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伏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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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第三槍的是李承志。他中的不是車輛,而是前面那輛裝甲車上。一名爬出來準備cāo作高機槍的士兵。
問題是,李承志使用的是j-61型狙擊步槍,顯然無法打穿裝甲車的裝甲。
更重要的是,裝甲車上的士兵是從車體後面的門裏下車的,而裝甲車的車體正好擋住了李承志的界。
顯然,只要敵人離開了裝甲車,就會開火還擊。
到時候,李承志顯然無法指望用一把狙擊步槍對付好幾名敵人。
再説了,這些敵人的反應非常快,表明他們是鋭部隊。
只是,李承志的擔憂是暫時的,還非常短暫。
在他開第二槍之前,一枚火箭彈拖着明亮的尾焰,準確無誤的擊中了裝甲車,而且在裝甲車的肚皮裏炸開了花。
這下,李承志不需要擔心這兩裝甲車裏的敵人了。
要知道,被火箭彈直接擊中,裝甲車裏的官兵一個也別想活下來,即便沒有被橫飛的彈片打死,也會被活活燒死。
只是,敵人有兩輛裝甲車。
後面那輛裝甲車沒有受到威脅,而且乘車作戰的步兵已經開始下車。
李承志調整了目標,他必須儘可能的壓制住敵人。
只是他知道,再也不會有火箭彈來幹掉那輛裝甲車了,因為刁德勳只帶了一具一次使用的火箭筒。
所幸的是,兩名聚集手做了更充足的準備。
後面那輛裝甲車的尾門剛剛打開,其所在的位置就發生了一連串的爆炸,至少有十多枚遙控炸彈被同時引爆,一下就包裹住了裝甲車。
李承志很是震驚,因為這些炸彈明顯是事先就已埋設好了的。
問題是,在潛伏的這三天裏,李承志沒有發現唐宏光或者是刁德勳離開潛伏點,他們又是怎麼安放好遙控炸彈的呢?
當然,不管怎麼説,這次大爆炸,消除了最大的威脅。
要知道,兩輛裝甲車上各有一大口徑高機槍,如果這兩機槍被用上,李承志他們就有大麻煩了。
也許,敵人沒有發現他們,但是橫飛的槍彈本身就是巨大威脅,更別説是大口徑槍彈。
除掉了兩輛裝甲車,剩下的敵人就只能用步槍作戰,而步槍的威力小得多,在夜間也很難威脅到埋伏好的狙擊手。
當然,這並不等於接下來的戰鬥很輕鬆。
在最後面的卡車上,至少有一個排的步兵,而且肯定有幾輕機槍或者是通用機槍。
在兩輛裝甲車被摧毀之前,卡車上的步兵就已經全部下地,而且躲到了公路對面,利用路基做掩護,向狙擊手所在的方向胡亂開火。
有好幾發子彈就落在了李承志附近。
只是,李承志沒有驚慌。
胡亂開火的敵人本是太大的威脅,畢竟沒有確瞄準,打出的子彈就只能靠運氣來中敵人了。
顯然,與子彈的撒佈範圍相比,躲藏好的狙擊手被直接擊中的概率並不大。
問題是,李承志也很難瞄準敵人。
不管怎麼説,他們的敵人是一支訓練有素的部隊,而且大部分是老兵,有着較為豐富的實戰經驗,沒有給他太多的機會。
李承志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的讓敵人無法使用機槍。
所幸的是,李承志不是在單獨戰鬥,他身邊還有羅秀生呢,而且在這個距離上,羅秀生手上那把自動步槍的威力不比狙擊步槍小多少。此外,自動步槍的彈容量更大,而且以短點為主,壓制效果更加明顯。
更重要的是,在他們身後還有兩名貨真價實的狙擊手,而且使用的是大口徑狙擊步槍。
如果説,路基能夠擋住七點八毫米槍彈,那麼在十四點五毫米槍彈面前,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價值了。
十四點五毫米鋼穿甲彈能夠打穿一百米外的二十毫米後的裝甲鋼板,而在四百米外至少能夠打穿二十釐米厚的岩石。這就意味着,只要擊中敵人藏身處的路基,十四點五毫米槍彈就能在打穿路基之後,幹掉躲藏起來的敵人。
對那些敵人來説,唐宏光手上的那把大口徑狙擊步槍絕對是個惡夢。
在李承志壓制機槍的時候,唐宏光的大口徑狙擊步槍一直沒有停歇,以平均每五秒鐘一次的速度給敵人點名。
不到兩分鐘,那一個排的敵人就死傷得差不多了。
在李承志猶豫着要不要離開埋伏地點,去清除掉殘餘的敵人時,刁德勳已經趕到,而且從車隊前方繞到了公路另外一側。
李承志沒再猶豫,立即叫上羅秀生離開了埋伏地點,向車隊後方走去。
很快,槍聲響起,不過是突擊步槍的槍聲。
所幸的是,使用德制突擊步槍的是刁德勳,而不是危地馬拉zhèngfu軍的官兵。顯然,刁德勳更喜歡使用敵人的武器來對付敵人。或者説,在這種近距離戰鬥中,德制突擊步槍要比他帶的那把狙擊步槍與用於自衞的手槍更有用。
當然,李承志也這麼認為。
他可不想用狙擊步槍進行近距離戰鬥,而且戰鬥手槍的威力不夠大,未必能夠一槍解決掉視死如歸的敵人。
因此,在路過一具敵人的屍體時,李承志也揀起了突擊步槍。
戰鬥收尾的速度非常快,李承志只幹掉了一名危地馬拉zhèngfu軍士兵,就與相向而來的刁德勳會合了。
只是,他們的任務還沒有完成,因為他們要幹掉的那個大人物在防彈轎車裏面。(。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您來小説網(。)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