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戴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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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寫下這排字的時候,是二零零一年的聖誕節,奇怪的是,看出窗外,沒有想象中的燈光妖嬈,沒有閃爍的鬼臉,當然我看不見紅衣服的聖誕老人慈祥的笑臉。我看見的只是電腦,電話,還有香煙,這樣也很好,我討厭泊來的東西,討厭喜慶的東西,這和我每天無事生非的個大大不和。
我現在急於陷入回憶,回憶總讓我愁腸百轉,以為憂傷是自己特有的氣質。不過,即使我不這麼以為,我也憂傷,我會考慮到一百年後,自己,還有這個社會,還有眾多陌生的生命都在做什麼,是不是還有人像今天的我一樣傻,追求什麼生命的意義,愛情的價值。噢,寶貝,我聽見了你們的話,你們説這是人類永恆的追求。但是,求你們別騙我了,我無從得知,我看不透你們的臉皮下都藏着什麼,虛偽還是真誠。
這段子以來,我反反覆覆地問自己許多許多關於人生和人的問題,卻無論如何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我的工作經歷並不算長,雖然我九七年就踏上了社會,可像每個不如意的員工一樣,也同樣在經歷着跳槽、無業。我想我是個危機很重的人,時刻都能受到死神在我生命終結時所賦予的一聲嘆息,我害怕自己一無所成,到臨死時睜開眼睛卻想不起一件有一點點成就的事情。我同樣也是個很的人,非常非常害怕傷害,非常非常介意別人的每一句話,我小心翼翼地縮在自己的角落活着,渴望着新鮮空氣,卻又擔心自己受涼。
或許因為太多的知識都是來自於書本,我的思維變得有些僵滯,在面對着猙獰的真相氾濫的私慾時,我不知所措地站在十字路口,開始懷疑自己。
我知道有人説我受刺了,我千真萬確地聽到了眾多的聲音,或者柔和或者烈,他們都在跟我談心,善良而且美妙的故事在人間傳,當然也會傳到我耳朵裏,可是親愛的朋友們,生活卻在告訴我你錯了,你錯了,不停的錯。
我知道我錯了,每當我毫無悔意地回溯自己的生命經歷時,我總在發現自己被排斥在社會之外,我和人們格格不入,我腦袋的運行模式似乎完全離了常軌,他們都説,我不正常。
梧桐葉上三更雨,葉葉聲聲是別離。
我一次次地打開信箱,然後一次次地失望,然後,每天晚上臨睡前我都深信不疑地説,你走了,這次是真的了。可是天一亮,希望又把我的兩腮燒得通紅,我睜開眼睛望着天花板,對自己説,不,不是這樣的,你會回來的。
這個冬天很冷很冷,我裹着黑長大衣在港匯廣場走了一圈又一圈,一直等,沒有看見你來。有些失望吧,我猜,反正我是很麻木地冷着臉上了火車,火車很温暖,西裝革履的人們冷淡的臉披上了白晃晃的光。我突然想起來是我該走的時候了,眼淚就一滴滴地滴在衣領上。他們都奇怪地看看我,然後轉過臉去,當做沒看見。
我只會在漠不關心的陌生人面前哭了吧。我想。
我回來的時候碰見了普,他正站在大廳裏打電話,滿口都是鬼話,我聽不懂,也不想聽懂。門廳的保安手扶在玻璃門上,眼梢不停地落在他身上,隨時準備為他打開門,可是他卻在門口繞來繞去,門開出一條縫來,又隨即關上了。他還在講電話,似乎很得意自己的這種惡作劇,看見我時他拽了拽我的圍巾,示意我等他一下。
你以為我不會等的,對嗎?因為你知道我不愛説話,不愛和人打道,我活在世界上的唯一目標似乎就是遠離人羣,你説過我羞澀的。可是如果你知道接下來的事情,你就永遠不會説我羞澀了。
我等了。我百無聊賴地對保安笑笑,掩飾自己的不安——我竟然在這裏等一個男人,還是個外國男人,我必須壯起膽來漠視所有中國人的眼睛,因為他們的眼睛很可能會寫上”賣國的賤貨”這幾個字。
我們去喝酒了。普掛了電話笑容可掬地説,太冷了,我們去喝酒吧。
我去了。這讓你很吃驚,是嗎。但是我去了。而且,我順從地讓他攬住我的,順從地不去看他咄咄人的眼睛一直在噴的奇怪的火焰。
我對奇怪麻木不仁,你知道為什麼嗎?我那麼地害怕,害怕陌生人,可是我卻會很輕易地相信陌生人;我遠離朋友,因為我也同樣害怕,害怕朋友的接近是種穿透。我如此如此的恐懼這個世界,因為我是如此如此地容易相信一個人。
這一次也是這樣,我相信他,因為他是你的朋友,因為我是如此如此的相信你。
我在凌晨一點的時候進了他的房間。我知道你會問我,這也是相信嗎?我知道我無力辯解,因為這真的不是相信,這完全和信任無關。這時候我已經清楚地看見他眼裏的光彩和憐惜無關,和你無關,可是,今年冬天真的真的太冷了,我無法一個人支撐下去。
我説這個,你信嗎?
我進了他的房間。他的唱機在轉,傳出來的是輕柔的音樂,我不知道是什麼音樂,因為我孤獨得連愛好也沒有。
他遞給我一杯冰冷的可樂,在我的舌尖迅速地爆裂消失然後給我留下了一絲絲甜甜的滋味,我喝着喝着就想起了你,你相信嗎?他的懷抱並不温暖,真的,倒在他懷中的瞬間我就是這麼想的。
猜到他進入我的身體時我怎麼想嗎?我在想,真的完了,我和你真的完了。然後,我冷冷地在黑暗中笑,我笑得聲音太大了,他聽見了,因為我聽見他回應的笑聲。
我的身體是冰涼的,我靠在他的懷中取暖,聽見他和太太通電話,他的聲音真的很柔軟,很柔軟,就像你跟我説話。
我再也不會嫁給你了。
我還記得自己的第一個男人,他的名字總含在我的唾中,隨時可以分泌出來,扔在哪裏都無所謂。
我總是對妮妮説,我愛過他。可我自己明白,那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什麼叫做愛。
認識他的時候我只有十七歲,我是個孤獨的孩子,我沒有父母,我以為他們都死了,至於他們是否真的死了,我漠不關心。
我畢業於一所名不見經傳的中專,當時,他是學校飯店的採購員,他也畢業於這所學校,留在教務處工作了兩年到了飯店。
他很英俊,只有我一個人這麼説,同學們説我眼光有問題,可是我仍然這麼堅持,一直堅持到了現在。
他的皮膚黑黑的,眼睛窄窄的,總是一臉的漫不經心,他喜歡穿一件白藍邊的上衣,衣服的領子圓圓地環着他尖尖的臉,看上去很從容的那種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