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你快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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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發信息來祝福元宵節快樂,拿着手機,我動還有人記得我的存在。呵呵,沒辦法,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孤單的過着每一個節,什麼情人節,元宵節對我而言與平常沒什麼更特別的意義。
突然很想他,發瘋似的想着他,夢裏有着他,眼前也總是他的身影在晃動。此時此刻好希望他就在這個城市。
有人説要忘記失戀的痛苦,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儘快的投入到一份新的情中。我試着去接納身邊的人,和他們走得很近,打得火熱的樣子,其實只有自己清楚,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還是那麼的想他,那種思念折磨着我不能入睡。我開始和一些朋友出入舞廳,我把自己溶入到那種高分貝的環境中,但我從不喝酒,只是因為記憶中還記得他曾提醒我不要喝酒,因為我皮膚不好的緣故,我也不想讓自己醉,我害怕我醉了之後就會忘記他,忘記我們曾經有過的一切,我不願去忘記,他是我記憶中的財富,是值得我用一生去珍惜去珍藏的東西。跟着節奏讓自己跳起來,可以什麼都不要想,暫時忘記自己的身份,忘記所有的快樂與煩惱,對着前後左右的人微笑,對着他們擺不同的動作,也算得到了空前的解放。
二十天之內換了三個號碼,説不清原因。每次都想不讓他知道,就讓自己從此從他的生活中消失,可每次都忍不住第一個告訴他。我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再也打不通我的電話,會不會着急?會不會想辦法找到我了?還是會從此把我忘記,忘得一乾二淨了?他發信息來説過幾天就回來,到了給你電話啊。心裏很高興,真的很高興。因為我已經一個多月沒見到他了,我在想我應該做些改變了,是不是應該去買套新衣服,換雙高跟鞋?是不是應該學着旁人化妝?我幻想着我們見面的情節?我是不是應該為他準備份禮物?我不想挽回些什麼?只想他記得我,不敢説永遠,因為我不知道永遠到底有多久?我只希望在我還沒有完全忘記他的時候他還能記得我,記得我最美好的一面,記得我曾經對他的好。這就足夠了。
前不久,陪同學去逛街,把錢包丟了。不敢像以前一樣,遇到什麼事情都告訴他了,我不希望他因為我的不快樂而不快樂,我只希望他過得開心些。我告訴他,我找了一份好工作,工作很輕鬆,我知道他會為我高興的。總會記得他年前告訴我,今年會搬走了,這時心裏總是莫名的煩。我不知道沒有他在這個城市,我的生活會是這樣?努力的説服着自己,我可以去看他,他也一定會回來看我的。
你快回來,好麼?親愛的。你聽到我的呼喚麼?
我知道你有一個幸福的家,我知道你有個你愛的愛你的她,我知道你的懷抱不屬於我,我不管了,我知道我需要你。
親愛的,現在不要丟下我好麼?沒有她的子讓我陪着你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