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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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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六月乙酉,時加子,風起迅急,暴疾津,髮屋折木,塵沙,從西南未上來,因雷雨,須臾,風微雨止。

九年七月甲寅,陽羽廉貞之,時加亥,風起迅急,從東方來,暴疾彭津,至乙卯陰賊時漸微,名羽動羽。

九月乙丑,時加未,雷,驟雨,風起迅急,暴疾津,從西北戌上來。

十月壬辰,陽羽,時加醜,風起從北方子醜上來,暴疾津,迅急,塵埃,五寅時漸微,名羽動宮。

十年正月辛巳,陽商寬大之,時加寅,風從西北上來,暴疾津,迅急,揚沙折木,酉時止。

二月甲辰,陽徵,時加辰,風起迅急,從西北亥上來,暴疾彭津,至酉時止。

三月丁酉,陽徵廉貞之,時加未,風從北方子醜上來,迅急,暴疾津,戌時止。

七月庚申,陰角貪狼之,時加午,風從東北醜上來,迅急津,至辛酉巳時漸微。

十一年二月庚寅,陽角廉貞之,時加亥,風從西北亥上來,迅疾津,丑時漸微,為角動角。

七月甲寅,陽羽廉貞之,時加巳,風從東北寅上來,迅疾津,髮屋折木,戊夜漸微,為羽動徵。己巳,陽角寬大之,時加未,風從戌上來,暴疾,良久止,為角動商及宮。

凡時無專恣,疑是陰陽相薄。

建武元年三月乙酉,未時風起,津暴急,從北方上來,應本傳瞀亂。

建武二年、三年、四年,每秋七月、八月,輒大風,三吳尤甚,髮屋折木,殺人。京房佔:“獄吏暴,風害人。”時帝嚴刻。

永元元年七月十二,大風,京師十圍樹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應本傳。

《傳》又曰:“山之於地,君之象也。山崩者,君權損,京陵易處,世將變也。陵轉為澤,貴將為賤也。”建元二年夏,廬陵石陽縣長溪水衝山麓崩,長六七丈,下得柱千餘口,皆十圍,長者一丈,短者八九尺,頭題有古文字,不可識。江淹以問王儉,儉雲:“江東不閒隸書,此秦漢時柱也。”後年宮車晏駕,世變之象也。

永明二年秋,始興曲江縣山崩,壅底溪水成陂。京房佔:“山崩,人主惡之。”《傳》又曰:“雷電所擊,蓋所也。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建元二年閏六月丙戌,戊夜震電。

四年五月五,雷雹暗都,雷震於樂遊安昌殿,電火焚蕩盡。

永明八年四月六,雷震會稽山陰恆山保林寺,剎上四破,電火燒塔,下佛面窗户不異也。

永明中,雷震東宮南門,無所傷毀,殺食官一人。

十一年三月,震於東齋,棟崩。左右密治繕,竟陵王子良曰:“此豈可治!留之志吾過,且旌天之愛我也。”明年,子良薨。

《傳》又曰:“土氣亂者,木金水火亂之。”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永元元年七月,地夜十八震。

九月十九,地五震。

金者,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其於王事,兵戎戰伐之道也。王者興師動眾,建立旗鼓,仗旄把鉞,以誅殘賊,止暴亂,殺伐應義,則金氣從。工冶鑄化,革形成器也。人君樂侵陵,好攻戰,貪城邑,輕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內外騷動,則金失其。蓋冶鑄不化,冰滯固堅,故曰金不從革,又曰維木沴金。

建武四年,明帝出舊宮送豫章王第二女綏安主降嬪,還上輦,輦上金翅無故自折落地。

《言傳》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為口。人君過差無度,刑法不一,斂從其重,或有師旅,炕陽之節,若動眾勞民,是言不從。人君既失眾,政令不從,孤陽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陽氣勝則旱象至,故曰厥罰常陽也。”建元三年,大旱,時有虜寇。

永民三年,大旱,明年,唐宇之起。

建武二年,大旱,時虜寇方盛,皆動眾之應也。

《言傳》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嚴刑而不敢正言,則必先發於歌謠。歌謠,口事也。口氣逆則惡言,或有怪謠焉。”宋泰始既失彭城,江南始傳種消梨,先時所無,百姓爭種植。識者曰:“當有姓蕭而來者。”十餘年,齊受禪。

元徽中,童謠曰:“襄陽白銅蹄,郎殺荊州兒。”後沈攸之反,雍州刺史張敬兒襲江陵,殺沈攸之子元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