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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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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不久,老頭兒傷好了,又到處轉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爾,要他把錢出來。他也來找過我,是為了我沒有停止上學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幾回,還揍了我。不過我還是我上我的學。多半的時間能躲過了他,或是搶到了他的前邊。早先,我本來不怎麼願意上學。不過,我看啊,我如今上學,是為了偏偏要氣氣我爸爸。法律訴訟是件慢的事,彷彿永遠也不存心開審。這樣,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兩頭,我得為了他向法官借兩三塊錢。而每回拿到了錢,他就喝得爛醉,每次爛醉,便鬧得全鎮不得安生。每次在鎮上胡鬧,就每次給關押起來。這也合他的心意——這類把戲正是他的拿手好戲。

他在寡婦家那邊轉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終於正告他,要是他還上她那兒去,她可要對他不客氣了。啊,難道他不是瘋了麼?他揚言説,他要讓大家知道,究竟誰是赫克·芬的主子。因此,天裏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隻小艇,把我帶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後過河到了伊利諾斯州的岸邊。那裏樹林茂密,沒有人家,只有一間舊木棚,那是在密林深處,不知道的人是無法找到那裏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撈不到機會逃跑。我們就住在這個木棚裏。他總是把木棚鎖起來,一到晚上,就把鑰匙放在他枕頭下面。他有一枝槍,我想是偷來的吧。我們釣魚、打獵,我們的生活就是如此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鎖在木棚裏,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裏去,渡口去,把釣的魚、打的獵物換來威士忌,迴轉家來,喝個爛醉,快活一場,並且揍我一頓。再説那寡婦呢,後來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個男人來,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槍來,把他趕了回去。在這以後不久,我對這種生活也習慣了,也愛上了這樣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這當子事。

生活過得懶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煙,釣釣魚。沒有書,不用學習。兩個多月就這麼過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爛又髒。我看啊,在寡婦家那套生活我是不會喜歡的了。在那裏<!--script>大人先生傳三國魏阮籍著。借大人先生之言行,表達作,你得洗這個洗那個,你得就着盤子進食,你得梳理好頭髮,每天得準時睡覺、起身,你得每天為了一本書惹出種種煩惱,還得無時無刻不遭到華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願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開口就罵人了,因為寡婦不愛聽。可如今舊病又犯了,因為我爸爸並不反對。

總而言之,在樹林子裏,子過得稱心如意的。

不過,我爸爸起木就打,打得太順手了,我實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傷痕。再説,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鎖在裏邊。有一回,他把我鎖在裏邊,一鎖就鎖了三天。我太孤單了。我推斷,他是淹死了,這樣,我就永遠無法出去了。這下子我可嚇壞了。我下了決心,怎麼也得想方設法逃離這裏。我曾經好多回試着逃出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隻狗進出。我無法從煙囱裏爬出去,煙囱口子太窄。門是又厚又結實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時候總是很小心,木棚裏決不留下一把小刀之類的東西。我在屋裏也找遍了,前前後後找了總有上百遍了。我把時間都用在這上面了,因為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時間的辦法。不過這一回啊,我終於找到了一樣東西。我找到了一把生滿了鏽的舊鋸子,連把子也沒有。是擱在一緣子和屋頂板中間的。我在上面抹了油,就動手幹了起來。有一塊用來遮馬的舊毯子,原釘在桌子後面木屋盡頭的一圓木上,是為了免得風從木頭縫縫裏鑽進來,把蠟燭給吹熄了。我爬到桌子下邊,把毯子掀了起來,動手鋸起來,要把牀底下那大木頭鋸掉一節,大小能容得下我爬進爬出。不錯,這工程得花些時間,不過,正當我幹得差不多了,我聽到了我爸爸的槍聲在林子裏響了起來。我趕快把鋸木屑收拾乾淨,把毯子放下來,把鋸子藏起來,不一會兒,爸爸就走了進來。

爸爸今天脾氣不好——他就是這麼個生。他説他今天到了鎮上去,一切都是顛三倒四的。他的律師説,他估摸着他會打贏這場官司,拿到這筆錢,只要人家能動手審理。可就是人家有的是辦法<!--script>該所由美國遷回德國,他留在美國並加入美國籍。批判當代,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長時間,何況撒切爾法官懂得種種的門道。他還説,人家又説,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個案子,要叫我跟他離父子關係,由寡婦做我的監護人。人家還説,猜想起來,這一回啊,她能贏。我嚇得吃了一驚,因為我怎麼也不願意回到寡婦家,那麼受拘束,還得象人家所説的那樣守文明規矩。接着,老頭子開腔罵起人來,不論什麼人,什麼事,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一概都罵。接着,又一個不漏地重新咒罵一遍,好能確保沒有漏掉任何一個,包括了連他們的姓名他都叫不上來的人。點到這些人的時候,就説那個叫什麼什麼的,然後一直罵開去。

他説,他可要瞧一瞧,看寡婦怎樣能把我到她手心裏。他説他可要提防着點。他還説,要是他們對他耍什麼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外有個去處,好把我藏在那裏,人家怎麼搜尋也搜不出來,無法找到我,最後只好歇手。這又叫我心慌了起來。不過,這種覺,一剎那間也就過去了。我估摸着,在這個時刻來臨的時候,我早已不在了①。

