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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平穩的,書歌升上大二,承頎上大三。然後到下學期,承頎順便卸了學生會職務,贏得更多時間跟書歌在一起。而同時卸任的樸冬,也有了更多時間,去當兩人的電燈泡。

“小學弟啊,叫一聲學長,我給你看好玩的東西。”兩人小巢裏多了一個樸冬,倒是熱鬧了不少。

樸冬比承頎還大一年,這時候已經快畢業了,有的是時間。他一直耿耿於懷的就是承頎從不肯叫他一聲學長,所以這時候跑到承頎愛人這裏來找補。

但書歌也不是那麼好拐騙的,既然知道樸冬的目的,當然就跟着不叫,把樸冬氣得直叫。威利誘都用上,就為了在畢業之前,讓書歌叫他一聲學長。

書歌掃他一眼,他手裏拿着一本相冊,獻寶似的在書歌面前晃啊晃的。書歌還是有些好奇:“這是什麼?”

“你家那口子高中時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學長,他在高中時期可是校園王子,照片搶手得很。”承頎在廚房做飯,樸冬才敢亂説,“想不想看幾年前的承頎啊,有幾張照片好玩的。”這誘餌倒讓書歌有些動心,很乾脆地叫了一聲“學長”拿過來相冊。樸冬開心大笑,起身向廚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還想逃過嗎…”

“老婆”兩個字讓書歌皺了下眉:“學長,你別忘了承頎也是我學長,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碼事…”樸冬想想也是,垂頭喪氣跑回來,坐到書歌身邊:“那個不懂尊老敬賢的傢伙…你看,這是他們班入學照,我那時候在學生會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頎這傢伙太出風頭了,明明是學校的相冊,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有承頎在運動會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頎在主席台上神氣發言的照片,有承頎拿着大大小小獎狀的照片,也有…承頎被一羣女生圍着,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來,和承頎的深,心態也就無法像從前那樣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沒什麼,但是看到這種照片,心頭還是悶悶的不舒服。

翻過一張,卻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黃的落葉滿地,正和夕陽拼成温暖的顏。餘暉之中,少年抱着一隻大狗,開心笑着。

少年是承頎。書歌看得有些呆了,覺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開心,比在自己身邊百般討好的樣子,以及得逞之後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這張是一個什麼攝影展獲獎作品,這是承頎在市內的家,你去過沒?”樸冬看到書歌看這張照片,連忙介紹,“真是很漂亮,拍這張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張,賣發了…”想必買的也都是女生吧,書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藉機賺一筆錢還是不肯把承頎與別人分享呢。

樸冬猶在嘮嘮叨叨:“這傢伙家裏真的很有錢,居然到哪裏上學就可以在附近住下,的富家公子…小羣羣真可愛,唉,可惜死了…”

“啊?”書歌聽到後半句,仰頭看他,“誰死了?”

“那隻狗啊,它叫羣羣,很可愛吧?聽説活了十四五歲,也算比較長。它跟人很親近,我那時候每次去承頎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樸冬説,雖然死亡是比較沮喪的話題,然而一隻狗的死亡殺傷力顯然比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説着。

“羣羣…”書歌側頭沉思,“這名字…聽起來好悉…”

“很像人的小名,聽過很正常。”樸冬説,看了書歌一眼,忽然大驚小敝地喊,“不過也別説,書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對,是它像你…呃,也不對…”書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麼地方聽到過這個名字。

是最開始被承頎糾纏的時候,一次暈倒之後,曾聽他在牀邊説起過這個名字。

他説,他的眼睛很像羣羣,可惜他再也見不到“它”了。原來…那個“羣羣”是條狗…吃過晚飯,承頎總算把電燈泡樸冬送走,蹭到書歌身邊,拉他坐下:“樸冬這傢伙真是,一點都沒有身為電燈泡的覺悟…好了我們看電視,看完就回房睡覺~”今天是可以做的時間,承頎很興奮地準備把人吃入腹,看電視只是動手動腳的前戲時間。

平時書歌就算比較羞澀,也多少會回應一些,更不會反抗他的不規矩——既然已經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這是書歌想法。

但是今天書歌很彆扭,比往常更沉默不説,承頎的手上來,他竟然還躲了躲。

承頎停下動作,他深切知道書歌絕不是會玩擒還縱把戲的人,他這麼做,肯定是有什麼問題。他一想便問:“剛才樸冬跟你説什麼了?”同時開始動腦,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樸冬,還有最近有沒有跟女生距離稍近過。

答案當然是沒有。承頎連忙説:“你不要聽他胡説八道,那傢伙…”

“他沒説什麼。”書歌轉過頭去,説。其實樸冬確實沒説什麼,本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當初不是也知道麼,自己不過是個替身,至於替的對象是人是狗,這其實沒什麼所謂。

