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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民間之所謂小説及其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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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行於民間的小説,與歷來史家所著錄者很不同,當時並非文辭,而為屬於技藝的“説話”②之一種。

説話者,未詳始於何時,但據故書,可以知道唐時則已有。段成式③(《酉陽雜俎續集》四《貶誤》)雲:“子太和末因弟生觀雜戲,有市人小説,呼扁鵲作褊鵲字,上聲。予令任道癗字正之。市人言‘二十年前嘗於上都齋會設此,有一秀才甚賞某呼扁字與褊同聲,雲世人皆誤。’”其詳細雖難曉,但因此已足以推見數端:一小説為雜戲中之一種,二由於市人之口述,三在慶祝及齋會時用之。而郎瑛④(《七修類藁》二十二)所謂“小説起宋仁宗,蓋時太平盛久,國家閒暇,進一奇怪之事以娛之,故小説‘得勝頭回’之後,即雲話説趙宋某年”者,亦即由此分明證實,不過一種無稽之談罷了。

到宋朝,小説的情形乃始比較的可以知道詳細。孟元老在南渡之後,追懷汴梁盛況,作《東京夢華錄》⑤,於“京瓦技藝”⑥條下有當時説話的分目,為小説,合生,説諢話,説三分,説《五代史》等。而此等職業者則稱為“説話人”高宗既定都臨安⑦,更歷孝光兩朝⑧,汴梁式的文物漸已遍滿都下,伎藝人也一律完備了。關於説話的記載,在故書中也更詳盡,端平⑨年間的著作有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10),元初的著作有吳自牧《夢粱錄》⑾及周密《武林舊事》⑿,都更詳細的有説話的分科:《都城紀勝》|《夢粱錄》(二十)|説話者,謂之舌辯,説話有四家:|雖有四家數,各有門庭:|且小説,名銀字兒,一者小説,謂之銀字|如煙粉靈怪傳奇;公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説|案,朴刀杆發發蹤參(公案,皆是搏刀趕及發|案此四字當有誤)之事。

跡變態之事;説鐵騎兒,|…談論古今,如水之

謂士馬金鼓之事。|談經者,謂演説佛書;|説參請者,謂賓主參禪悟説經,謂演説佛書;|道等事。…又有説諢經説參請,謂賓主參禪悟道|者。

等事。講史書,講説前代|講史書者,謂講説《書史文傳興廢爭戰之事。|通鑑》漢唐歷代書史文傳…|興廢爭戰之事。

|合生,與起今隨今相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佔一事也。

似,各佔一事。|但周密所記者又小異,為演史,説經諢經,小説,説諢話;而無合生。唐中宗時,武平一⒀上書言“比來妖伎胡人,街童市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質,詠歌蹈舞,號曰合生。”(《新唐書》一百十九)則合生實始於唐,且用諢詞戲謔,或者也就是説諢話;惟至宋當又稍有遷變,今未詳⒁。起今隨今之“今”《都城紀勝》作“令”明抄本《説郛》中之《古杭夢遊錄》⒂又作起令隨合,何者為是,亦未詳。

據耐得翁及吳自牧説,是説話之一科的小説,又因內容之不同而分為三子目:1.銀字兒所説者為煙粉(煙花粉黛),靈怪(神仙鬼怪),傳奇(離合悲歡)等。

2.説公案所説者為搏刀趕(拳勇),發跡變態(遇合)之事。

3.説鐵騎兒所説者為士馬金鼓(戰爭)之事。

惟有小説,是説話中最難的一科,所以説話人“最畏小説,蓋小説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都城紀勝》雲;《夢粱錄》同,惟“提破”作“捏合”⒃。),非同講史,易於鋪張;而且又須有“談論古今,如水之”的口辯。然而在臨安也不乏講小説的高手,吳自牧所記有譚淡子等六人,周密所記有蔡和等五十二人,其中也有女,如陳郎娘棗兒,史蕙英。

臨安的文士佛徒多有集會;瓦舍的技藝人也多有,其主意大約是在於磨鍊技術的。小説專家所立的社會,名曰雄辯社。(《武林舊事》三)元人雜劇雖然早經銷歇,但尚有傳的曲本,來示人以大概的情形。宋人的小説也一樣,也幸而借了“話本”偶有留遺,使現在還可以約略想見當時瓦舍中説話的模樣。

