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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命運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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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克牌,五十四張牌之中最大的…joker,分為兩張,大鬼和小表,又分別被稱為大王和小王。

“王?是服務社的首領嗎?”老田笑了:“你上過家園島,也去過服務社的總部。那裏的情況你看到了。實際上,服務社並沒有什麼所謂的領袖或者首領,服務社的高層是一個委員會,由十二張身份為花牌的人組成的委員會來決定服務社的絕大部分決策。服務社並沒有所謂的獨裁者。”

“那,撲克牌裏的王,在服務社是怎麼回事?”

“那是一個身份的象徵。”老田説到這裏,卻皺眉,似乎不願意多説下去,彷彿不太願意多提起那個男人。

他低頭想了會兒:“我在巴黎見到了傷心的明月,我實在見不得她受委屈,就隻身前往家園島去找那個傢伙理論,我們甚至還動手打了一場…只不過很可惜,當時我卻輸了。”陳瀟沒説話,卻多看了老田一眼。

輸了!

“你不用奇怪,控時間,本來就是一項很強的異能,而且,這項異能的適用領域非常廣泛,嚴格算來,這幾乎是一種弱點最少的異能!無論是使用在戰鬥或者其他的領域。”老田苦笑道:“我擅長的是武功,可惜我的劍再快,招式再巧妙,在他的時間控下,很難有機會貼上他的身體給他造成傷害。你知道地…這個世界所有一切地物質。都受到時間的限制!”

“我無法從島上將孩子帶走。只能回去見了明月。然後…我帶她離開了巴黎,帶着她回到了國內。”老田的眼神越發的憂傷了。

“那些子裏,是我和她單獨相處的時間最多地時候,甚至比當初我們三個人一起遊歷歐洲的時候,更多了很多單獨相處的機會。但是她從來不曾愛過我。她把我當作一個很好地朋友。我陪着她散心,卻無法幫助她…她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子,知道我的難受。就開導我:就算你打得過他又怎麼樣呢?難道你能用劍着他的脖子,他回來繼續愛我嗎?情,是無法強迫的。”老田搖搖頭:“每次説到這些,她就會留眼淚,然後開始喝酒。那個時候,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她一起喝。我們在西湖上喝,從南方走到北方,從東部走到西部。她往往是興致所至。隨意指一個方向,我們就會朝着那個方向一路走下去。然後等有一天她厭倦了,再換一個方向,我們再朝着其他地方走下去。那些子裏,她和我説過很多很多話,可就是從來不會提起我對她的情。終於有一天…”陳瀟不由得眉動了動:“什麼?”

“終於有一天,我忍不住先開口了。”老田嘆了口氣:“沒辦法,我也是人,是人就會有自己的想法。既然她不幸福。既然那個傢伙負了她。那麼我想,或許…她會不會有可能和我在一起。我也想。如果和我在一起的話,我是絕不會負她,也一定會讓她快樂地。所以,有一天,我問她明月,你知道我心中很愛你嗎?

嘿嘿!當時我這麼問她地時候,她似乎一點都不吃驚,就好像早就預料到我會這麼問一樣,然後告訴我,她知道。當時她的表情很坦然,很平靜,可是我卻覺得很失望,因為她的眼神告訴我,我本沒有一丁點希望。

所以,我問她:你難道不想對我説點什麼嗎?

她看着我的眼睛,聲音很輕:田大哥,我能對你説什麼呢?難道對你説,忘記我吧,今後你會遇到一個很合適你的優秀的女孩子,會帶給你幸福…可是這些話,太虛偽了。我不喜歡説這些虛偽的話,所以,我寧可什麼都不説。因為我知道,你會明白我的意思的。

當時我聽了,心中很難過,真地很難過。

我問她以後想幹什麼。她告訴我説,她想開一家鐘錶店。||-她之前在歐洲地時候,就很喜歡擺鐘錶。因為…那個傢伙的能力是控時間!所以,她就選擇開一家鐘錶店!

那些年,她是一個傷心地女人,她被丈夫拋棄,還被搶奪走了女兒,她無能為力,我也無能為力。我只能盡我一切的能力希望讓她快樂。她喜歡鐘錶,我就想辦法幫她蒐羅來全世界各種名貴的鐘表,然後陪着她開了一家鐘錶店,用自己大部分時間守着她,保護她。

可惜,後來,她死了。”老田彈了彈眼淚:“我陪了她十年,十年時間裏,我就眼看着她好像一朵緩緩凋謝的花朵,就這麼一點一點的憔悴下去,原本燦爛明媚的一個女人,變得沉默,變得再也沒有一絲歡欣和笑容。要知道,當時她死的時候才不過三十歲而已!那十年時間裏,我又先後上過幾次家園島,去找那個混蛋,我和他打了好幾場,但是我始終無法戰勝那個傢伙。不過在最後一次的時候…我回到島上的時候,告訴那個混蛋,明月快死了。那個混蛋總算還有些人,答應讓我帶他們的女兒出島去見見明月。當時,那個女孩子已經十二歲了,她長得和她的母親非常的像,尤其是笑起來的樣子,和她的母親幾乎一般無二,一樣的那麼美麗。”

“再後來,女孩隨我回去見了明月之後,我們安葬了明月,我沒想到的是,安葬了時候,那個混蛋居然忽然從島上來了,在明月的墳墓前,我忍不住對他拔劍相向,因為在我看來。是他害死了明月!

那次。是我和他十年來比試了多次之後,第一次傷了他!

我記得很清楚,那天他忽然不告而來,出現在墳墓前,就一個人靜靜的站在那兒發呆。我看得出來。他的眼神裏多少也有一絲後悔和愧疚,但正是這種後悔和愧疚,才讓我更加的痛恨這個傢伙。

而那次。我對他動手地時候,他卻出乎意料地沒有絲毫的還擊,只是一味的抵擋和躲避。終於,他似乎完全不再狀態,被我一劍刺中了口。

我真的很想上去補上一劍,就此殺了那個混蛋!但是看着明月的墓碑,我知道,明月就算是死,心中也是念着他地!我不能在明月的眼前殺了她愛的男人!

而且…還有他們地女兒在場。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瞪着他。我問他,為什麼不還手,為什麼不躲開。

他嘴巴里着血,笑得很慘然的樣子,對我説我失敗了!那條路,走不通。而且還因此失去了一切。當時我不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後來知道多年之後,我才終於明白!

那個傢伙負痛而去,從那天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見面過了。我之後多次回到服務社總部。也再也沒有見到他,聽説他後來也搬離了家園島。住到別處去了。整整這麼多年來,一直到我後來離開服務社,都沒有再和他碰過面。

他們的女兒卻告訴我,她不想回島上去了。她想繼承她媽媽的鐘錶店。我自然不會拒絕這種要求,在我看來,她就不應該回到那個混蛋身邊。只是我擔心那個混蛋回來強行把她帶走。

不過那次他負傷離開之後,就沒有再回來。我陪着那個小女孩,開始幫她經營鐘錶店,她雖然只有十二歲,但是卻是極聰明的,而且她什麼都懂,擁有傳承異能的她,掌握了她父母所有的能力,也包括了那個混蛋的時間異能!

後來的很多年,我一直把她當作女兒一般地照顧,一直到她長大**,她都一直喊我叔叔,最後她有了自己地愛人,成立了家庭,生下了孩子…她的丈夫是一個普通人,但是很快,我們就驚訝的發現,她的女兒,依然繼承了傳承的能力!小孩子生下來,就具備了很多能力!幾乎活就是她母親當年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