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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楚世家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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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吳王夫差彊,陵齊、晉,來伐楚。十六年,越滅吳。正義表雲越滅吳在元王四年。四十二年,楚滅蔡。【正義】:周定王二十二年。四十四年,楚滅杞。【正義】:周定王二十四年。與秦平。是時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淮北;【正義】:正,長也。江、淮北謂廣陵縣,徐、泗等州是也。楚東侵,廣地至泗上。

五十七年,惠王卒,子簡王中立。【正義】:中音仲。

簡王元年,北伐滅莒。【正義】:括地誌雲:“密州莒縣,故國也。”言“北伐”者,莒在徐、泗之北。八年,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始列為諸侯。

二十四年,簡王卒,子聲王當立。【正義】:諡法雲“不生其國曰聲”也。聲王六年,,盜殺聲王,子悼王熊疑立。悼王二年,三晉來伐楚,至乘丘而還。【集解】:徐廣曰:“年表三年歸榆關於鄭。”【正義】:年表雲:三晉公子伐我,至乘丘,誤也,已解在年表中。括地誌雲“乘丘故城在袞州瑕丘縣西北三十五里”是也。四年,楚伐周。鄭殺子陽。九年,伐韓,取負黍。十一年,三晉伐楚,敗我大梁、榆關。【索隱】:此榆關當在大梁之西也。楚厚賂秦,與之平。二十一年,悼王卒,子肅王臧立。

肅王四年,蜀伐楚,取茲方。【索隱】:地名,今闕。【正義】:古今地名雲:“荊州松滋縣古鳩茲地,即楚茲方是也。”於是楚為扞關以距之。【集解】:李熊説公孫述曰:“東守巴郡,距扞關之口。”【索隱】:按:郡國志巴郡魚復縣有扞關。十年,魏取我魯陽。【集解】:地理志雲南陽有魯陽縣。【正義】:括地誌雲:“汝州魯山本漢魯陽縣也。古魯縣以古魯山為名也。”十一年,肅王卒,無子,立其弟熊良夫,是為宣王。

宣王六年,周天子賀秦獻公。秦始復彊,而三晉益大,魏惠王、齊威王尤彊。三十年,秦封衞鞅於商,南侵楚。是年,宣王卒,子威王熊商立。

威王六年,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惠王。

七年,齊孟嘗君父田嬰欺楚,楚威王伐齊,敗之於徐州,【集解】:徐廣曰:“時楚已滅越而伐齊也。齊説越,令攻楚,故云齊欺楚。”而令齊必逐田嬰。田嬰恐,張醜偽謂楚王曰:“王所以戰勝于徐州者,田盼子不用也。【索隱】:盼子,嬰之同族。盼子者,有功於國,而百姓為之用。嬰子弗善而用申紀。申紀者,大臣不附,百姓不為用,故王勝之也。今王逐嬰子,嬰子逐,盼子必用矣。復搏其士卒以與王遇,【索隱】:搏音膊,亦有作“附”讀。戰國策作“整”必不便於王矣。”楚王因弗逐也。

