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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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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格倫基福特上校是位紳士。他從頭到腳都是個紳士。他全家也一樣。正象俗話説的,他出生好。這對一個人來説,就如同對一匹馬來説,最有值價。道格拉斯寡婦就是這麼説的。至於這位寡婦,誰也沒有否認過她是我們鎮上第一家貴族人家。我爸爸也總是這麼個説法,儘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條大鯰魚好不了多少。格倫基福特上校個子高,身材細長,皮黑裏透着蒼白,哪兒也找不到一點兒血。每天早上,總把那瘦瘦的臉颳得乾乾淨淨。他是薄嘴,薄鼻翼,高鼻子,濃眉。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裏,看着你時,不妨説如同從山裏朝外望着你。額骨高高的,頭髮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雙手又長又細。他這一輩子,每天穿着一件乾淨襯衫,從頭到腳的一套服式是細帆布做的白西裝,白得簡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總是穿一身藍的燕尾服,鈕釦是黃銅的。他手提一鑲銀的紅木手杖。他沒有輕浮的氣息,絲毫也沒有;也從來沒有高聲説話。為人和藹可親——你知道吧,人們可以覺到這一點。因此,你也就覺到了一種信任之。他有時候微微一笑,而這是動人的。可是一旦他把板子那麼一,如同一旗竿站立在那裏,再加兩道濃眉下目光一閃一閃,那你就一心想往樹上爬,然後再探問究竟出了什麼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動舉止,——不論他在哪裏,在他的面前,一個個都有規有矩的。誰都喜歡和他在一起;他多半總是一片陽光——我的意思是説,他神態象個好天氣。一旦他成了層層烏雲,那就半分鐘之間,一片黑壓壓的,可嚇人啦;而一旦來了這下子,那就夠了,一個星期之內,準定不會有什麼不恰當之事發生。

早上,每當他和老夫人下樓來,全家人從椅子上站起身來,向他們説一聲早上好。在他們兩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會坐下的。然後由湯姆和鮑走到櫥櫃那兒,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補酒遞給他,他就在手裏拿着,等到湯姆和鮑的也摻好了,並彎了,説一聲“敬兩位老人家一杯,”他們稍稍欠一下身子,説聲謝謝你們,於是三個全都喝了。鮑和湯姆把一調羹水,倒在他們的杯子裏,和剩下的一點兒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蘋果白蘭地摻和起來,遞給我和克,由我們向兩位老人家舉杯致敬,喝下了肚。

年紀最長,湯姆是老二。個子高高的,肩膀寬寬的,棕的臉,長長的黑髮,兩隻黑黑的眼睛,都可説是一表人才。他們從頭到腳,一身細帆布服裝,跟老紳士一個樣。戴的是寬邊的巴拿馬帽。

然後再説説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歲,個子高高的,驕傲而有氣派。不過只要不是在她生氣的時候,她總是和氣的。可只要她一生氣,那就象她父親一樣<!--script>邏輯學德國黑格爾的哲學代表作之一。又稱《大邏輯》,,立時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長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蘇菲亞小姐。不過她是另一種類型。她又文靜,又長得甜,象只鴿子。她才只二十歲。

每一個人都有貼身黑奴侍候——克也有。我的貼身黑奴空閒得很,因為我不習慣於叫人家服侍我。不過,克的黑奴整天跑東跑西,忙個不停。

全家人的情況都在這裏了。不過,原來還有人的——另外的三個兒子。他們給殺死了。還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紳士擁有好幾處農莊,黑奴在一百個以上。有的子裏,會有許多人匯聚到這裏,是騎了馬從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來的,耽個五六天,在附近的各處、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裏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裏舉行舞會。他們大多是這家人的親屬。男人身上都帶了槍。我對你説吧,這些人可稱是英啦。

附近還有另一族貴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遜的。跟格倫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樣格調高,系出名門,又有錢,又氣派。歇佛遜家和格倫基福特家使用同一個輪船碼頭,離我們這座大屋兩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時候和大夥兒上那兒去,在那裏見到過不少歇佛遜家的人,一個個騎着駿馬。

有一天,克和我兩人出了門,到林子裏打獵。我們聽到了朝我們走來的馬聲。我們正要穿過大路。克説:“快!朝林子裏跳!”我們跳進了林子,透過林子裏一簇簇樹葉叢朝外張望。不一會兒,一個漂亮的小夥子騎着馬沿大道飛奔而來。他騎在馬上,態度從容,神態象個軍人。他把槍平放在鞍鞽上。這人我過去見到過的,他是哈尼·歇佛遜。但聽得一聲槍響,克發的子彈從我耳邊擦過,哈尼頭上戴的帽子滾落在地。他握緊了槍,徑直朝我們藏身的地方衝過來。不過我們可沒有耽擱。我們在林子裏奔了起來。林子長得不密,所以我曾幾次回頭察看,為了好躲掉子彈。我看到哈尼兩次瞄準了克。後來他從來處往回轉——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過我沒有能看到。我們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紳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鐘,——據我判斷,這往往是欣的表示。——隨後,臉平和下來,語氣柔和地説:“我不喜歡躲在矮樹叢裏打槍那種打法。我的孩子,為什麼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遜家才不幹呢。他們就喜歡取巧。”夏洛特小姐呢,在克講述事情的前後經過時,頭部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張開,兩隻眼睛忽閃忽閃的。兩個兄弟顯得陰沉,可全都沒有説話。蘇菲亞小姐呢,一時間臉發白。不過,當她知道那個男子沒有受傷,臉就回過來了。

等到我把克帶到樹底下玉米倉房的旁邊,光只是我們兩人時,我説:“你真的想殺死他麼,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幹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啊?”

“他麼?他從沒有害過我啊。”

“既然這麼説,那你又為了什麼要殺死他呢?”

“啊,沒有什麼啊,——就只是為了打冤家嘛。”

“什麼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兒長大的?你不知道什麼叫打冤家?”

“從沒有聽説過啊——説給我聽聽。”

“啊,”克説“打冤家是這麼一回事: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吵了架,把他殺了。另一個人的弟兄便殺了他。接下來,其他弟兄們,這是指雙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來,堂兄弟表兄弟,參加了進來——到後來,一個個都給殺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這是進行得緩慢的過程,得花很長的時間。”

“這裏的打冤家有很長的時間了麼?”

“嗯,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開始的。或者説,大致是這麼久以前吧。為了什麼事發生了什麼糾葛吧。然後是上法庭求得解決。判決對一方不利,他就身而鬥,把勝訴的一方給槍殺了——他當然會這麼幹。換了任何哪一位,都會這麼幹。”

“那麼是什麼糾葛呢,克?是爭田產麼?”

“我看也許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麼,先開槍的是誰呢?——是一個格倫基福特家的人還是一個歇佛遜家的人?”

“老天爺,我怎麼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麼?”

“哦,那是的,據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輩人知道。不過到如今啊,一開頭,最早是怎麼鬧起來的,連他們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