只是,早忘了這碼事,早就不記得原來自己被他喜愛,原來這麼多温柔和甜,是因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歡的什麼很相似的緣故。其實也是,像自己這樣毫無特點的人,還能因為什麼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歡呢。

這麼想着,心卻無法平靜,面對愛人的痴纏也有些不自然起來。書歌知道這種覺叫做生氣,但是,無能為力。

他無能為力,不代表承頎也無能為力。承頎深深知道愛人的格,也不想他説什麼,跑出去打電話給樸冬。

“混蛋!”承頎摔上電話,然大怒,“怎麼會多嘴到這種程度,真是…”

“本來是想慢慢跟他説的…這麼一來可麻煩了,書歌這子…”承頎一邊慢慢走回兩人卧室,一邊埋怨,最後嘆口氣,進了房間。

“書歌,你聽我慢慢解釋好不好?”坐到牀上書歌身邊,承頎有些緊張。書歌看他一眼,沒有説話,意思是你要説盡管説,我還能跑了不成。承頎鬆口氣,看起來書歌並不是很生氣:“那個…我不是要把你當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條狗相提並論…”

“真的很像嗎?”書歌問,“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纏着我的程度?”

“我…”承頎咬咬牙,“書歌,我最開始對你關注,確實是這個原因…”書歌側過頭去,臉很難看。

“但是我愛的是你,並不是羣羣。這一年多來,你還不瞭解我對你的情麼?”承頎伸出手向後,輕輕握住書歌的手,“你認為我對你的情只是一種移情,而且是對於寵物的移情?”書歌側頭,冷冷看他。承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情和誠懇都往眼睛裏調動:“書歌,也許我最開始注意你確實是因為喜歡你的眼睛…是喜歡,你知道麼,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強和堅強,可是當真親近了之後,你就會把眼底的疏離變成温暖…”深邃的眼愈發靠近,承頎貼近書歌,讓彼此的眸子在對方眼中擴大。相處一年有餘,幾乎是朝夕相對,無數次肢體纏。此刻這樣靠近,彼此身體都找到了悉的温度。

承頎看着書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細,從書歌睫上掠過,滑到他眼上,然後不停地輕觸。

沿着他眼側滑下,像是淚水經的痕跡,到了邊。細細品嚐悉以及的甜,舌尖輕勾,去挑起書歌的官衝動。這傢伙真無恥,遇到事情就靠‮情調‬手段解決?書歌皺眉。然而承頎並沒有繼續深入,相反的,卻是退了回去,頭靠在書歌肩頭,輕聲息。稍微平復了一下之後,開口説:“書歌,我從來沒有把你當成其他什麼人——呃,或者什麼生物——過,如果説你和羣羣眼睛相似,也是我一直都是喜歡這樣的眼。”

“你知道,我爸一直在外忙碌,一年到頭都不回家。而我媽…她身體不好在南方療養,更是見不到。我從小到大,幾乎都是孤零零一個人。就算家裏有保姆,可保姆只管家務。至於那些表親堂親,他們很多人都是為了討好我,然後從我爸身上撈好處,我也不想跟他們相處太多。”承頎垂下頭,發仍然是半長,擋住大半的臉,“我一直住在很大的地方,很大,很豪華,很空,也很寂寞。所以當我第一次看到羣羣的時候我真的很高興,它是那種看到就讓人覺很温暖很可靠的動物,好像能一直陪伴人到老。”

“事實上它也陪伴我到它老死。書歌,羣羣不是別人送我的寵物,是我從路邊撿來的。我撿它,就是因為它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漂亮到讓人無法忽略的程度。”承頎靠在書歌身上,幾乎是壓住他,仰頭看他的眼,“一個人如果總是喜歡相同類型的對象,那不能説後者是前者的替身,只能説這個人愛好就是如此。書歌…”到書歌耳邊啃噬,手在他身上游移,低低聲音在書歌耳畔響起:“我只愛你。”這招名為美男計,用來對付書歌,可謂恰到好處。書歌臉微紅,想反正今天是那個的子,也就由着承頎來啃。

畢竟生氣啊吃醋啊這種情緒離書歌遠了點,即使偶爾不快,也能自我調整。

愛人雖然是一件腐蝕心志的事情,所幸書歌自認為心志尚全。

反正和狗吃醋是很無厘頭的,而就算像狗也沒什麼大不了,書歌眼中眾生平等,並不覺得這種事是侮辱。

只是承頎真的很孤單,以後有時間,還是多陪在他身邊。錢這種東西,賺夠了就行,而且承頎拿一部分去投資,收入還比較可觀。

“以後…會有我陪你…”書歌小聲説,承頎和他貼在一起,自然聽得到,當即又是一陣烈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