十一年,威王卒,子懷王熊槐立。魏聞楚喪,伐楚,取我陘山。正義括地誌雲:“陘山在鄭州新鄭縣西南三十里。”懷王元年,張儀始相秦惠王。四年,秦惠王初稱王。

六年,楚使柱國昭陽將兵而攻魏,破之於襄陵,【索隱】:縣名,在河東。得八邑。【索隱】:古本作“八邑”今亦作“八城”又移兵而攻齊,齊王患之。【集解】:徐廣曰:“懷王六年,昭陽移和而攻齊。軍門曰和。”陳軫適為秦使齊,齊王曰:“為之柰何?”陳軫曰:“王勿憂,請令罷之。”即往見昭陽軍中,曰:“原聞楚國之法,破軍殺將者何以貴之?”昭陽曰:“其官為上柱國,封上爵執珪。”陳軫曰:“其有貴於此者乎?”昭陽曰:“令尹。”陳軫曰:“今君已為令尹矣,此國冠之上。【索隱】:冠音官。令尹乃尹中最尊,故以國為言,猶如卿子冠軍然。臣請得譬之。人有遺其舍人一卮酒者,舍人相謂曰:‘數人飲此,不足以遍,請遂畫地為蛇,蛇先成者獨飲之。’一人曰:‘吾蛇先成。’舉酒而起,曰:‘吾能為之足。’及其為之足,而後成人奪之酒而飲之,曰:‘蛇固無足,今為之足,是非蛇也。’今君相楚而攻魏,破軍殺將,功莫大焉,冠之上不可以加矣。今又移兵而攻齊,攻齊勝之,官爵不加於此;攻之不勝,身死爵奪,有毀於楚:此為蛇為足之説也。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齊,此持滿之術也。”昭陽曰:“善。”引兵而去。

燕、韓君初稱王。秦使張儀與楚、齊、魏相會,盟齧桑。【正義】:徐廣曰:“在梁與彭城之間也。”十一年,蘇秦約從山東六國共攻秦,楚懷王為從長。至函谷關,秦出兵擊六國,六國兵皆引而歸,齊獨後。十二年,齊湣王伐敗趙、魏軍,秦亦伐敗韓,與齊爭長。

十六年,秦伐齊,而楚與齊從親,秦惠王患之,乃宣言張儀免相,使張儀南見楚王,謂楚王曰:“敝邑之王所甚説者無先大王,雖儀之所甚原為門闌之廝者亦無先大王。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雖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而大王和之,【索隱】:和謂楚與齊相和親。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王,而令儀亦不得為門闌之廝也。王為儀閉關而絕齊,今使使者從儀西取故秦所分楚商於之地方六百里,【集解】:商於之地在今順陽郡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在於中。故謂之商於。【索隱】:商於在今慎陽。案:地理志丹水及商屬弘農,今言順陽者,是魏晉始分置順陽郡,商城、丹水俱隸之。如是則齊弱矣。是北弱齊,西德於秦,私商於以為富,此一計而三利俱至也。”懷王大悦,乃置相璽於張儀,與置酒,宣言“吾復得吾商於之地”羣臣皆賀,而陳軫獨吊。懷王曰:“何故?”陳軫對曰:“秦之所為重王者,以王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先絕,是楚孤也。夫秦又何重孤國哉,必輕楚矣。且先出地而後絕齊,則秦計不為。先絕齊而後責地,則必見欺於張儀。見欺於張儀,則王必怨之。怨之,是西起秦患,北絕齊。西起秦患,北絕齊,則兩國之兵必至。【索隱】:兩國,韓、魏也。臣故吊。”楚王弗聽,因使一將軍西受封地。

張儀至秦,詳醉墜車,稱病不出三月,地不可得。楚王曰:“儀以吾絕齊為尚薄?”乃使勇士宋遺北辱齊王。齊王大怒,折楚符而合於秦。秦齊合,張儀乃起朝,謂楚將軍曰:“子何不受地?從某至某,廣袤六里。”楚將軍曰:“臣之所以見命者六百里,不聞六里。”即以歸報懷王。懷王大怒,興師將伐秦。陳軫又曰:“伐秦非計也。不如因賂之一名都,與之伐齊,是我亡於秦,【索隱】:謂失商於之地。取償於齊也,吾國尚可全。今王已絕於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秦齊之而來天下之兵也,國必大傷矣。”楚王不聽,遂絕和於秦,發兵西攻秦。秦亦發兵擊之。

十七年,與秦戰丹陽,【索隱】:此丹陽在漢中。秦大敗我軍,斬甲士八萬,虜我大將軍屈匄、裨將軍逢侯醜等七十餘人,遂取漢中之郡。楚懷王大怒,乃悉國兵復襲秦,戰於藍田,【正義】:藍田在雍州東南八十里,從藍田關入藍田縣。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困,乃南襲楚,至於鄧。楚聞,乃引兵歸。

