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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當愛情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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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水仙,在中國和西方各有一個美麗而傷的傳説——古希臘神話中,美少年納瑟斯花容月貌、皎潔無倫。不知有多少女神愛慕着他,期待得到他的青睞。可是一個人的樣子長得太好了,眼光就變得很高、很挑剔,孤芳自賞、目無下塵。失意的女神們向上帝祈求:讓那個眼睛長在額頭上的少年受到教訓吧,讓他的愛情走投無路吧。美麗而寂寞的納瑟斯受到這因愛生恨的詛咒,尋尋覓覓,窮其一生都不能找到與自己相匹配的女子結為神仙眷侶。直到有一天,他在早晨的溪水裏看到自己的投影,竟然深深鍾情,絕望地愛上了自己的影子。他知道,最美的事物必定是舉世無雙、獨一無二的,尋找伴侶的夢因為完美而破滅,納瑟斯決然地投身水中,化為水仙花——這便是所謂“水仙花情結”的來歷,喻以自戀。

然而自戀有什麼錯呢?中國不是有句話叫做“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嗎?從某種意義上來説,自戀,也是一種執著。

不過中國的水仙花卻並不自戀,而代表暗戀。三國時候,七步成詩的曹子建愛上了自己的嫂嫂——漢獻帝曹丕之妃甄氏,兩人情投意合卻相見恨晚,這一場亂倫之戀註定是沒有結果的。甄氏因此相思成疾,抑鬱而終;曹植也一蹶不振,自此放形骸,落拓江湖。一夜系舟洛水,半夢半醒間,忽見一女子冰綃霞帔,御風踏而來“明眸善睞,凌波微步,羅襪生塵,若飛若揚”正是那生前不能成伴、死後但願雙飛的意中人甄妃。原來,她已經化為洛神,在這裏等待曹植很久了。兩人在夢中抵死纏綿,只願天上人間,永不分離。然而天亮了,夢醒了,洛神消失了,但是洛水江面上,卻開滿了金盞銀台的鮮花——那花朵纖塵不染、凌波開放,正如同洛神甄妃高潔的愛情。

自戀也好,暗戀也好,水仙的愛情永遠可望不可即。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溯洄從之,道阻且長”——理想的愛情在彼岸,得不到的才最好,這大概便是愛的至大無奈了。

——《芳百世》之花魂篇我已經很久不見玉米,久得開始懷疑他是不是還記得有我這樣一個人存在,久得念兒提到他的名字時居然到陌生,久得早晨看見他站在香雲紗店前,還以為自己的妄想症竟然在大白天也會發作。

他站在我面前,站在“香雲紗”的招牌下,站在秋早晨清涼的風裏,站在冷漠如異鄉的街頭。他説:“我試過了,但是做不到。我不能同意和你分手。我知道這樣做很自私,對你很不公平,但是我沒有辦法。我去過你住的地方找你,他們説你搬走了…所以我站在這裏,等你來告訴我該怎麼做。你要我怎麼做,我便怎麼做,只要你答應不離開我。”我看着他因憔悴而益發使我心動的面孔,聽着他深情的表白,不是不想就這樣奔入他的懷中,與他言歸於好,就像上次做過的那樣。但是小金的面孔倏然從眼前閃過,絆住我的腳步,提醒着我的理智。

“我搬了家,現在住在風荷園…”我準確地報出我的門牌號碼,那個他應該比我更悉的號碼“是小金租給我的,她沒有告訴你嗎?”玉米驀地愣住,半晌,他艱難地開口:“立刻搬出來,我另外給你找房子。”

“你要跟你老婆爭房客?”我聳一聳肩,故意輕佻地問“我現在的房租是一個月一千塊,你打算要多少呢?”

“紅顏,別開玩笑。”玉米的語氣和臉都非常嚴肅“小金都跟你説過什麼?”我忽然對他那個如臨大敵的態度非常反。既然這樣怕老婆,又何必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我呢?

