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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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兄弟認為,似乎人們已達成共識:行為藝術是以"酷"、"狠"乃至暴力方式為時尚趣味與競技指標。誠然,殘酷與暴力常常是有力量的,它產生刺並可能會使我們到震驚——而藝術恰恰是需要震撼力的。如果這種震驚效果不對他者的生命構成危害,他們願意相信以殘酷和暴力為手段的藝術是有理由的,他們甚至願意作這樣善意的理解:這是對現實中的殘酷與暴力的反映與否定。但是,他們也認為,當行為者僅僅以殘酷與暴力的方式譁眾取寵的時候,顯示出來的則必然是弱智的行為者對殘酷與暴力本身的畸形戀和其才能的匱乏。
今天,藝術家們越來越剛硬、強悍和無情。這不是一件好事。
於是,高氏兄弟説:"我們需要轉身眺望。"前兩天,一個陽光明媚的子,上午九點鐘。我們將近一百名"志願者",租乘三輛大巴前往川底下村,實施名為"擁抱二十分鐘的烏托邦"的行為計劃。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活動,我也匆匆趕去了。我本來不是一個愛湊熱鬧的人,但這不是"熱鬧"。
志願者中有一些是老朋友,更多的是陌生的新朋友。第一次被邀請參與公共的行為藝術,我不免心存疑問:"擁抱"何以成為"藝術"?畢竟,在中國,人們沒有擁抱的習慣。擁抱一般被視為西方人的禮儀或是戀人之間的私密化行為。
果然,到了預先選定的村頭空曠的場地之後,人們依然顯得心存疑慮、不知所措。人們各自站開,相互之間保持着一定的距離。
高氏兄弟不得不對這個行為的意義進行一番苦口婆心的解釋。他們兩人當場做了一次擁抱"示範",又分別擁抱了許多男女朋友。他們試圖讓大家明白:擁抱——無論與同還是與異,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令人難為情。實際上,既然我們都有愛與被愛的慾望,那麼我們每個人心中肯定也都藴藏着擁抱他人與被他人擁抱的慾望…漸漸地,大家進入了狀態,按照自由組合的原則,大家各自選擇了自己的擁抱對象。
他們希望大家選擇異擁抱,但最終由於習俗的制約,許多人還是選擇了同。一百多人散落地站在一起,第一次以藝術的名義、更以愛的名義——愛是高於藝術的,先後分別在道路旁、在小河邊上,有節奏、有秩序地擁抱在一起。先一對一對地同時擁抱十五分鐘,然後是大家擁圍在一起擁抱五分鐘。
我很快進入情景之中。蒼天在上,我們沐浴着陽光佇立在沉鬱的大地上,渾黃的河水默默地從我們身邊向遙遠的天際…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緊緊地相擁在一起——像兄弟、像姐妹、像情人一樣——那一刻,我們是純潔而美好的。人與人、人與自然彷彿第一次顯得如此和諧,如此地老天荒。
二十分鐘沉寂的時刻,擁抱者們閉目傾聽着彼此的心跳…一種超常的複雜受與體驗,成為記憶永遠的饋贈。
我們在村莊裏住了三天,吃住都在村民的家裏,他們只收取很少的費用。沒有特別的招待,他們把我們當着家裏人一樣。
今天,我們驅車回到城市的中心。大家集合在停工的一處高層建築之中,又一次受了擁抱時彼此的心跳。從郊外到城市,場景的轉換使擁抱的現場氣氛由靜穆、美好轉而為哀婉與沉鬱。