老頭兒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帶來的東西。有五十鎊一袋玉米,一大塊醃豬,有火藥和四加侖一罐威士忌酒。還有一本書,兩張裝火藥時用的報紙②,還有一些麻繩③。我挑回了一批,回來在船頭上坐着歇口氣。我把一切在心裏過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裏去時,不妨把那杆槍和幾釣魚竿一起帶走。我估計,我也不會固定耽在一處地方,肯定會周遊各地到處,多半是在晚上走動,靠了打獵、釣魚維持生計,並且會走得好遠好遠,老頭兒也好,寡婦也好,永遠也不會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會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鋸斷木頭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時間,後來爸爸吼了起來,罵我是睡着了,還是淹死了。

----①諾頓版注:赫克不願受到鎮上生活中的種種限制,喜歡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當時尚未決意出逃,後來因為擔心自己有生命危險,這才決心出走。這也表明了這本小説中描繪的自由這個概念中的一個方面。

②諾頓版注:指當時用以包裝槍和火藥等物件的東西。

③諾頓版注:指由亞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繩子。我把這些東西一樣樣搬進了木屋,這時候,天已經擦黑。我燒晚飯的時候,老頭兒開始大口喝起來。酒興一上來,便又痛飲起來。他在鎮上就已經喝醉了。在髒水溝裏躺了整整一個晚上。他那個時刻啊,可真夠瞧的。人家一見這模樣,還以為是個亞當再世呢,全身到處是污泥。只要一發酒瘋,就會猛烈攻擊政府。在這一回,他説道:“還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東西。還有這樣的法律哩,硬要把人家的兒子給搶走——可那是人家的親生兒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經多麼耽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錢啊。正是這樣一個人,終於把兒子撫養成人,正準備開始幹活掙錢了,能給他出點兒力,好叫他一口氣了,可恰恰在這個時刻,法律出場了,朝他猛衝過來。可人家還把它叫做政府哩!還不光是這樣,法律還給撒切爾法官撐,幫着他奪去我的財產。法律乾的就是這麼一檔子事。法律硬是奪去了一個人的六千多塊大洋,把他擠在這麼一間破舊的木屋裏,叫他披上一件豬狗不如的衣服,到處轉悠。他們還把這個叫做政府哩!在這樣的政府下面,一個人連權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時候真有個狠心思襲上心頭,打算一跺腳,從此永遠離開這個國家,永不回頭。是啊,我就是這樣對他們説的。我當了撒切爾的面這樣對他説過了的。很多人聽到了我説的話,能把我説過的話説清楚。我説過,這個倒黴的國家,我看得一分不值,決心一走了事,永遠不再回還。我説的就是原原本本的這些話。再説,看看這頂帽子——要是這還能算是帽子的話——帽頂往上聳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到了我下巴望兒下邊,這還叫什麼帽子,還不如説是我的腦袋在一節火爐煙囱裏頭了。我説,你們看一看吧,——叫我這樣的人戴上這樣一頂帽子——我可是本鎮上大富翁之一啊,如果我的權利能收回的話。

“哦,這可是個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請看吧。有一個自由的黑人①,是從俄亥俄過來的。是個黑白混血兒,皮膚跟一般白種人一樣白。身上穿的是白的襯衫,白得你從沒有見識過。頭戴一頂帽子,亮得耀眼。身上這套衣服,鎮上沒有人比得上這麼漂亮。還有一隻金錶,有金鍊條。還有頭上鍍了銀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滿頭霜染的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麼着?人家説,他是大學裏一位教授,能所有各國語言,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最糟糕的還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説,他在家鄉的時候,還可以投票選舉。這可把我糊塗了。這個國家會變成什麼樣的國家啊。到了選舉的子,要是我那天沒有喝醉能走得到的話,我會出去,會親自去投票。可是啊,如果人家告訴我説,在這個國家裏,有這樣一個州,人家准許黑奴投票選舉,那我就不去了。我説,我從此再也不會去投什麼票了。這就是我親口説過的話,大家都聽到我這麼説的。哪怕國家爛透了——只要我還活着,我就不會去投什麼票,你再看看那個黑奴那付冷冰冰的神氣,——嘿,要是在大路上,如果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邊去,他才不會讓我走過去呢。我對人家説,憑什麼不把這個黑奴拿出去公開拍賣,給賣掉?——這就是我要問清楚的。你知道,人家是怎麼説的?嗯,人家説,在他耽在本州滿六個月以前,你就不能把他賣掉。啊哈——這是何等的怪事一樁,一個自由黑人在州里耽了還不滿六個月便不準拍賣,這樣的政府還管它叫政府。當今的政府就是這樣自稱為政府,裝出了一付政府的派頭,還自認為這就是一個政府了,可就是非得苦苦等滿六個月,才能把一個遊閒蕩、鬼鬼祟祟、罪惡滔天、身穿白襯衫的自由黑人②給逮起來,並且——”----①《文庫》本注:俄亥俄在1803年成為美國的一個州。在這以前,據1787年的西北法令,當地已止蓄奴,但黑人無選舉權。選舉權只有白人男子才有。

