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豔舞者與地下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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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兒説:巫就是舞,舞就是巫。
在最原始的荒野,人們獸衣荊裙,圍着火堆手舞足蹈,慶祝狩獵的成功。他們相信,這是對上天最直接的恩,是生命的至熱至誠的本能體現。
所以,最初舞蹈的涵義總是圍繞着讚美和祈禱:大旱不雨時,用跳舞來求雨;穀米滿倉時,用跳舞來慶收;喜結良緣時,用跳舞表達愛與快樂;痛失愛侶時,仍然是用舞蹈安亡靈,或者,招魂。
舞者堅信,舞蹈首先是一種巫術,具有某種非凡的力量。
念兒是一個舞者,她熱愛舞蹈,熱愛穿上舞衣後自己翩然飛的扮相。獨自練舞時,她常常會愛上鏡子中自己的影像,然而一旦上台,她便立刻被湮沒在芸芸眾舞中。
她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佈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
這是念兒永恆的煩惱,但是她説自有平衡的辦法。
——夏念兒畫像·蘇香如戲筆於二oo四直到今夜我才知道,念兒曾經説過的自我平衡法竟是在夜總會客串衣舞娘。
她終於獨舞。
然而那能算是舞蹈嗎?她扭着蛇一樣細軟的肢,蜕皮般一層層去身上的衣裳,同時做出種種誘惑的手勢,發觀眾最原始的慾望。
賓客噓聲盈沸、笑意曖昧,他們欣賞的只是舞者,不是舞姿。
我聽到鄰座的人議論:只要肯花錢,可以在表演結束後買她出場,價高者得。
忽然我失聰了,就再聽不到別的聲音了。
買出場,價高者得,豔舞者。這一切,怎能和我親愛的室友、驕傲美麗的夏念兒相提並論?這樣的人,又怎麼可以與我同室而居?
我後悔在今晚走進這個地方,後悔在無意中知道這一切。
而讓我最後悔的是,當我知道這一切時,已經和念兒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我質問香如:“你明知道她是跳衣舞的,為什麼還要介紹給我?”香如不以為然道:“衣舞也是舞蹈。芭蕾舞龍套演員的工資哪裏負擔得起這麼高的房租?哪裏買得起香奈爾的服裝?我以為你早已想到。”我默然。
香如又道:“記得嗎?念兒説過,巫便是舞,舞便是巫。在古代,巫女和舞女是同一個概念。不僅中國是這樣,許多西方國家也都是這樣。但念兒沒説的是,巫同時也是娼,早從殷商時候起,巫娼就已經是一體了。《説文》中説:‘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叫做巫。而巫對神的以身獻祭,除了舞蹈之外,還有合。’”香如一直對風塵女子有着超乎尋常的興趣,無論是古時的秦淮八豔還是今天的衣舞娘,都報以深深的同情。此刻,她便帶着這種悲天憫人的口吻嘆:“她已經二十三歲了。二十三歲還不能跳出頭,也就等於宣佈了一個舞者的癌症晚期。只要她不把客人帶到家裏來,你管她是在哪裏跳舞?只要不是一夫一,跟一個人發生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關係有什麼區別,還不是五十步笑百步?”這句話刺痛了我,立刻喑啞下來。
倘若再堅持下去,不是有原則,而是天真。況且我也的確捨不得和念兒分手,也只得依香如所説:只要不把客人帶回家,我管她在哪個台子上跳舞?
只要不是一夫一,跟一個人發生關係和跟十個人發生關係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是這樣嗎?
我明知道香如這樣説話並不是針對我。她的措辭向來犀利,力求驚世駭俗,語出驚人,而且她也不知道玉米已婚。然而我仍然被深深地刺傷了。
做萬千雙猥褻目光中的豔舞者,和做一個有婦之夫的地下情人,是否同樣低賤?
一連數天,我糾纏在這個問題裏無限困擾。
是怎樣一步步走進這個繭裏的?
遇到心儀的男人,為他的一舉一動所引,想和他做個喝茶聊天的朋友,自欺欺人地以為只是一段友誼,得過且過地繼續着往…
直到有一天,他送我回家,在路上給我買了一隻甜筒冰凌。
我吃得相當狼狽,黏答答沾了一手一臉,怕蹭到絲衣上,站在路邊不敢動,要他替我擦了手又擦嘴。
他擦得那樣專注,以至於直到他吻下來的時候,我都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
他吻得同樣專注,好像等着做這件事已經等了很久。我像那隻甜筒融在自己的掌中一樣融化在他懷中,漸漸黏成一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