辰、鄭振泰將本應由船舶代理單位送聯檢中心輸入計算機的裝有進口貨物載貨清單的關封截留,
給侯小虎或王泰成。
海關貨管部門沒有收到關封,不瞭解成品油到港的情況,致使進口的成品油逃避海關監管,偷逃關税和進口環節税。
侯小虎和王泰成還買通廈門港監局通航監督處處長陳友達、船舶監督處處長張端斌為走私油輪快速安排海上作業錨地及辦理過駁證和危險品申報手續。
侯小虎通知邱允強油輪過駁或停靠博坦油庫卸油的時間。邱允強、許貽謀、佘明仁安排駁船前往外輪過駁。油輪卸空之後,船代公司登載船舶卸空的記錄,併到港監、動植檢、衞檢、商檢申報空船出境。
侯小虎、王泰成持船代公司取回船舶出境聯繫單由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方寬容加蓋海關3號驗訖章後送回船代公司辦理船舶離港簽證。至此,”報船不報貨“”截留關封,瞞天過海“的過程順利實現。
報船不報貨,截留關封,瞞天過海的手法使用得很成功,但是賴昌星走私集團的”高手“們還想追求更”簡捷“和更”完美“賴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與國企的蜕化變質的當家人,如陳燕新、陳光輝、趙裕昌、曹星海等一類人物結成了反社會的聯盟,如何摧毀這種聯盟的存在呢?
讓政治家、法律專家深刻研究的課題或許太多、太大了。為了把賴昌星走私集團的走私要犯徹底釘在歷史恥辱柱上,查私組領導上報海關總署同意,香煙組派出調查取證小組到境外調查。這又是賴昌星走私集團所萬萬沒有想到的,也是他們無力堵的大”漏
“富天船務所租用裝載空箱假出口的船舶,向口岸各單位遞
的申報資料中有不少航次註明”指運港“為”馬尼拉“、”新加坡“”消費國別“是”菲律賓“、”新加坡“但蒐集到的船舶航行資料卻記載着許多航次的中轉地或終點站是香港。
赴香港調查小組帶着大量待查的資料到境外查閲那些船舶的航次在香港裝卸貨的情況。同時,另一個境外取證小組,赴韓國釜山港、馬山港調查”蘇昌“、”青華“輪裝載上船的到底是什麼商品。
在韓國關税署以及釜山海關和馬山海關的配合支持下,直接調出了”蘇昌“、”青華“輪五個航次裝載香煙上船的證據。馬山海關的關員還證實:從韓國保税倉庫中提出商品裝船靠泊馬山港無需向海關申報,這是韓國海關法規定做法。
但他們在碼頭見到的去中國廈門港的船舶裝載的都是香煙。境外證據的意義,是與國內歷經艱辛所獲取的書證、證人證言互相印證,證實了國內證據的真實可靠。
賴昌星犯罪集團為使其大量走私的香煙合法入境,註冊了廈門遠華進出口公司,遠華走私集團由曾明娜負責資金調度,曾明育負責在境外組織香煙貨源,並聯系需要將香煙走私入境的貨主,吳榮輝負責船務運輸,利用所租用的船舶從韓國馬山、釜山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巴生港向境內運輸香煙。
在裝運走私香煙的船舶到達廈門港海天碼頭之後,邵嘉喜指使陳天德到碼頭具體辦理進口集裝箱的接手續,將進口集裝箱直接運到海鑫堆場。運載走私香煙的集裝箱運達海鑫堆場後,由侯小虎、侯佔武負責走私貨物的通關。
在海關查驗進口集裝箱的貨物前,由侯小虎、侯佔武勾結所收買的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海鑫監管點的關員、廈門海關同安辦事處關員,事先確定海關要查的集裝箱箱號,之後將海關要查驗的進口重箱的封籤剪掉,搬出走私入境的香煙,裝入已準備好的空集裝箱內,並將事先已準備好的、與偽報品名相符的貨物裝入海關要查驗的集裝箱內,並封上侯佔武提供的封籤後,接受海關查驗。
走私進口高級轎車,從中國海關打擊走私的檔案中可以發現,訂貨、運輸、上岸、上牌照、上路通過關卡等所有走私環節全都充滿着腐敗的氣息。
所以在所有的走私商品中,能引起老百姓痛恨的當是走私汽車。查處遠華集團走私汽車案,專案組中的查私、審理、偵捕組的海關關員和緝私警察同樣不可倖免地遭遇了重重挫折。
儘管一波三折,但這次行動有八部委協同作戰,有黨中央作堅強後盾,最後還是一舉查實賴昌星集團走私汽車的犯罪事實。
遠華汽車走私案的關節點被一一拿下,其他環節的取證,由於專案組在廈門的節節勝利而勢如破竹。辦案人員大有”庖丁解牛“之覺。
但是這裏面的工作量相當巨大。因為涉案人員太多,定罪的證據要求方面又很嚴格,譬如書證材料還要和證人證言一一對應,不允許出現任何偏差。
遠華集團更多的是利用已打通在廈門有關部門的關係之便,為其他大量的汽車走私分子代理進口走私汽車,按不同檔次汽車收取不同標準的”水費“在賴水強出的收取”水費“的”明細單“上列名清楚的車主就有二十餘人,多到上百輛,少到幾輛。遺憾的是這些”車主“大部分在逃。
香港杏怡公司的陳振德組織車源,由香港遠華的吳榮輝安排船務。賴昌星為籠絡住陳振德,特地把一”肥差“給陳振德辦理,即裝車入櫃。
一般一個集裝箱裝入三輛。裝櫃必須備有汽車固定架和起吊等設備,因為汽車不得碰損,得異常小心。汽車裝進櫃內後,還須用繩捆綁固定。賴昌星給陳振德的代價是每輛車的裝櫃費為三千港幣。
所以辦案人員訊問賴昌圖和向章阿妹瞭解時問道:船到新加坡,集裝箱有無可能調換?他們一致回答:決無可能。為證實這一點,兩人不約而同地介紹了陳振德如何裝櫃的這一細節。這一細節很重要。不然,專案組從香港取回的集裝箱號碼就存在漏:假若到新加坡一換櫃,香港提供的集裝箱號還能作為證據嗎?
而且有了香港裝櫃的證人證言,也可輔證:為什麼從廈門海關提取的偽報品名進口的集裝箱號和從香港調回的集裝箱號碼能夠一一對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