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説 阅读记录

第三十五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可盤子總是有主的,不是麼?”

“好吧,有主又怎麼樣?囚犯哪管那是哪個人的——”他説到這兒就收住了,因為我們聽到了吃早飯的號角聲吹響了。我們就跑回家來。

那天一個上午,我借了曬衣服繩子上一條牀單和一件白襯衫。我又找到了一隻舊口袋,就把這些東西裝了進去。我們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裏面。我管這個叫借,因為我爸爸一向這麼個叫法。不過湯姆説,這不是借,是偷。他説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並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樣把一件東西到手的,反正到了手就是了,也沒有誰會為這個怪罪他。一個囚犯,為了逃跑而偷了什麼,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的,那麼,為了叫我們逃出牢籠,凡是有用處的,都可以偷,並不算什麼犯罪。湯姆這麼説。説這是他的正當權利。因此,當我們是代表了一個囚犯的,那我們就完全有這個權利偷這裏任何有一點點兒有用處的東西,為了好逃出牢獄。他説,要是並非囚犯的話,那就大不一樣了。一個人不是囚犯卻偷東西,那他便是一個卑鄙下的人。因此我們認為,這裏手邊任何一樣東西,我們都可以偷。可是在這麼講了以後,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擾地吵了一架。那是我從黑奴的西瓜地裏偷了一個西瓜吃了,他着我前去,還給了黑奴一角錢,也沒有對他們説明是付的什麼錢。湯姆説,他的本意是説,我們能偷的,是指我們需要的東西。我説,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不過他説,我並非為了逃出牢獄而需要這個,而不同之處,恰恰正是在這裏。他説要是我需要一個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裏面,偷偷送給傑姆,用來殺死看守監獄的,那就是完全正當的了。因此,我也就沒有多説什麼,儘管要是每次有機會能飽餐一頓西瓜,卻非得要我這麼坐下來,仔細分辨其中像一頭髮絲那樣的差別,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麼好處了。

好,我剛才説了,我們在那個早上在等着大夥兒一個個開始幹正事了,在場院四周也看不到人影了,湯姆就把那個口袋帶進了披間。我呢,站在不遠的地方,替他放風。隨後他出來了,我們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來説起話來。

“眼下一切都搞得順順當當的,除了工具一項。那是容易解決的。”

“工具?”我説道。

“是的。”

“工具,幹什麼用?”

“怎麼啦?挖地道啊。我們總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條道兒來叫他出來,不是麼?”

“那兒不是有一些舊的鐵鎬等等東西,能挖成一個地道麼?”我説。

他轉過身來看着我,那神情彷彿是在可憐一個哭着的娃娃似的。他説:“赫克·芬,你難道聽説過有一個囚犯用鐵銑和鎬頭,以及衣櫃裏的所有現代工具,用來挖地道逃出來的麼?我現在倒要問問你——如果你頭腦還有點兒清醒的話——這樣一來,他還能怎麼轟轟烈烈表演一番,顯出他的英雄本?哈哈,那還不如叫人家借給他一把鑰匙,靠這個逃出來算了。什麼鐵銑、鎬頭——人家才不會拿這些給一個國王呢。”

“那麼好吧,”我説“既然我們不要鐵銑和鎬頭,那我們究竟要些什麼呢?”

“要幾把小刀。”

“用來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喲!這有多蠢!湯姆。”

“蠢不蠢有什麼關係,反正該這麼辦——這是規矩。此外並沒有什麼別的辦法,反正我從沒聽説過。關於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書,我全都看過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來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總是堅硬的石頭。得用好幾個星期又好幾個星期的時間哩,硬是沒完沒了。就拿其中一個囚犯為例吧,那是在馬賽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層地牢裏的囚犯。他就是這樣挖了地道逃出來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時間①?”----①諾頓版注:這是湯姆受到大仲馬影響的又一個例子。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伯爵》中的主人公。“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個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來時發現自己到了中國。這才是好樣的。我但願如今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頭。”

“傑姆在中國可不認識什麼人啊。”

“那有什麼關係?哪一個在中國也沒有人嘛。不過,你總是説着説着就偏到枝節問題上去。為什麼不能緊緊抓住主要的問題不放?”

“好吧——我並不在乎他從哪裏出來,反正他是出來了,可傑姆還沒有。不過有一點可不能忘了——要傑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來,年紀太大了。他活不了這麼久。”

“不,他會活這麼久的。挖土質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對吧?”

“那要多久呢,湯姆?”

“嗯,我們不能冒時間太長的風險,因為西拉斯姨父也許不用多久便能從新奧爾良得到下游的消息。他會得知傑姆不是從那裏出來的。那他第二次便會登廣告,招領傑姆,或者採取其它類似的行動。因此我們不能冒那種風險,也就是按常理,該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説,我看啊,我們該挖好多年,可是我們辦不到啊。既然前途難卜,我建議這麼辦:我們事實上是馬上挖,或者儘快挖。在這以後,我們不妨只當是我們已經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隨後,一旦有緊急情況,我們就把他給拖出來,趕緊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這是最妥當的辦法。”

“好,這話有點道理,”我説“‘只當是’不費什麼勁,‘只當是’不會惹出什麼麻煩來。如果這是必要的話,我並不在乎‘只當是’已經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動手以後,我也不會覺得太累人。我這就去,去把兩把刀子偷得來。”

“偷三把,”他説。

“得用一把做成鋸子。”

“湯姆,也許我這麼説有點兒不合規矩,犯忌諱,”我説。

“在那個燻房後邊防雨板下面,有一長了鏽的鋸條哩。”他的臉有點兒疲倦,鼓不起神。他説:“赫克啊,要想教你多學一點東西,可就是白費勁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來——偷三把。”我便按照吩咐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