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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影子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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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天來得有些晚,本應是草長鶯飛的季節,萬華市卻依然陰雨濛濛,不過是下午五點半,天已經非常昏暗。

我穿過狹窄的巷道,來到位於城東的一處居民區,這裏是萬華最貧窮的地方,大多數的動人口都聚居於此,街頭有面容模糊的女子曖//昧地笑着和過往的男人打招呼,我趕緊扯圍巾蓋住臉,出現在這個地方,我擔心會被認為和她們是一類人。

來到一處平房前,輕輕敲了七下門,必須是正好七下,一下不能多,一下也不能少。因為如果多敲一下或者少敲一下,裏面的人就不會開門。

敲了七下之後,門開了,我閃身進屋。

屋裏掛着黑的窗簾,十幾平米的房間裏放着一張牀,沒有任何的傢俱,然後就是一地的煙頭。

我剛剛下大衣,他已經從後面摟住我,帶着重的呼吻了上來,手開始在我身上雜亂地遊走,他的呼裏帶着濃重的情//的味道,我閉上眼睛,任憑他將我放在牀上,急切地褪去我所有的衣物。

房間裏沒有任何取暖設備,牀上的被褥散發着一股輕微的黴味,我覺到微微的不適,但他強有力的動作迅速染了我,挑撥起了我內在的//望,我與他迅速糾纏,直到他累到無力。

更暗了,屋子裏已經漆黑,他沒有開燈,只是摸索着找到煙盒,拿出一隻煙點上,火光一閃的瞬間,映出他俊秀的面容和憂鬱漂亮的眼睛,火光很快熄滅,黑暗中只剩下他的煙頭發出可以忽略的光。

“這一陣我就把這房子退了,重新換見面的地點,時間太長了,就不安全了。”他説。

“好。”我簡單地回答。

“你好像很不開心?還好吧?”他問。

“還行,你呢。”我一邊穿內衣一邊問他。

“我也不錯,師傅準備提拔我,但我資歷尚且,師傅擔心其他人不服,我需要一些展現的機會,我應該很快就能坐上高管了。”他説。

“哦。”我輕輕應了一聲。

然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説話,在黑暗中雙雙陷入沉默。

半小時後,我走出了屋子,風有些冷,雨也變得大了起來,我站在街邊等了許久,終於等到了一輛出租車,我上了車,透過有雨水的車窗,看到他站在馬路對面,昏暗的路燈下他身材修長,孤獨地看着我乘坐的車離開,然後轉身向另外一個方向走去。

他叫展瑞,是我的情人,但我們從不會在公開場合見面,在公開場合我們就算見到彼此,我們也會裝成相互不認識。

我們管這種關係叫影子情人。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説的是兩個人如果能真心相愛,就不必在意是不是天天廝守,但我和展瑞並不是追求此種境界的人,我們不是不願相守,而是不能。

出租車司機見我一直不説話,把車載廣播的聲音調高了一些,通廣播一邊播實時路況信息,一邊播娛樂八卦新聞:“美濠集團董事局主席凌雋與嬌齊秋荻的世紀婚禮本週六在盛世酒店舉行,這次婚禮將創下很多記錄…”

“有錢人就是好啊,孩子都多大了,現在才辦婚禮,都説夫貴榮,這凌雋家的兩口子都是大老闆,那是夫都貴了,當然可以搞派場了。”出租車師傅看來是個仇富的人。

我沒有説話,只是靜靜地聽他説。

“能參加凌雋和齊秋荻婚禮的人,那恐怕都是有身份的人了,你説是吧,妹子?”他似乎非要得我説話才肯罷休。

“嗯。”我應了一聲。

我沒有告訴他,其實凌雋和齊秋荻的婚禮,我也在被邀請之列,我是婚禮的重要嘉賓之一。

兩年前,凌雋的兄弟雷震海因為神病發作誤殺警察隊長吳良,該案由萬華最著名的大律師黃建宇受理,最後雷震海只判了三年,大律師黃建宇的律師事務所名聲大振,他的助手馮濛也跟着沾了些光,在萬華的律師界小有名氣,尤其得到凌雋之齊秋荻的賞識,成為其公司的法律顧問。她的婚禮,馮濛當然可以參加。

對了,我就是馮濛。

萬華城市不大,不管是律師界或者是金融界還是其他什麼界,坊間都會有一些無聊的排名,在金融界排名第一的是美濠集團董事局主席凌雋,而在律師界我的師傅黃建宇排名第一,我只是他的徒弟兼助理,但我也能排名在前二十,我單獨受理過的案件也有十來起,完勝的佔百分之八十,完敗的一件沒有,所以,我也算是一號人物,當然,在我師傅的面前,我永遠只是一個助理。

我大學的專業其實不是念的法學,而是金融,法學是我利用業餘時間考的學位,我今年已經二十二歲,但我沒有正經談過戀愛,我不是大美女,但也勉強算是面容清麗,之所以沒有戀愛,就是因為,我有一個影子情人展瑞。