十八年,秦使使約復與楚親,分漢中之半以和楚。楚王曰:“原得張儀,不原得地。”張儀聞之,請之楚。秦王曰:“楚且甘心於子,柰何?”張儀曰:“臣善其左右靳尚,靳尚又能得事於楚王幸姬鄭袖,袖所言無不從者。且儀以前使負楚以商於之約,今秦楚大戰,有惡,臣非面自謝楚不解。且大王在,楚不宜敢取儀。誠殺儀以便國,臣之原也。”儀遂使楚。

至,懷王不見,因而囚張儀,殺之。儀私於靳尚,靳尚為請懷王曰:“拘張儀,秦王必怒。天下見楚無秦,必輕王矣。”又謂夫人鄭袖曰:“秦王甚愛張儀,而王殺之,今將以上庸之地六縣賂楚,以美人聘楚王,以宮中善歌者為之媵。楚王重地,秦女必貴,而夫人必斥矣。夫人不若言而出之。”鄭袖卒言張儀於王而出之。儀出,懷王因善遇儀,儀因説楚王以叛從約而與秦合親,約婚姻。張儀已去,屈原使從齊來,諫王曰:“何不誅張儀?”懷王悔,使人追儀,弗及。是歲,秦惠王卒。

二十年,齊湣王為從長,【索隱】:按:下文始言二十四年,又更有二十六年,則此錯。雲二十六年,衍字也,當是二十年事。又徐廣推校二十年取武遂,二十三年歸武遂,則此必二十年、二十一年事乎?惡楚之與秦合,乃使使遺楚王書曰:“寡人患楚之不察於尊名也。今秦惠王死,武王立,張儀走魏,樗裏疾、公孫衍用,而楚事秦。夫樗裏疾善乎韓,而公孫衍善乎魏;楚必事秦,韓、魏恐,必因二人求合於秦,則燕、趙亦宜事秦。四國爭事秦,則楚為郡縣矣。王何不與寡人併力收韓、魏、燕、趙,與為從而尊周室,以案兵息民,令於天下?莫敢不樂聽,則王名成矣。王率諸侯並伐,破秦必矣。王取武關、蜀、漢之地,【正義】:武關在商州東一百八十里商洛縣界。蜀,巴蜀;漢中,郡也。私吳、越之富而擅江海之利,韓、魏割上黨,西薄函谷,則楚之彊百萬也。且王欺於張儀,亡地漢中,兵銼藍田,天下莫不代王懷怒。今乃先事秦!原大王孰計之。”楚王業已和於秦,見齊王書,猶豫不決,下其議羣臣。羣臣或言和秦,或曰聽齊。昭雎【索隱】:七餘反。曰:“王雖東取地于越,不足以刷恥;必且取地於秦,而後足以刷恥於諸侯。王不如深善齊、韓以重樗裏疾,如是則王得韓、齊之重以求地矣。秦破韓宜陽,【索隱】:弘農之縣,在澠池西南。而韓猶復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索隱】:非堯都也。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索隱】:亦非河間之縣,則韓之平陽,秦之武遂,並當在宜陽左右。以故尤畏秦。不然,秦攻三川,【正義】:三川,洛州也。趙攻上黨,楚攻河外,韓必亡。楚之救韓,不能使韓不亡,然存韓者楚也。韓已得武遂於秦,以河山為,【正義】:河,蒲州西黃河也。山,韓西境也。所報德莫如楚厚,臣以為其事王必疾。齊之所信於韓者,以韓公子眛為齊相也。【正義】:眛,莫葛反,後同。韓已得武遂於秦,王甚善之,使之以齊、韓重樗裏疾,疾得齊、韓之重,其主弗敢棄疾也。今又益之以楚之重,樗裏子必言秦,復與楚之侵地矣。”於是懷王許之,竟不合秦,而合齊以善韓。【集解】:徐廣曰:“懷王之二十二年,秦拔宜陽,取武遂,二十三年,秦復歸韓武遂,然則已非二十年事矣。”二十四年,倍齊而合秦。秦昭王初立,乃厚賂於楚。楚往婦。二十五年,懷王入與秦昭王盟,約於黃棘。秦復與楚上庸。二十六年,齊、韓、魏為楚負其從親而合於秦,三國共伐楚。楚使太子入質於秦而請救。秦乃遣客卿通將兵救楚,三國引兵去。

