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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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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鬱喬約散財童子和金童吃飯,自從大橋和齊翔搬進來後,這是她第一次出門吃外食。

齊翔的手藝不是蓋的,大橋的潔癖也讓她的房子保持難得的整潔乾淨,舒服的環境、茶來伸手的美好光陰,讓她很樂意在家裏當宅女。

他們在家裏最常做的事是聊八卦。

大橋説控制慾很強的母親到處找他,顯然她沒想到,從小一路乖到大的兒子,竟然真的敢不聽話。

他還轉述妹妹柔柔的話,説宋佳鈴在婚紗店裏放聲痛哭,千金小姐沒有被人這樣侮辱過,氣得不顧形象砸壞人家的玻璃櫥窗,嚇得鍾家老孃噤若寒蟬,沒想到甜美温柔的宋佳鈴也會發飆。

還説柔柔本來就不喜歡宋佳鈴,覺得她表裏不一、做作得讓人怵目驚心,想到她將要變成自己的嫂嫂,就暗地盤算幾歲才可以離開家庭,還撂下話,説只要有男人敢娶,她就敢嫁。

她聽了笑説:“柔柔是想用婚姻來離父母親的掌控吧,但是會掌控孩子學業方向的爸媽,怎可能不在子女的婚姻上一腳。”柔柔和大橋都是父母威權控制下的犧牲者,他們都很乖巧,品好、功課優,才能一路受控到大,只是再好的乖小孩,年紀漸大,都會想要自在飛翔,可惜鍾家父母看不清這一點。

那天是她開車送大橋去見柔柔的,柔柔趁半夜到哥哥房間裏偷行李,她滿臉自傲説:“這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刺、最叛逆的事。”真是乖到不行的小女生,這樣就叫刺了,不曉得面對後的職場競爭,她能不能吃得消。

當時柔柔看見她,興奮地抓住她的手亂搖一通,問:“就是你,鬱喬對不對?你是我哥的初戀情人,我哥還藏着你的照片…”柔柔拉拉雜雜説了一大串話,害她覺得頭頂快冒黑煙。看來柔柔是以為他們重逢了、舊情復燃了,所以她的哥哥是——為愛拋家棄親,行走天涯。

她笑得滿臉尷尬,不斷使眼讓大橋把話説明白,可是他沒有這個打算,順着柔柔的話,一句一句往下搭。

離開時,大橋告訴柔柔,如果有事聯絡就留簡訊,然後再三叮嚀,不可以把他們見面的事告訴父母親,還允諾等他徹底離魔窟後,就會伸手挽救妹妹於水火之中。

聽起來有點心酸,花那麼多心血栽培出來的優秀兄妹,居然把將他們推上成功道路的家庭當成魔窟。

她問:“你打算躲你爸媽到什麼時候?”他沉默不語,經過三個紅綠燈後,突然開口説:“我在美國的時候,偷偷找到名師學習服裝設計,老師覺得我很有設計天分。”這是他大學混六年才畢業的主要原因。

她不懂他為什麼要告訴自己這個,只是在停下車時,轉頭看見他雙眉緊蹙,像在掙扎什麼。

那天回家,齊翔烤了一個蛋糕,厲害的廚子居然知道,見過家人後,大橋的心情會很差。

她吃過的蛋糕都是塗滿油,裝飾水果、巧克力,放在冷藏櫥窗的昂貴蛋糕,她不曉得,剛出爐的蛋糕本不需要水果、鮮來添加風味,就好吃到讓人想尖叫。

那是她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蛋糕,什麼都沒有,乾淨的、透亮的金黃蛋糕,三個人圍着蛋糕,一人抓一口進嘴裏,又熱、又香、又甜、又軟…那種覺,很幸福,好像三人很接近,讓後想起彼此時,就會重温一遍。

那個蛋糕,讓大橋拍拍齊翔的肩膀説了聲,“兄弟,謝啦。”那個蛋糕,讓她在經過三分鐘的考慮之後,説:“齊翔,如果你肯免費幫我做菜,你愛住到什麼時候,就住到什麼時候。”齊翔聽了只是撇了撇嘴,明明心裏高興得緊,卻還要耍酷。小喬討厭他裝酷的職業病,但有什麼辦法呢,她不也有善於察言觀的職業病。

