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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詳紅樓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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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之謙"章安雜記"(咸豐十一年稿本)引"滌甫師"言:紅樓夢[按:顯指八十回本"石頭記"本尚有四十回,至寶玉作看街兵,史湘雲再醮與寶玉,方完卷。想為人刪去。

咮董康"書舶庸譚"卷四:"先慈嘗語之雲:幼時見是書原本,林薛夭亡,榮寧衰替,寶玉糟糠之配實維湘雲,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也。"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紅樓夢,引濮文(字青士)言:"都中痴人説夢雲:寶玉系娶湘雲,後貧苦。…──又似拾煤渣時光景。"(批"貧窮難耐淒涼")"寶玉實娶湘雲,晚年貧極,夫婦在都中拾煤球為活雲。"(批第二十一回)"

曾在京師見痴人説夢一書,頗多本書異事,如寶玉所娶系湘雲,其後落飢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雲雲。"(批第四十九回)周汝昌按:甲戌本後有濮文跋語。苕溪漁隱著“痴人説夢"、二知道人著“紅樓夢説夢"、夢痴學人著“夢痴説夢"中皆無所引之八十回後事。此或濮氏誤稱,或王氏誤記,必系另一書。

哖扈功"記傳聞之紅樓夢異本事"引畫家關松房述陳弢庵言:光緒初曾見南京刻版舊本,寶釵產後病死,湘雲寡,再醮寶玉。寶玉曾淪為看街人,住堆子中──昔街口例有小屋,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處,俗稱堆子。──北靖[靜誤]王路過,未出侍候,為僕役捉出,將責打,王聞寶玉呼辯,認出聲音,延入王府。作者自雲當時也在府中,同住賓館,遂得相識,聞述身世,乃作此書。

周汝昌按:王夢阮著“紅樓夢索隱提要"雲:乾隆索閲,將為書,曹雪芹乃一再修改;內廷進本取吉祥,因此使鰥寡的寶玉湘雲結合。此説如屬實,亦必已寫寶湘貧極為丐,方可撮合二人,適足證明此本非他人所補撰。縱非真原本,亦當是真本失之後有知其情節而循擬以為續補者。

咶"紅樓夢補"犀脊山樵序:曾見京中原本,僅八十回,敍至金玉聯姻,黛玉謝世而止。金玉聯姻,蓋奉元妃之命,寶玉無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鬱而亡。

訩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劄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説叢"第一期):相傳舊本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興隆,既享温飽,不復憶故主。一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誦經化齋聲甚悉,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户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哆"石頭記集評"卷下,引傅鍾麟言:聞有抄本,與坊本不同,寶玉走失後甄寶玉始進京,至賈府,人皆錯認為寶玉。鶯兒竊窺之,深替寶釵後悔,不若嫁與此人,亦是一樣。甄寶玉夢寶玉已為僧,告以出家原因,並雲神遊太虛,聞黛玉乃神女,已歸位。…[按:甄寶玉進京至賈府,寶玉走失,以及神遊太虛聞黛玉云云,皆程本情節,顯系程本出版後據以改寫的一個抄本。]咠萬松山房叢書本"飲水詩詞集"唯我跋:曾見"石頭記"舊版,不止一百二十回,結局有湘雲為女傭,寶釵黛玉淪落教坊。某筆記雲乾隆幸滿人某家,適某外出,檢書籍,得"石頭記",挾其一冊而去。某歸大懼,急就原本刪改進呈。乃付武英殿刊印,書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今本即當時武英殿刪削本也。見原本始知釵黛淪落等事確犯忌。

呰一九四二年冬,籍哲學教授兒玉達童告北大文學系學生張琦翔雲:本有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內容有寶玉入獄,小紅探監;小紅與賈芸結褵;寶釵難產而卒,寶玉娶湘雲;探遠嫁──"杏元和番";妙玉為娼;鳳姐被休棄。三六橋即蒙人三多,清末官至庫倫辦事大臣,未嘗至本。或雲此本仍在上海。張琦翔"讀紅樓夢札記"(載一九四三年六月北大文學)中提及三六橋本,後卅回誤作四十回。