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與楚太子鬥,楚太子殺之而亡歸。二十八年,秦乃與齊、韓、魏共攻楚,殺楚將唐眛,取我重丘而去。二十九年,秦復攻楚,大破楚,楚軍死者二萬,殺我將軍景缺。懷王恐,乃使太子為質於齊以求平。三十年,秦復伐楚,取八城。秦昭王遺楚王書曰:“始寡人與王約為弟兄,盟於黃棘,太子為質,至驩也。太子陵殺寡人之重臣,不謝而亡去,寡人誠不勝怒,使兵侵君王之邊。今聞君王乃令太子質於齊以求平。寡人與楚接境壤界,故為婚姻,正義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兩婿相謂為婭。所從相親久矣。而今秦楚不驩,則無以令諸侯。寡人原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寡人之原也。敢以聞下執事。”楚懷王見秦王書,患之。往,恐見欺;無往,恐秦怒。昭雎曰:“王毋行,而發兵自守耳。秦虎狼,不可信,有並諸侯之心。”懷王子子蘭勸王行,曰:“柰何絕秦之驩心!”於是往會秦昭王。昭王詐令一將軍伏兵武關,號為秦王。楚王至,則閉武關,遂與西至咸陽,索隱右扶風渭城縣,故咸陽城也,在水北山南,故曰咸陽。鹹,皆也。朝章台,如蕃臣,不與亢禮。楚懷王大怒,悔不用昭子言。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盟,秦先得地。楚王怒曰:“秦詐我而又彊要我以地!”不復許秦。秦因留之。

楚大臣患之,乃相與謀曰:“吾王在秦不得還,要以割地,而太子為質於齊,齊、秦合謀,則楚無國矣。”乃立懷王子在國者。昭雎曰:“王與太子俱困於諸侯,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不宜。”乃詐赴於齊,齊湣王謂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或曰:“不然。郢中立王,因與其新王市曰‘予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將與三國共立之’,然則東國必可得矣。”齊王卒用其相計而歸楚太子。太子橫至,立為王,是為頃襄王。乃告於秦曰:“賴社稷神靈,國有王矣。”頃襄王橫元年,秦要懷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應秦,秦昭王怒,發兵出武關攻楚,大敗楚軍,斬首五萬,取析十五城而去。【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取十六城,既取析,又並取左右十五城也。”駰按:地理志弘農有析縣。【正義】:括地誌雲:“鄧州內鄉縣城本楚析邑,一名醜,漢置析縣,因析水為名也。”二年,楚懷王亡逃歸,秦覺之,遮楚道,懷王恐,乃從間道走趙以求歸。趙主父【索隱】:主字亦或作“王”在代,其子惠王初立,行王事,恐,不敢入楚王。楚王走魏,秦追至,遂與秦使復之秦。懷王遂發病。頃襄王三年,懷王卒於秦,秦歸其喪於楚。楚人皆憐之,如悲親戚。諸侯由是不直秦。秦楚絕。

六年,秦使白起伐韓於伊闕,【正義】:括地誌雲:“伊闕山在洛州南十九里也。”大勝,斬首二十四萬。秦乃遺楚王書曰:“楚倍秦,秦且率諸侯伐楚,爭一旦之命。原王之飭士卒,得一樂戰。”楚頃襄王患之,乃謀復與秦平。七年,楚婦於秦,秦楚復平。

