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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獎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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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各種啊,票票,收藏啊!)正在二人準備奔向下一目標的時候,正好和胡林走了個頂頭碰。老胡一直在合計那2000多塊怎麼糟贐才好,所以,也就沒注意到她們二人。而餘夢潔看到老胡就準備讓他幫忙,畢竟是專業體育知識方面的東西嘛,這胡林應該能懂。馮闊本來是死活不依,可最後被餘夢潔打敗,乖乖聽話了,當然其中的緣由咱們不得而知。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老胡一聽人家有求於己,當時滿口答應。其實,他也不想老和這學生會主席鬥下去,畢竟自己的是老百姓,人家是官啊,若能通過這件事,雙方和解那是再好也沒有啊。

在老胡的引領之下,二人再次進入這個專賣店。説是專賣,但實際上2000年的時候,大量的國際體育品牌在盛京的代理商只有一個,(是誰這裏就不提了)基本上是屬於壟斷地位。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代理商的一個店面通常就會有很多牌子,這也是很正常的,對於消費者來説也很方便。

胡林可謂老馬識途,知道這店的一層那都是新品,基本上不打折,那個時候工廠店的概念還沒有深入人心,但打折的行為那是必須得有的,不然過季的貨可怎麼賣啊。

估計有人要問了,怎麼地這店是他家開的,這麼悉?哪地方打折一找就找着?笑話,純吊絲什麼時候買過原價的耐克阿迪啊!胡林不買阿迪王,就已經很有優越了。

“兩位女士,想要什麼樣的鞋款?”三人爬到了三樓,老胡看到到地方了,便化身導購。

“呵呵,我們倆想要買雙跑鞋,不過那,最好平時也能穿,還有一定要舒服。”餘夢潔被胡林逗笑了。

“恩,這樣啊,我推薦鬼冢虎的墨西哥66系列(mexico66)樣子好看,輕便,舒適,紅白藍的經典配絕對耐看。”你還別説,這廝還真就對運動裝備很悉。

貨啊!不買!”馮闊同學是相當愛國的。

“其實,大部分都是國產的,另外,啊打,阿達…”老胡這廝説着説着,突然間風似的叫喚起來,大拇指還不斷的蹭鼻子。

“撲哧!哈哈…”兩位美女都笑的不行,就是馮闊再怎麼繃着,也是受不了了。

“這個鞋是李小龍穿過的嘛,《死亡遊戲》裏面很扎眼的。而且,經久不衰啊,非常經典。”老胡當然知道,後來03年的時候,一部電影《殺死比爾》裏面的女主烏瑪·瑟曼更是穿着這個鞋子踢爆了無數壞蛋。當然,實際上這是導演,昆汀·塔倫蒂諾在向布魯斯·李致敬。

“那也不要了,還是推薦別的牌子吧。”

“好吧,那就這個。”説着,胡林從耐克區的鞋架上那了一隻‘阿甘’。

“耐克的‘阿甘’,品名應該叫cortez,這是耐克最經典的慢跑鞋。”

“你這導購當的也不合格啊,樓下那些人都是推新貨新品,什麼氣墊,什麼中底的,你竟拿老古董出來,這老闆手下的要是都像你這麼賣貨還不賠死?”馮闊已經看出來某人不適合零售行業了。

“嗨!那些人懂什麼啊!培訓幾天就上陣而已。我推薦的都是經典中的經典,相信我,沒錯的,這個鞋,別看老,但是就算再過10幾年也不會過時,而且啊,人家還有故事呢。”老胡這廝是絕不允許別人挑戰自己的權威的。

“啥故事?説出來聽聽,讓學姐們漲漲姿勢!”餘夢潔求知慾很強。

“行!耐克公司,她的前身叫藍帶公司,創始於1963年,一開始,這個公司是為了代理鬼冢虎的鞋子而創辦的。這個‘阿甘’鞋,誕生於1965年,只是,當時是由我剛才介紹的那個鬼冢虎公司生產的,因為這個鞋的設計者,就是耐克公司的創始人比爾·鮑爾曼,只是當時他們沒有生產能力。再後來,就不用我説了,一個傳奇開始了。”你還別説,這上一世某度裏得來的知識還當真管用。

“哎呀!怪不得你球玩的這麼好啊,懂的真多啊。”餘夢潔聽的眼睛裏面都快出現小星星了,雖然老胡也不明白球玩的好,和懂這些有什麼必然聯繫。

“嗯咳,注意形象,注意形象。”馮闊在一邊小聲提醒她。

“呵呵,其實,這鞋還有故事,為什麼我叫它‘阿甘’呢?”