②諾頓版注:據《漢尼拔的賽姆·克萊門斯》的作者狄克遜·威克特説,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在密蘇里州還有身份自由的黑人。爸爸就是這麼滔滔不絕,可就是從沒有想一想自己那兩條有氣無力的老腿把他帶到了何方,這樣,他給醃豬的木桶一絆,就翻倒在地,鬧了個倒栽葱,兩條小腿也給擦傷了。這樣一來,話便説得越來越火辣辣的——主要是衝着黑奴和政府説的,間或也衝木桶罵上幾句,就這樣東説説,西説説,沒個完。他在木屋裏一隻腳跳着走了好一會兒。先是提起這條腿,靠那條腿跳,然後又換一條腿跳。先提起這條小腿,靠那條小腿跳,再輪換。到後來,他突然提起左腳對準木桶猛踢一腳。可這下子判斷失誤,因為這隻腳上的靴子通了,出了兩隻腳趾頭,只聽得一聲號叫,聽得叫人頭髮直豎起來。叭噠一聲,他跌落在地,只見他滾到東,滾到西,一手抓往了腳趾頭,一邊開腔痛罵起來,這一番的痛罵,能叫他過去任何一次的成績都相形見絀。在後來,他自己也是這麼説的。在老桑雪·哈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聽到過哈是怎樣罵人的,他自認為他這一回可是勝過了老哈。不過,據我看,這也許有點兒言過其實了。

晚飯以後,爸爸又拿起了酒瓶子,説瓶裏的威士忌夠他喝醉兩回,外加一次酒瘋。這是他的口頭禪了。我估摸,大約一個鐘頭光景,他就會醉得人事不省,我便可以偷那把鑰匙,或是把木頭鋸斷,偷偷溜出去,兩個辦法總有一個能行得通。只見他喝啊,喝啊,一會兒就滾到了他那條毯子上。不過,這回兒我運氣不佳。他並沒有睡,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呻喚,好長時間不停氣地翻身,翻到東來翻到西。後來,我實在困得不行,連眼睛也睜不開來,不知不覺之間,便睡過去了,連蠟燭還點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不過只聽得一聲尖聲怪叫,我就爬了起來。只見爸爸神狂野,滿屋子跳過來跳過去,一邊狂叫有蛇①。他一聲聲説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尖叫,又説一條蛇咬了腮幫子,——可是我沒有看見什麼蛇啊。他在木屋裏跳過來,奔過去,一邊高叫“捉住它,捉住它。蛇在咬我的頸子啦。”眼神如此狂亂的人,我可從來沒有見過。一會兒,他也實在累垮了,倒下來得不行,接着又滾到東、滾到西,滾得猛快,又碰到什麼就踢什麼,雙手在空中又是打又是抓,還尖聲叫喚,説他給魔鬼抓住了。後來,他困得不行,躺了一會兒直呻。再後來,他躺得更加安靜了,聽不見聲音了。但聽得遠處林子裏貓頭鷹和狼的響動聲。一片陰森得嚇人。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腦袋歪向一邊,仔細聽着。他聲音很低地説:----①《文庫》本注:以下幾段被認為馬克·吐温寫發酒瘋的名篇,作者非常悉當時戒酒運動中對發酒瘋的描述。“啪噠——啪噠——啪噠,這是死人;啪噠——啪噠——啪噠,是他們來抓我來啦,可是我不去——哦,他們來啦。別碰我——別碰!把手放開——手冰涼冰涼的;放開我——哦,放了一個孤零零的窮鬼吧!”但見他雙手雙腳伏在地下,一邊爬開,一邊哀求他們放開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來,滾到了舊的橡木桌子下面,一邊還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來。我還能聽到那透過毯子傳出的哭聲。

再後來,他滾了出來,站起身來,猛然一跳,神狂亂。他看到了我,朝我追來。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裏拿着一把折刀,一聲聲叫我是死亡天使,説要殺我,好叫我從此不能再來索他的命。我求告於他,對他説,我只是赫克啊。不過,他如此這般地慘笑了一下,又吼了起來,咒罵了起來,又使勁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轉身,想從他胳膊下面鑽過去,可給他一把抓住,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象閃電一般把茄克一下子褪了下來,總算保了一命。沒有多久,他也累垮了,一邊倒下,背靠着大門,一邊還説,且讓他歇一口氣,再來殺我。他把刀子放在他身下。一邊説,他要睡一下,把神恢復起來,然後他倒要看一看究竟誰是誰。

這樣,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會兒,我拖出了那張用柳條編底的舊椅子,儘量輕手輕腳爬上去,不發出聲音,終於把手槍取到了手。我用通條捅了捅槍管,為了保證它是裝了火藥的,接下來,我把槍擱在蘿蔔桶上,瞄準好了爸爸,自己躲在後邊等候着他的動靜。啊,時光過得多慢啊,又是多麼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