十一年,齊秦各自稱為帝;月餘,復歸帝為王。

十四年,楚頃襄王與秦昭王好會於宛,結和親。十五年,楚王與秦、三晉、燕共伐齊,取淮北。十六年,與秦昭王好會於鄢。其秋,復與秦王會穰。

十八年,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雁之上者,頃襄王聞,召而問之。對曰:“小臣之好鶀雁,【索隱】:鶀音其,小雁也。羅鸗,集徐廣曰:“呂靜曰鸗,野鳥也。音龍。”【索隱】:呂靜音聾,鄒亦音盧動反,劉音龍。鸗,小鳥。小矢之發也,何足為大王道也。且稱楚之大,因大王之賢,所弋非直此也。昔者三王以弋道德,五霸以弋戰國。故秦、魏、燕、趙者,鶀雁也;齊、魯、韓、衞者,青首也;【索隱】:亦小鳧,有青首者。騶、費、【索隱】:鄒秘二音。郯、邳者,羅鸗也。外其餘則不足者。見鳥六雙,【索隱】:以喻下文秦趙等十二國,故云“六雙”以王何取?王何不以聖人為弓,以勇士為繳,時張而之?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其樂非特朝昔之樂也,【索隱】:昔猶夕也。其獲非特鳧雁之實也。王朝張弓而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還【索隱】:音患,謂繞也。【索隱】:音石。圉之東,【正義】:圉音語。城在汴州雍丘縣東。解魏左肘【索隱】:解音紀買反。而外擊定陶,則魏之東外棄而大宋、方與二郡者舉矣。【正義】:言王朝張弓魏大梁、汴州之南,即加大梁之右臂;連韓、郯,則河北中國之路向東南斷絕,則韓上蔡之郡自破壞矣。復繞雍丘圉城之東,便解散魏左肘宋州,而外擊曹定陶,及魏東之外解棄,則宋、方與兩郡並舉。且魏斷二臂,顛越矣;膺擊郯國,大梁可得而有也。王綪繳蘭台,【集解】:徐廣曰:“綪,縈也,音爭。蘭,一作‘簡’。”【正義】:鄭玄雲:“綪,屈也,江沔之間謂之縈,收繩索綪也。”按:繳,絲繩,系弋鳥也。若膺擊郯,圍大梁已了,乃收弋繳於蘭台。蘭台,桓山之別名也。飲馬西河,定魏大梁,此一發之樂也。若王之於弋誠好而不厭,則出寶弓,碆新繳,【集解】:徐廣曰:“以石傅弋繳曰碆。碆音波。”【索隱】:碆作“磻”音播。付音附。噣鳥於東海,還蓋長城以為防,【集解】:徐廣曰:“噣,一作‘獨’。還音宦。蓋,一作‘益’。益縣在樂安,蓋縣在泰山。濟北盧縣有長城,東至海也。”【索隱】:噣音晝,謂大鳥之有鈎喙者,以比齊也。還音患,謂繞也。蓋者,覆也。言者環繞蓋覆,使無飛走之路,因以長城為防也。徐以蓋為益縣,非也。長城當在濟南。【正義】:太山郡記雲:“太山西北有長城,緣河徑太山千餘裏,至琅台入海。”齊記雲:“齊宣王乘山嶺之上築長城,東至海,西至濟州千餘裏,以備楚。”括地誌雲:“長城西北起濟州平陰縣,緣河歷太山北岡上,經濟州淄川,即西南兗州博城縣北,東至密州琅台入海。薊代記雲齊有長城巨防,足以為也。”朝東莒,正義括地誌雲:“密州莒縣,故莒子國。地理志雲周武王封少昊之後嬴姓於莒,始都計斤,秋時徙居莒也。”夕發浿丘,【集解】:徐廣曰:“在清河。”【正義】:括地誌雲:“浿丘,丘名也,在青州臨淄縣西北二十五里也。”夜加即墨,顧據午道,【索隱】:顧,反也。午道當在齊西界。一從一橫為午道,亦未詳其處。【正義】:劉伯莊雲“齊西界”按:蓋在博州之西境也。則長城之東收而太山之北舉矣。【正義】:言從濟州長城東至海,太山之北,黃河之南,盡舉收於楚。西結境於趙【正義】:言得齊地約結於趙,為境界,定從約也。而北達於燕,【索隱】:北,一作“杜”杜者,寬大之名。言齊晉既伏,收燕不難也。【正義】:北達,言四通無所滯礙。言燕無山河之限也。三國布嬛,【集解】:徐廣曰:“音翅。一作‘屬’。”【索隱】:亦作“翅”同式豉反。三國,齊、趙、燕也。則從不待約而可成也。北遊目於燕之遼東而南登望于越之會稽,此再發之樂也。若夫泗上十二諸侯,左縈而右拂之,可一旦而盡也。今秦破韓以為長憂,得列城而不敢守也;伐魏而無功,擊趙而顧病,【索隱】:顧猶反也。則秦魏之勇力屈矣,楚之故地漢中、析、酈可得而復有也。王出寶弓,碆新繳,涉鄳,【集解】:徐廣曰:“或以為‘冥’,今江夏。一作‘黽’。”【正義】:括地誌雲:“故鄍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十里,虞邑也。杜預雲河東大陽有鄍城是也。”徐言江夏,亦誤也。而待秦之倦也,山東、河內【正義】:謂華山之東,懷州河內之郡。可得而一也。勞民休眾,南面稱王矣。故曰秦為大鳥,負海內而處,東面而立,左臂據趙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膺擊韓魏,【索隱】:謂韓、魏當秦之前,故云“膺擊”俗本作“鷹”非。垂頭中國,【索隱】:垂頭猶申頸也。言山東。處既形便,勢有地利,奮翼鼓嬛,方三千里,則秦未可得獨招而夜也。”怒襄王,故對以此言。襄王因召與語,遂言曰:“夫先王為秦所欺而客死於外,怨莫大焉。今以匹夫有怨,尚有報萬乘,白公、子胥是也。今楚之地方五千裏,帶甲百萬,猶足以踴躍中野也,而坐受困,臣竊為大王弗取也。”於是頃襄王遣使於諸侯,復為從,以伐秦。秦聞之,發兵來伐楚。

