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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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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以為我有很好記憶力,可以把很多東西如同打包一樣裝進我的腦袋裏。等到想要的時候,便可以用搜索引擎在腦袋裏將它們找出來,然後迅速地説出來。

至少,小時候,媽媽總是這麼對我,寶貝,你真是個聰明的記憶力好的小孩。

但是,我發現——不知道是時間的原因,還是原來的一切都只是母親對我吹捧的讚揚——我的記憶力本不好。

小時候的事情在我腦袋中只留有片段,而這可憐的片段,也是從母親的嘴裏聽來的,然後被強制地灌輸進我的腦子裏。對於我,童年只是母親的演繹版,而非我真實的記憶版。有的時候,會試圖從陳舊的相片中找出些許回憶來。最終,只能發現,那個陌生而醜陋的小孩和我彷彿沒有半點關係。對於童年,如果你現在讓我想,我只能想到一個扎着羊角辮,皮膚很黑,穿白短袖,前有三個口袋,每個口袋上有一個不同顏的圖案,同樣的白短褲,褲腳的地方綴着一條白的帶子。然後我蹲在老家門口的青石上,捧着一個餅乾桶,正在往嘴裏東西吃。然後,我聽見給我照相的哥哥説,等你十二歲生的時候,我買一個老虎的絨玩具送你。我對當時我的穿着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那是媽媽去北京出差給我買的我最喜歡的一套衣服。我對那個承諾記得那麼清楚,是因為許我承諾的哥哥因為一場車禍離我們而去。而他的承諾因此在我的心頭刻上了一道痕跡。

永遠到底有多遠?

永遠對我而説,遙不可及。

兩個月前,我還站在北京的街頭。身邊的茗茗挽着我的胳膊,臉上掛着她最燦爛的笑容,然後,我們一起去麥當勞吃飯,嘗試了最新的芥末味的漢堡。是她買的單。那個時候,我已經知道,我將要失去這樣的生活。我將要和我的朋友們分離。我再也不能在度週末的時候拉着她們去逛街去聚餐了。我沒有因此而到痛心徹骨。但是我卻很失落,很寂寞,很孤獨。因為,以後,我將會拋棄掉我的生活,開始一段沒有她們,甚至沒有貼心朋友的生活。

而此時,我站在秦皇島一個車站前,身邊是陌生的面孔。我認識的人,僅限於家裏的老人和我的相公,以及辦公室內的同事們。但是,我彷彿已經融入了這樣的生活中。我彷彿已經在這裏生活了幾十年。在從家到公司的那段車程,我覺自己應經稔到閉着眼就知道已經已經到達哪一站了。

現在的我,已經知道,沒有什麼是可以永久的。我們永遠是在路上。而我們,永遠像那個摘苞米的熊一樣,一邊摘新的苞米,一邊丟掉以前的苞米。走了很多路,摘了很多苞米,最終發現,手上只剩下一個苞米。

永遠的概念,就是把握好你現在擁有的一切,因為屬於你的東西,才能被稱為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