咼褚德彝跋幽篁圖(曹雪芹畫像題記,傳抄本):宣統年間在京見端方藏紅樓夢抄本,寶玉湘雲有染,及碧痕同浴處,多媟褻語。八十回後黛死娶釵同今本;但"婚後家計落,蕩益甚,逾年寶釵以娩難亡,寶玉更放縱,至貧不能自存。謀為拜堂阿(無品級之管事人,錢糧略高於步兵,提升可補筆帖式),以年長格於例",甚至充任撥什庫(佐領下掌管登記檔冊發餉之兵丁,須識滿漢字,亦服雜役如糊飾宮殿、掃雪除草等。周汝昌疑與"拜堂阿"顛倒)。湘雲新寡,"窮無所歸",遂為寶玉續絃。蔣玉菡樂籍後擁巨資,在外城設質庫,寶玉屢往告貸,終令鋪兵攆逐,襲人斥之方罷。一大雪,市苦酒羊胛,與湘雲縱飲賦詩賞雪,強為歡樂。九門提督路過,以失儀為從者所執,視之乃北靖王也。王念舊,賙贈有加,送入鑾儀衞充雲麾使,迄潦倒以終。

上列十項,茍是據"恩愛夫不到冬"謎語寫寶釵早寡──當然是嫁了別人,不是寶玉,寶玉在此本內與湘雲白頭偕老。寶釵制竹夫人謎是甲辰本代補的,謎下批:"此寶釵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語全刪的甲辰本續書的,再不然就是為了遷就"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不管這句批語。這刻本與程本先後出版,即使在程本後,似乎不會是看了程本,改寫後四十回。

哆是據程本改寫的。咠的記載中引乾隆攜去一冊的軼事,書主急刪改進呈,刪削本即程本。但是我們知道程本的來歷並不是這樣。當然這是附會的傳説。不過既然説程本是此本刪削而成,可見這部"舊版石頭記"的內容大部份與程本相同,顯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雲在家裏已經勞,替叔嬸做針線,不難聯想她幫傭,但是當時的僕人都是賣身為奴,當然是抄家的另一面,驚心動魄,釵黛入教坊,更殺饞過癮,是清末林黛玉豔幟的先驅。周汝昌似也欣賞此本的構想,不過入教坊情氣氛太濃厚,不合"社會主義的寫實主義"的要求,因此只推測八十回後史家抄沒時──據"自傳説",周汝昌認為史家影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與曹家先後籍沒──湘雲與其他婦女同被髮賣"為奴為傭",並舉出雍正二年李煦事敗後,總管內務府的一道奏摺為例:準[淮誤]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錢仲璇等男女並男童幼女共二百餘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將應留審訊之人暫時候審外,其餘記檔送往總管內務府衙門,應如何辦理之處,並經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給李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審訊錢仲璇等八人,俟審明後,亦崇文門變價等因,為此繕折請旨。…

──"紅樓夢新證"第九二o頁明朝對大臣最酷,動不動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時候女入教坊,家屬發賣為奴。清朝沒有。但看李煦這件案例,"李煦家屬及其家僕"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減去"李煦之婦孺十口"──給李煦了──還剩"僕人二百十七名,均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價"。僕人按男女年貌體力技能,分五十一個等級定價變賣。周汝昌誤認"五十一"為音譯人名,崇文門監督的名字,滿清政府絕對不會譯得這樣滑稽,嘲自己滿人。

茍、哆、咠都是續書,十種"舊本"剔去三項後,咶、訩兩種與史湘雲無關,也先擱過一邊再説。

剩下啕、咮、哖、呰、咼這五項,內中呰看似可信最高──"三六橋百十回紅樓夢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視,因為"所述情節,與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結果,頗有吻合之點"。當是指下列數點:茍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條批:"後百十回黛玉之淚,總不能出此二語。"周汝昌認為證實全書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後卅回"。[我在"三詳紅樓夢"裏解釋過,此處的"百十"與"千百"、"萬千"同是約計,並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與第二回戚本、蒙本總批"以百回之大文…"]啕"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回目似指寶玉湘雲偕老,而回前總批説:"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總批為中間還隔着金玉姻緣,將來湘雲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説過,"白首雙星"是從早本保留下來的回目,結局已改,因此衝突,批者代為遮蓋辯護。]咮俞平伯把十二釵冊子上關於鳳姐的"拆字格"預言拆成"冷來休",主休棄。此外太虛幻境關於妙玉的曲文分明預言墮落風塵。畸笏又一再提起"抄沒、獄神廟諸事"、"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失無稿"、"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似都符合此本情節。

賈芸紅玉的戀愛是一七六o本新添的,伏下抄沒時與抄沒後他們倆是兩員大將,一個"仗義探庵",一個在獄神廟援助寶玉。三六橋本兼有一七六o以來與第一個早本的情節,當是據早本續書,兼採脂批內的線索。續書人看過庚本,從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上知道有"後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後湊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關於"抄沒、獄神廟諸事"的批語,逕將獄神廟當作監獄。此人應是曹雪芹親友圈的外圍人物,但是顯然與畸笏沒有接觸。