與齊韓連和伐秦,因圖周。周王赧使武公【集解】:徐廣曰:“定王之曾孫,而西周惠公之子。”謂楚相昭子曰:“三國以兵割周郊地以便輸,而南器以尊楚,臣以為不然。夫弒共主,臣世君,【索隱】:共主,世君,俱是周自謂也。共主,言周為天下共所宗主也;世君,言周室代代君於天下。大國不親;以眾脅寡,小國不附。大國不親,小國不附,不可以致名實。名實不得,不足以傷民。夫有圖周之聲,非所以為號也。”昭子曰:“乃圖周則無之。雖然,周何故不可圖也?”對曰:“軍不五不攻,城不十不圍。夫一週為二十晉,【正義】:言周王之國,其地雖小,諸侯尊之,故敵二十晉也。公之所知也。韓嘗以二十萬之眾辱於晉之城下,鋭士死,中士傷,而晉不拔。公之無百韓以圖周,此天下之所知也。夫怨結兩週以騶魯之心,【索隱】:騶魯有禮義之國,今楚結怨兩週而奪九鼎,是鄒魯之心。絕於齊,【正義】:楚本與齊韓和伐秦,因圖周;齊不與圖周,故齊絕於楚。聲失天下,其為事危矣。夫危兩週以厚三川,【正義】:三川,兩週之地,韓多有之,言厚韓也。方城之外必為韓弱矣。【正義】:方城之外,許州葉縣東北也。言楚取兩週,則韓彊,必弱楚方城之外也。何以知其然也?西周之地,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眾不足以勁兵。雖無攻之,名為弒君。然而好事之君,喜攻之臣,發號用兵,未嘗不以周為終始。是何也?見祭器在焉,器之至而忘弒君之亂。今韓以器之在楚,臣恐天下以器讎楚也。臣請譬之。夫虎臊,其兵利身,【索隱】:謂虎以爪牙為兵,而自利於防身也。人猶攻之也。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索隱】:攻易而利大也。【正義】:野澤之麋蒙衣虎皮,人之攻取必萬倍於虎也。譬楚伐周收祭器,其猶麋蒙虎皮矣。裂楚之地,足以肥國;詘楚之名,足以尊主。今子將以誅殘天下之共主,居三代之傳器,【索隱】:謂九鼎也。三翮六翼,【索隱】:翮,亦作“婼”同音歷。三翮六翼,亦謂九鼎也。空足曰翮。六翼即六耳,翼近耳旁,事具小爾雅。以高世主,非貪而何?周書曰‘起無先’,故器南則兵至矣。”於是楚計輟不行。