隔天,齊翔帶她上傳統市場,大橋沒事做,硬要跟,於是她帶着兩隻小狼狗一起逛市場。

她知道,他們很受人矚目,一個長相普普的女生,帶着兩個高大的年輕帥哥進市場,可不是天天會發生的事,尤其在許多人認出齊翔是偶像歌手之後,更是讓他們成了市場的焦點。

好吧,她承認自己很無知,居然認不出這位知名度不輸行政院院長的了不起人物。

齊翔很挑剔,光是買魚,就可以在同一個攤子前面把所有的魚全部翻過,才決定買哪一條。大橋見狀無奈挑眉説:“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歐巴桑可以在菜市場消磨一整個早上。”齊翔沒理他,繼續逛菜攤。

他們買下三天的菜,大橋也買好了幾個盆栽,大包小包提滿手,有點累、有點酸,但是很久沒享受悠閒時光的她心情不壞。

回家後,大橋在不到一坪大的院子裏整理新盆栽,她沒事幹,在廚房裏幫齊翔的忙。她一直覺得自己做菜的功夫還不錯,但在齊翔面前,她就變成一個障礙物。

齊翔無奈,到最後,削了一顆蘋果給她,意思是——乖乖吃東西、不要吵。

她拿着蘋果靠在冰箱旁啃,看他利的洗菜動作,滿心佩服。

突然酷哥福至心靈,居然開口説話,他説:“我家是開餐館的,爸爸對食物有種莫名其妙的狂熱,從小他就帶着我上菜市場挑魚、挑、挑果菜,他告訴我每個挑食材的專業步驟。你知道蓮霧要怎麼挑,才能挑到最甜最好吃的嗎?”

“挑碩大美觀的。”

“錯,要挑小一點、醜一點,最好上面有褐網紋。我小一就知道了。”他的口氣驕傲。

“厲害,甘拜下風。”人家是家學淵源嘛。

“我爸讓我念餐飲系,他希望畢業之後,我可以回家接手家裏的餐館。”

“那樣的話,生意一定會超好。”帥哥主廚,説不定新聞還會去採訪。

“但我不喜歡,我喜歡唱歌,喜歡拿着一把吉他到處晃,念小學時,我曾經在爸爸的收銀台裏偷錢。”

“偷錢?”比起會挑蓮霧那一段,他説得更驕傲,“我偷爸媽的錢去找老師學鋼琴,還利用午休到學校大禮堂練琴,我自己找書學樂理,結果功課一塌糊塗,爸媽很頭痛,他們希望我能好好唸書,考上高雄一家很有名的餐旅學校,但憑我那個破成績,連邊緣都碰不到。”

“然後呢?”

“高中是爸媽最傷腦筋,卻是我最快樂的三年,我組樂團、成為主唱,爸媽餐館的工作忙,本沒時間管我,大學時期,我故意填台北的學校,目的就是想離開家,做我想做的事。”他比大橋更勇敢,大橋少了他的叛逆神經。鬱喬接着問:“你是怎麼進入演藝圈的?”

“只要有歌唱比賽或新星徵選,任何機會我都會報名嘗試,後來有經紀人找上我,他的人脈很廣,把我塑造成偶像明星,他成功了,還賺了很多錢。”

“你沒有賺嗎?”

“有,但不是觀眾想象中那麼多,新人的經紀約福利不太好,而且為了當歌星放棄學業讓我爸媽很傷心,所以我把賺的錢全寄回去,希望能夠讓他們高興一點,可是他們還是不看好我,他們和許多人一樣,認為我賣的不是歌聲才藝,而是我的臉,他們斷定我紅不了太久。

“他們説對了,我紅不久,越來越多的人批評我靠臉賺錢,批評我的粉絲是一羣不懂音樂的無知少女,結果我的經紀人慌了,居然不經我的同意,就幫我接下一出偶像劇。

“我雖然不高興,但礙於合約,還是硬着頭皮演。我本不會演戲,被導演罵得臭頭不説,戲上演、罵我的人更多,我受不了壓力,只好躲起來。兩年,經紀人放棄了我,我也放棄自己。”

“為什麼不回家?”

“因為,唱歌依然是我的夢想。”説到這裏,他的聲音低沉下去。

“所以你並沒有放棄,你只是在休息而已。”鬱喬給他一個鼓勵質的笑臉,摟摟他的肩。

“在新人輩出的演藝圈,你以為復出很容易?何況我有的只是一張臉。”

“你是人云亦云,還是真心相信自己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張帥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