高氏兄弟告訴我,這是他們"擁抱行動"的第一次演練。他們希望這個行為將來能在更多的公共空間中實施——在農村、工廠、學校、鬧市、廣場,甚或軍隊、監獄…他們説,無論男女老少尊貴卑微,也無論何種職業何種身份——讓我們擁抱吧!讓我們的生命在擁抱的瞬間擺權力與金錢的奴役,超越人與人的對立、競爭、怨恨以及一切施、受的權力關係。
這次活動讓我想起了很小的時候讀過的一個童話故事:從前,從前,有一個悲傷的天使,他悲傷是因為他只有一隻翅膀,不能在天空中自由地飛翔。
直到有一天,他發現一個和他一樣只有一隻翅膀的天使。
因為了解彼此的寂寞,他們不擁抱在一起。他們的翅膀也因為動而顫抖起來。就在這時,他們驚訝地發現,他們飛了起來。
我們都是單翼的天使,唯有彼此擁抱,才能飛翔。
我對高氏兄弟的努力抱以深深的敬意。當愛的光輝一再被舊意識形態的偽善、痞子文化的調侃以及世人的謊言所褻瀆、消解的時候,我們確實需要重新喚起愛的意識與慾望,讓我們在擁抱中學會愛——因為,我們應當相親相愛,否則就會死亡。
寧萱,我的愛人,我們曾經擁抱過,我們還將長久地擁抱。
下次,有機會我讓你見一見高氏兄弟,你一定會喜歡他們的。
永遠屬於你的廷生兩千年六月八八、寧萱的信我最親愛的廷生:真是遺憾,我沒有能夠參加你們的那次"擁抱行動"。
高氏兄弟決非那種譁眾取寵的"藝人",從你的描述之中,我看得出來,他們是真正有信仰的人。《神父們的倫理學》中這樣説過:"美好、力量、財富、榮譽、智慧、滿足、孩子,屬於那些懂得怎樣正確生活的人們,屬於這個世界。"擁抱和相愛,都是走向正確生活的道路。
既然我們的相識已經一週年了,那麼這封信裏,我要告訴你一個"秘密"——我們為什麼會相識的秘密。
我們的相識,沒有父母的命令,也沒有媒人的穿針引線——如果硬要找出一個媒人來的話,那就是你的女處作《火》。
我曾經隱隱約約地告訴你,那本書不是我去書店買的,而是通過別的渠道讀到的。
其實,在去年六月份之前的幾個月裏,我就在大小書店裏看到了《火》。但是,我一直沒有拿起來翻看。我是一個很挑剔的人,看書首先看封面,我要求書的封面應當美細膩,或者素雅大方。而《火》的封面,不知什麼原因,設計得花裏胡哨的,我很不喜歡。再加上封面上那些故作驚人之語的廣告語,更讓我反——後來,我才知道那都是書商的點子,與你沒有任何的關係。
然而,那時我並不知道幕後的情況。於是,便犯了"以貌取書"的錯誤。好幾次,我都與《火》失之臂。但是,該認識的朋友總會認識的,該喝到的甘泉即使在沙漠中也能喝到。有一種神奇的緣分,像一看不見的絲線牽着我們。當我們還一無所知的時候,以後的一切都已被安排好了。
那是去年六月二的下午,我下班回到宿舍裏,覺得很無聊。本來想找同屋的女孩一起去逛街,但她早已同男朋友一起出去了。
我便下樓隨便逛逛。我們住在一個龐大的小區裏。這個新型的居住小區,一切服務設施應有盡有,幾乎可以做到足跡不出小區,就能夠滿足生活中所有的需要。對我來説,卻有一個需要滿足不了——我是個書蟲,我需要一家小小的書店。但是,小區裏一直沒有書店,也許這裏都是來去匆匆的工作一族,他們哪裏有時間買書和看書。
前幾天,我突然發現對面一樓的角落上,闢出一間小屋,開張了一個小書店。藍的招牌,設計得很美別緻,上面用藝術字很醒目地寫着"曉蘭書屋"。這個名字卻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名字。
那幾天,我工作太忙,沒有時間進去看看。今天,算是偷得浮生半閒,我便走進去,心裏想:真好,就在身邊開張了一家小書店,再也不用走很遠的路去找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