十九年,秦伐楚,楚軍敗,割上庸、漢北地予秦。【正義】:謂割房、金、均三州及漢水之北與秦。二十年,秦將白起拔我西陵。【集解】:徐廣曰:“屬江夏。”【正義】:括地誌雲:“西陵故城在黃州黃山西二里。”二十一年,秦將白起遂拔我郢,燒先王墓夷陵。【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拔郢,燒夷陵。”【索隱】:夷陵,陵名,後為縣,屬南郡。【正義】:括地誌雲:“峽州夷陵縣是也。在荊州西。應劭雲夷山在西北。”楚襄王兵散,遂不復戰,東北保於陳城。二十二年,秦復拔我巫、黔中郡。

二十三年,襄王乃收東地兵,得十餘萬,復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距秦。二十七年,使三萬人助三晉伐燕。復與秦平,而入太子為質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

三十六年,頃襄王病,太子亡歸。秋,頃襄王卒,太子熊元【索隱】:系本作“完”代立,是為考烈王。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封以吳,號申君。

考烈王元年,納州於秦以平。【集解】:徐廣曰:“南郡有州陵縣。”是時楚益弱。

六年,秦圍邯鄲,趙告急楚,楚遣將軍景陽救趙。七年,至新中。【索隱】:按:趙地無名新中者“中”字誤。鉅鹿有新市“中”當為“市”【正義】:新中,相州安陽縣也。七國時魏寧新中邑,秦莊襄王拔之,更名安陽也。秦兵去。【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六年申君救趙,十年徙於鉅陽。”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申君吊祠於秦。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二十二年,與諸侯共伐秦,不利而去。楚東徙都壽,【正義】:壽在南壽州,壽縣是也。命曰郢。

二十五年,考烈王卒,子幽王悍立。李園殺申君。幽王三年,秦、魏伐楚。秦相呂不韋卒。九年,秦滅韓。十年,幽王卒,同母弟猶代立,是為哀王。哀王立二月餘,哀王庶兄負芻之徒襲殺哀王而立負芻為王。是歲,秦虜趙王遷。

王負芻元年,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二年,秦使將軍伐楚,大破楚軍,亡十餘城。三年,秦滅魏。四年,秦將王翦破我軍於蘄,【索隱】:機祈二音。而殺將軍項燕。

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郡雲。【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索隱】:裴注頻引孫檢,不知其人本末,蓋齊人也。

太史公曰:楚靈王方會諸侯於申,誅齊慶封,作章華台,求周九鼎之時,志小天下;及餓死於申亥之家,為天下笑。行之不得,悲夫!勢之於人也,可不慎與?棄疾以亂立,嬖秦女,甚乎哉,幾【索隱】:音祈。再亡國!

【索隱述贊】鬻熊之嗣,周封於楚。僻在荊蠻,蓽路藍縷。及通而霸,僭號曰武。文既伐申,成亦赦許。子圉篡嫡,商臣殺父。天禍未悔,憑自怙。昭困奔亡,懷迫囚虜。頃襄、考烈,祚衰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