兒玉達童教授述及此本時,因為言語不通,用筆談,講到探,寫了"遠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該是封號。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出國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佔花名酒令,探到杏花,主得貴婿。眾人説:"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原來這句頑話也是預言,而且探作王妃也應當是番王妃,才合遠嫁的預言。

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當時元妃還是王妃,當然也就不會有元妃的封號。──元封元妃非常特別,因為從前女子閨名不讓外人知道,妃嬪封號用自己名字的史無前例。金廢帝海陵王有個元妃,大概作者喜愛這名字。而且元稱元妃也更容易記憶,正如多渾蟲之燈姑娘改稱多姑娘。書中幾百個人物,而人名使人過目不忘,不是沒有原因的。但是元改為貴妃後,起初只稱賈妃,因此第十八回省親一節清一都是賈妃,只有寶玉覲見的一小段接連三個"元妃",前幾句剛提起寶玉的時候又有個"元妃"。

書中寶玉的年齡減低好幾次,最初只比元小一歲,所以第二回敍述元誕生後,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寶玉還是十五歲,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歲(見"二詳紅樓夢")。第十八回也是寫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詩聯,是準備用詩聯作結──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寫的標誌;回前附葉沒有書名,與第七十五回一樣,兩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見"三詳")。寶玉覲見一段,先是賈政報告園中匾對都是寶玉擬的。

元妃聽了寶玉能題,便含笑説:"進益了。"賈政退出。賈妃見寶林二人益發比別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軟玉一般;因問寶玉為何不進見,賈母乃啓無職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進來。小太監出去引寶玉進來,先行國禮畢,元妃命他近前,攜手攔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尤氏鳳姐等上來啓道:"筵宴齊備,請貴妃遊幸。"元妃等起身,命寶玉導引。

此回只有這四次用"元妃",都與寶玉有關。一提起釵黛,就又還原,仍用"賈妃",而此處稱寶釵黛玉為"寶林二人",顯然這一場沒有寶玉,二寶不致混淆不清。看來早本此回寶玉已經十七八歲,與賈珍賈璉同等身分,男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覲見。"攜手攔入懷內"等語,是對小孩的動作與口吻,當是一七五四本最後一次改小年齡後,一七五五年加的潤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這次添寫寶玉覲見時用的。因此遲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這名稱,"杏元和番"則是第一個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數太多,以至於"元字"封號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節末尾分段,看得出此節是後加的,原稿本中間入兩頁,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續下頁"。但是回內怡紅夜宴並沒改寫過,因此還留着兩個漏網之魚的"王妃"。席上行佔花名酒令,襲人拈到"桃紅又是一年",麝月拈到"開到荼蘼花事了",預言襲人別嫁,最後只剩下一個麝月。第一個早本內元是王妃,看來當時已有第六十三回,結局已有麝月獨留,襲人別嫁──湘雲達到了與她同嫁一人的願望,而仍舊不能相聚。

三六橋本的續書人如果僅只知道早本情節,遵循着補撰,就不會用杏元封號,犯了元妃的諱。換一個字還不容易?顯然"杏元和番"這一回是直接從第一個早本上抄來的。續書人手中有這本子。

三六橋本雖然是續書,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內,仍舊是極珍貴的。既然四o初葉還在本,只要在戰火中無恙,本也有研究紅樓夢的,一經喚起廣大的注意,也許不久就會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聲"或雲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樣,曇花一現,又遺失了,似是隱匿起來,避免"收歸國有"。

"舊本"之四──南京刻本──寫寶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於乾隆元年,上諭廢除京師的巡檢官:"

外城街巷孔多,慮藏匪,各樹柵欄,以司啓閉,…其柵欄仍照舊與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統領,酌派兵役看守。"("東華錄")。我在報上看見台灣鹿港古蹟的照片,也有攔街的木柵,設門,不過沒附有小屋,大概因為氣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個木棚遮蔽風雪。中土已經湮滅了的,有時候在邊遠地區還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楊米人"都門竹枝詞"有:"趕車終不知愁,堆子框呵往下瀏";"堆子斜爭潑水,紅塵也有暫停時。"看街兵夜間打更,白天灑水淨塵,指揮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員轎馬,所以框喝叫騾車靠邊走,一靠邊就直往下溜。

"舊本"之二寫寶玉"淪為擊柝之"。之三寫寶玉湘雲暮年,"夫婦在都中拾煤球(渣誤?)為活","落飢寒,至棲於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棲於街卒木棚中,為淪為擊柝之一語之正解,可見非謂寶玉本人充當看街兵,實即窮得無住處耳。"這推測得十分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