這一刻的玉米,多麼像曾經的柏如桐,他們的愛,都一樣吝嗇而自私,規定了種種前提條件,一旦條件不符,愛也就應聲破滅。念兒曾對我説過,愛情不可考驗。而對於玉米,甚至愛情不必考驗,因為我本可以預知那考驗的結果——他連讓老婆知道這一段畸戀都不敢,何況其他?

就在一分鐘以前,他還對我説“你要我怎麼做,我便怎麼做”然而我剛一提到小金,他已經在要求我該怎麼做了——他之前的大方,不過是因為賭定我不可能要求他做任何事,我對於他,從來都只有付出沒有要求。即便是現在,我也仍然沒有打算要求他。

“玉米,你害怕什麼呢?”我注視着他,想在他的眼睛裏尋到一點兒真心。

然而他鐵青着臉,一言不發。有時候一言不發比槍舌劍傷人更深,也背叛得更徹底。

我嘆息,繞過他的身側,取出鑰匙開門。

他閃在一旁,似乎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默默地看我打起捲簾門,跟進店裏來坐下。

我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在這個弱強食的社會里,在這個險象環生的都市裏,我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事業,並不指望從面前這個男人手裏得到什麼。即使他纏萬貫也好,即使他穿着阿曼尼上街也好,如果我不在乎他,他對於我又有什麼意義呢?

是我自己要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從而將自己進死巷,無可容身——當我決定從他們夫間撤足,我的空間反而會大起來。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竟然要到現在才明白。就像柏如桐不值得香如為他付出一樣,玉米,同樣配不上我的愛情。

“紅顏,我配不上你。”在長久的沉默之後,玉米終於開口了,不料一開口就直奔主題。

我反而意外,有些吃驚於他這樣的坦白。難道,他可以聽到我心裏的話?

然而玉米説:“我想我是太老了,老得前怕狼後怕虎,已經沒有年輕人的勇氣。紅顏,你是這麼的年輕,嬌豔得像一株令箭荷花,有種遺世獨立的優美。我很想自己可以為你做點兒什麼,但是我老了,已經沒有那樣的機會,早在認識你之前,我已經…”

“你已經説過很多次這樣的話了。”我忍不住打斷他。無論他説得多麼動聽,都已經不再新鮮。謊言重複一千次可以變成真理,但是理由重複得次數再多,也無法變成現實。

“玉米,你放心,只要你自己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我是不會做出任何傷害你的事的。”我説。

他看着我,眼神錯綜複雜。

但是我已經不想再讀懂他,我只要懂得我自己就很好了。我決定説得更清楚些:“玉米,我們結束了。”這一次,他沒有再問我為什麼,沒有再向我拿理由。他微微欠身,然後站起來,轉身離去。

他高大的身影在秋風裏漸行漸遠,我知道我將再也不會“遇”見他。我們會彼此躲避,用最短的時間遺忘,就彷彿死過一回那樣。

忽然之間,糾纏了我那麼久的心結刃而斷,隨風而散了。也許這一切不能怨他,是我自己選錯了愛的對象。愛情不是沒有,也不是遇到卻得不到,而是得不到的愛情,原本就不是真的愛情。

自始至終,是我愛上了愛情本身,愛上了愛情的疼痛,愛上一道美麗的傷痕。自打認識他那一天起,我已經知道他是不屬於自己的、沒可能的,還沒等真正愛上,就已經被那種絕望打敗了,被悲劇的神打敗了。於是一跟頭栽進苦戀中無以自拔,所有的時間與氣力都用來想方設法、殫竭慮,從小金懷裏去搶、去奪,那一分分,一秒秒,那一點點,一絲絲,再也沒有力和空閒去想這男人究竟是不是值得自己去愛。

愛上已婚的他的真正原因只是因為他已婚。因就是果,果就是因,二者其實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