誰也不會喜歡和一個影子作情人,或者誰也不想讓自己的情人變成一個只能在黑暗裏幽會的影子,展瑞與我畸形的苦戀,只是因為他曾經幫過我做過一件事,一件改變我們兩人命運的事。

我從小出身在單親家庭,自小沒見過爸爸,媽媽是一個美麗端莊的女人,她總是穿着洗得乾淨的舊衣服坐在縫紉機前工作。

有錢人買品牌服裝,動轍要花費幾萬甚至幾十萬,有時會偶爾一點疏忽而導致有一些人為損傷,扔了太可惜,返回國外廠家修理時間太長,於是她們就會把這些服裝給媽媽來修理,媽媽總是能用她的巧手把那些服裝修補得看不出損傷的痕跡,然後換來一些收入,給我買衣服,供我上學。

隔壁開雜貨鋪的老闆胡安對單身的媽媽一直有想法,這是街坊鄰居都知道的事,媽媽雖然也應酬她,但卻從不讓他越雷池一步。在我十三歲那年的冬天,萬華的天很冷,媽媽給客人送衣服過去,很晚沒有回來,胡安潛進我的屋子,他説我已長大成人,既然媽媽不陪他,我陪他也一樣。

當時幾乎已經嚇傻,我張大嘴忘了呼救,胡安一身酒氣撲在我的身上,正當我以為我就要死了的時候,住隔壁的展瑞來了,他手舉落,敲在胡安的頭上,胡安應聲而倒。

展瑞救了我的命,也保住了我的清白,他拉着我狂奔出門,一直往前跑,那一夜,天空下起了雪,很大的雪,那場雪,一直在我的心裏,至今沒有融化。

狂奔途中展瑞被車撞倒,我只好回家求救,卻看到我家門口被拉起了警戒線,我聽街坊説,胡安死了。

那時我才十三歲,雖然我個子已經長得很高,但我的心智還沒有成,突然就死了一個人,我緊張得不知道怎麼辦。

看到媽媽被帶走,我抱着媽媽的腿痛哭,她附在我耳邊説,什麼也不許亂説,一切有她處理,如果我亂説,我們都會死。我一向聽她的話,所以我什麼也沒有説。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是自首的,她向警察主動承認是她打死了胡安那個混蛋。

幾個月後,媽媽被判無期入獄。

胡安到底是不是展瑞的那一打死的我不知道,也許媽媽認為胡安的死和我有關,為了保護我,她自己選擇入獄。

也或許有其他原因,我不知道。

我和展瑞非常害怕,他當時已經十五歲,我不知道如果警察知道是他敲了胡安一,他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我們什麼也不懂,我們只是選擇了沉默,那一晚的事,我們對誰也不説。

為了避免別人懷疑,我和展瑞再不公開來往,但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沒有他,我也許已經死了,我們只是秘密往,我認定他是我這一輩子必須要嫁的人。因為可判十年以上刑期的案子追訴期是十五年,我們約定,在十五年追訴期過後,我們再正式公開往,這十五年期限以前,我們當彼此是陌生人。

我們在各種黑暗的地方幽會,後來畢業後有了收入,為了方便,展瑞就租下一些貧民區的廉價出租屋,然後我們定時在那裏相見,案子已經過去很久,媽媽在獄中表現也很好,只要不出意外,她服滿最低刑期十三年後將會出獄,到那時,一切就都好了。

這是我和展瑞共同的願望。其他的情侶憧憬的是名車豪宅,但我和展瑞憧憬的,只是簡單的能夠相守在一起。

但這最簡單的要求,對我們來説卻需要漫長的等待,世人都嘆時光逝太快,但我們卻希望時間過得更快一些,我們的青在灰的壓抑中度過,因為心裏長時間的壓抑,展瑞變得沉默寡言,他酷愛吉他,留一頭長髮,眼神憂鬱,上大學時是校園裏公認的憂鬱王子,被很多班花系花追求。

只有我知道,他的憂鬱,是因為那年冬天的事,那場雪讓我們的青一直變得冰冷,我們深愛着彼此,但卻只能在黑暗裏相互靠近。短暫相互取暖後,必須迅速分離,那是一種不可言説的痛。我們的愛情殘缺得像打碎的瓷片,但我們還是緊緊握在手裏,哪怕手心被割得鮮血淋漓。

這是宿命,無法選擇,亦無逃

街坊們都已經忘了那個案子,但胡安的兒子胡志新卻一直認為殺他爸的另有其人,後來他考了警校,成了刑警,他説,他終有一天要找出真正殺他父親的人。

所以,胡志新是我們最畏懼的人,因為我們心裏有鬼。

心裏有鬼,處處皆鬼。心虛的覺是難受的,更何況心虛了那麼多年。我和展瑞都拼命地往上爬,就是希望我們能身居高位,然後在十五年的追訴期過後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們希望能一起牽手走到陽光下,聽天的鳥兒唱歌,看天上五彩的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