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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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運氣也不是每次都碰得到,但是不去碰一碰你永遠都碰不到。
但是美人通常都是用來欣賞的,看過之後,腦子裏的印象就會像一杯清新的茶一樣,只記得味道,卻忘了覺。
好,故事開始進入重點。
一個多月前,我專程到政大一趟,這一次不是為了政大的風景,也不是為了政大的狗ㄍㄡ。
而是為了一個政大的女孩。
一個能掌握我心跳的政大女孩。
所以,政大的女同學們,我咳咳咦?*跟她是怎麼認識的?
其實説來荒唐。
大概是兩個月前,我跟一羣好朋友在週末夜晚到大家都悉的錢櫃唱歌。
跟他們一起唱歌,其實可以用百集來形容。
説真的,他們的歌都唱得不賴,甚至其中一個好朋友還有個恭維之至的無敵外號,叫做“九冠鳥”不是他唱歌像鳥在叫,也不是他每次必點九冠鳥來唱,只是因為他的怪嗓子,説學劉德華就像劉德華,説學張學友就像張學友,尤其是吳宗憲的聲音他學得實在是讓人很想扁他的像。
所以九冠鳥的外號用在他身上再貼切不過了。
那,有這等歌唱高手一同歡唱,為何會百集呢?
因為他用劉德華的聲音唱吳宗憲的歌,用張學友的聲音唱劉德華的歌,然後再用吳宗憲的聲音唱"愛是永恆"粵語版。
ok!
那晚正當我已經開始百集,考慮著待會兒要用球還是平底鍋來扁他的時候,我的手機,傳來收到訊息的聲音。
我的手機是開的,所以我確定一定是文字訊息,而不是語音。
我按了幾個鍵,手機螢幕上顯示出一些字,讓我呆在原地大概10秒鐘。
讓我呆掉的原因不是因為訊息內容,雖然內容也實在很奇怪。
“我知道你會走,所以我不會留。
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記得,你牽著我的手的時候。”發訊人的電話我從來沒看過,發訊時間是兩分鐘前。
看着這奇怪的訊息,我開始拷問我的良心,這幾天有沒有跟別人分手的印象?
問題來了,我的分手記錄就像頭皮屑廣告裏的那句話一樣:“很久都沒見過了。”為什堋會有人傳訊來給我?而且還是傳這種會讓人心的訊息?
我開始非常好奇這個人是誰?
但我又不方便馬上就打電話問對方,因為下一首就是我點的歌了,而且我還在考慮到底要用球還是平底鍋。
就這樣,唱過歌,我也忘了有這堋個訊息在我的手機裏。
咬著牙付過錢(因為那幾個該死的傢伙叫我請客),到高雄有名的六青合夜市吃過宵夜,就各自鳥獸散,回家睡大頭覺。
現代人可能都會有這樣的習慣了,在現代資訊發展如此迅速的時候。
回到家第一件事,大概就是開始卸裝備。
依我的習慣呢,大概可以細分出下列幾個步驟:1。首先先拿下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