其話本曰《京本通俗小説》,全書不知凡幾卷,現在所見的只有殘本,經江陰繆氏影刻,是卷十至十六的七卷,先曾單行,後來就收在《煙畫東堂小品》之內了。(17)還有一卷是敍金海陵王的穢行的,或者因為文筆過於礙眼了罷,繆氏沒有刻,然而仍有郋園的改換名目的排印本;郋園是長沙葉德輝的園名。⒅刻本七卷中所收小説的篇目以及故事發生的年代如下列:卷十碾玉觀音“紹興年間。”十一菩薩蠻“大宋高宗紹興年間。”十二西山一窟鬼“紹興十年間。”十三志誠張主管無年代,但云東京汴州開封事。十四拗相公“先朝。”十五錯斬崔寧“高宗時。”十六馮玉梅團圓“建炎四年。”每題俱是一全篇,自為起訖,並不相聯貫。錢曾《也是園書目》⒆(十)著錄的“宋人詞話”十六種中,有《錯斬崔寧》與《馮玉梅團圓》兩種,可知舊刻又有單篇本,而《通俗小説》即是若干單篇本的結集,並非一手所成。至於所説故事發生的時代,則多在南宋之初;北宋已少,何況漢唐。又可知小説取材,須在近時;因為演説古事,範圍即屬講史,雖説小説家亦復“談論古今,如水之”但其談古當是引證及裝點,而非小説的本文。如《拗相公》開首雖説王莽,但主意卻只在引出王安石,即其例。

七篇中開首即入正文者只有《菩薩蠻》,其餘六篇則當講説之前,俱先引詩詞或別的事實,就是“先引下一個故事來,權做個‘得勝頭回’。”(本書十五)“頭回”當即冒頭的一回之意“得勝”是吉語,瓦舍為軍民所聚,自然也不免以利市語説之,未必因為進御才如此。

“得勝頭回”略有定法,可説者凡四:1.以略相關涉的詩詞引起本文。如卷十用《詞》十一首引起延安郡王遊;卷十二用士人沈文述的詞逐句解釋,引起遇鬼的士人皆是。

2.以相類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四以王莽引起王安石是。

3.以較遜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五以魏生因戲言落職,引起劉貴因戲言遇大禍;卷十六以“互姻緣”轉入“雙鏡重圓”而“有關風化,到還勝似幾倍”皆是。4.以相反之事引起本文。如卷十三以王處厚照鏡見白髮的詞有知足之意,引起不伏老的張士廉以晚年娶破家是。

而這四種定法,也就牢籠了後來的許多擬作了。

本還傳有中國舊刻的《大唐三藏取經記》三卷,共十七章,章必有詩;別一小本則題曰《大唐三藏取經詩話》⒇。《也是園書目》將《錯斬崔寧》及《馮玉梅團圓》歸入“宋人詞話”門,或者此類話本,有時亦稱詞話:就是小説的別名。《通俗小説》每篇引用詩詞之多,實遠過於講史(《五代史平話》《三國志傳》(22),《水滸傳》(23)等),開篇引首,中間鋪敍與證明,臨末斷結詠歎,無不徵引詩詞,似乎此舉也就是小説的一樣必要條件。引詩為證,在中國本是起源很古的,漢韓嬰的《詩外傳》(24),劉向的《列女傳》(25),皆早經引《詩》以證雜説及故事,但未必與宋小説直接相關;只是“借古語以為重”的神,則雖説漢之與宋,學士之與市人,時候學問,皆極相違,而實有一致的處所。唐人小説中也多半有詩,即使妖魔鬼怪,也每能互相酬和,或者做幾句即興詩,此等風雅舉動,則與宋市人小説不無關涉,但因為宋小説多是市井間事,人物少有物魅及詩人,於是自不得不由詠而變為引證,使事狀雖殊,而詩氣不;吳自牧記講史高手,為“講得字真不俗,記問淵源甚廣”(《夢粱錄》二十),即可移來解釋小説之所以多用詩詞的緣故的。

由上文推斷,則宋市人小説的必要條件大約有三:1.須講近世事;2.什九須有“得勝頭回”;3.須引證詩詞。

宋民間之所謂小説的話本,除《京本通俗小説》之外,今尚未見有第二種(26)。《大唐三藏取經詩話》是極拙的擬話本,並且應屬於講史。《大宋宣和遺事》(27)錢曾雖列入“宋人詞話”中,而其實也是擬作的講史,惟因其系鈔撮十種書籍而成,所以也許含有小説分子在內。

然而在《通俗小説》未經翻刻以前,宋代的市人小説也未嘗斷絕;他間或改了名目,夾雜着後人擬作而傳。那些擬作,則大抵出於明朝人,似宋人話本當時留存尚多,所以擬作的神形式雖然也有變更,而大體仍然無異。以下是所知道的幾部書:1.《喻世明言》(28)。未見。

2.《警世通言》(29)。未見。王士禛(30)雲“《警世通言》有《拗相公》一篇,述王安石罷相歸金陵事,極快人意,乃因盧多遜謫嶺南事而稍附益之。”(《香祖筆記》十)《拗相公》見《通俗小説》卷十四,是《通言》必含有宋市人小説。