“啊!我知道了,應該是那個電影。”

“對了!就是《阿甘正傳》裏面的福瑞斯特正是穿着這雙鞋橫穿美國啊,這其實就是一個植入廣告啊,真的非常成功。”

“哎呀!那穿上它不是會顯得很傻嘛?你這個傢伙竟會瞎推薦!”馮闊是得個機會就要刺某人兩句的。

“我暈!那怎麼會呢?人和人怎麼一樣呢?我敢肯定,二位穿上一定會非常漂亮,覺非常舒服的。絕對地!”作為一個穿越者,當然會知道這個鞋子在十幾年後依舊免費,而且,這個鞋子因為獨特的設計,會讓你的每一步都準的落在正確的位置上,當然會舒適了。

“哼!那我試試!”馮闊又跟某人扛上了。

“行!多大號?”

“三六碼!”

“好!”老胡翻了一陣貨架,找了一雙經典白紅配的,遞了過去。

“你這服務也不到位啊!你看看人家導購都怎麼做的!”馮闊也不接鞋只是坐在試鞋的凳子上,翹着二郎腿,那意思相當明顯。

“…”餘夢潔張大了嘴站在那裏。

“行!客官你稍等。”老胡也是豁出去了,大丈夫能屈能伸,這回就先讓你這個小女子一回。

老胡動作麻利,直接來了一個標準的蹲式服務。看到馮闊那邊依舊大爺般的穩坐釣魚台,老胡這廝想了個壞主意。

這鞋還沒呢,沒關係,咱服務到位。只見老胡,雙手輕的把馮闊左腳上的舊鞋掉,出了穿着白棉襪的小腳丫,這主要就是跟誰比,放在老胡這大爪子上,那就絕對就是三寸金蓮了。沒錯,老胡這廝利用這個機會,把人家的腳給托住了。然後,也不説話,再幫着馮闊把新鞋穿上,只是這中間過程,緩慢了許多,似有憐惜,似有不捨,反正這大手與小腳之間有了一個比較纏綿的對話。

“你,你…”馮闊你了半天,也沒你出個所以然來,只是似乎憋的難受,臉更紅了。

“…”餘夢潔的嘴巴張的更大的,臉上也很紅。

“別你了,你走走看看,合不合適。”得了便宜的老胡,當然不能再囂張,只是心中暗那是必須的。

“哼!”嬌哼一聲,馮闊便起身試鞋了。按往常,她早已經發作,只是現在這裏有好友在旁,人也很多,實在不是一個吵架的好場所,再説,剛才的這個事情,只能是自己吃悶虧了。

“死胡林!你給我等着,絕對要你好看!”這世界要是女子能不計仇,那真就世界和平嘍。

不過,這個鞋子穿着真的很舒服,沒穿的時候這鞋外表有些憨,可一到腳上,覺還不錯。

“怎麼樣?怎麼樣?”眼鏡娘跟過去問馮闊道。

“還不錯,舒服的,不難看。”馮闊回答。

“我不是説這個,我是説,剛才怎麼樣?”眼鏡娘小聲説道。

“什麼啊!你怎麼…再這樣,不理你了。”

“嘿嘿,要我看那,你們倆湊一對得了,不錯,呵呵…”

“要湊你湊去,本姑娘沒興趣!”

“別啊,剛才啊,要是在古代啊,他就得對你負責了,不然啊,哈哈,你可嫁不出去了。”

“去死吧!那個要他負責,現在可是新社會了,舊社會的封建思想可是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