3.《醒世恆言》(31)。四十卷,共三十九事;不題作者姓名。前有天啓丁卯(1627)隴西可一居士序雲“六經國史而外,凡著述皆小説也,而尚理或病於艱深,修詞或傷於藻繪,則不足以觸里耳而振恆心,此《醒世恆言》所以繼《明言》《通言》而作也。…”因知三言之內,最後出的是《恆言》。所説者漢二事,隋三事,唐八事,宋十一事,明十五事。其中隋唐故事,多采自唐人小説,故唐人小説在元既已侵入雜劇及傳奇,至明又侵入了話本;然而懸想古事,不易瞭然,所以遜於敍述明朝故事的十餘篇遠甚了。宋事有三篇像擬作,七篇(《賣油郎獨佔花魁》,《灌園叟晚逢仙女》,《喬太守亂點鴛鴦譜》,《勘皮靴單證二郎神》,《鬧樊樓多情周勝仙》,《吳衙內鄰舟赴約》,《鄭節使立功神臂弓》)疑出自宋人話本,而一篇(《十五貫戲言成巧禍》)則即是《通俗小説》卷十五的《錯斬崔寧》。

松禪老人序《今古奇觀》雲“墨憨齋增補《平妖》(32),窮工極變,不失本來。…至所纂《喻世》《醒世》《警世》三言,極摹人情世態之岐,備寫悲歡離合之致。…”是纂三言與補《平妖》者為一人。明本《三遂平妖傳》有張無咎序,雲“茲刻回數倍前,蓋吾友龍子猶所補也。”而首葉則題“馮猶龍先生增定”可知三言亦馮猶龍作,而龍子猶乃其遊戲筆墨時的隱名。

馮猶龍名夢龍,長洲人(《曲品》(33)作吳縣人),由貢生拔授壽寧知縣,有《七樂齋稿》;然而朱彝尊(34)以為“善為啓顏之辭,時入打油之調,不得為詩家。”(《明詩綜》七十一)蓋馮猶龍所擅長的是詞曲,既作《雙雄記傳奇》,又刻《墨憨齋傳奇定本十種》,多取時人名曲,再加刪訂,頗為當時所稱;而其中的《萬事足》,《風夢》,《新灌園》是自作。他又極有意於稗説,所以在小説則纂《喻世》《警世》《醒世》三言,在講史則增補《三遂平妖傳》。

4.《拍案驚奇》(35)。三十六卷;每卷一事,唐六,宋六,元四,明二十。前有即空觀主人序雲“龍子猶氏所輯《喻世》等書,頗存雅道,時著良規,復取古今來雜碎事,可新聽睹,佐談諧者,演而暢之,得若干卷。…”則彷彿此書也是馮猶龍作。然而敍述平板,引證貧辛“頭回”與正文“捏合”不靈,有時如兩大段;馮猶龍是“文苑之滑稽”似乎不至於此。同時的松禪老人也不信,故其序《今古奇觀》,於敍墨憨齋編纂三言之下,則雲“即空觀主人壺矢代興(36),愛有《拍案驚奇》之刻,頗費搜獲,足供談麈”了。

5.《今古奇觀》(37)。四十卷;每卷一事。這是一部選本,有姑蘇松禪老人序,雲是抱甕老人由《喻世》《醒世》《警世》三言及《拍案驚奇》中選刻而成。所選的出於《醒世恆言》者十一篇(第一,二,七,八,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回),疑為宋人舊話本之《賣油郎》,《灌園叟》,《喬太守》在內;而《十五貫》落了選。出於《拍案驚奇》者七篇(第九,十,十八,二十九,三十七,三十九,四十回)。其餘二十二篇,當然是出於《喻世明言》及《警世通言》的了,所以現在借了易得的《今古奇觀》,還可以推見那希覯的《明言》《通言》的大概。其中還有比漢更古的故事,如俞伯牙,莊子體及羊角哀皆是。但所選並不定佳,大約因為兩篇的題目須字字相對,所以去取之間,也就很受了束縛了。

6.《今古奇聞》(38)。二十二卷;每卷一事。前署東壁山房主人編次,也不知是何人。書中提及“發逆”則當是清咸豐或同治初年的著作。本有翻刻,王寅(字冶梅)到本去賣畫,又翻回中國來,有光緒十七年序,現在印行的都出於此本。這也是一部選集,其中取《醒世恆言》者四篇(卷一,二,六,十八),《十五貫》也在內,可惜刪落了“得勝頭回”;取《西湖佳話》(39)者一篇(卷十);餘未詳,篇末多有自怡軒主人評語,大約是別一種小説的話本,然而筆墨拙澀,尚且及不到《拍案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