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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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們認為我是個騙子,也許他們就不會打擾我了。”
“嗅,”赫伯説“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點着煙斗。
“你一直不喜歡這種特異功能,是嗎?”
“是的,”約翰尼説“我們倆從不談這事,我很高興。其他人似乎只想談這事。”並不僅僅是人們想談這事,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他也不會那麼煩惱。但當他在商店買啤酒或麪包時,收錢的姑娘收錢時極力不碰他的手,她眼睛裏那種驚恐的神情是很顯然的。他父親的朋友見到他只是揮揮手,而不跟他握手。十月赫伯僱了一位當地女高中生每週一次來打掃衞生。三個星期後,她辭職不幹了,沒説為什麼——也許學校裏有人告訴了她她在為誰工作。似乎每個人都害怕被觸摸,害怕跟約翰尼接觸,像對麻瘋病人一樣對待他。每當這時,約翰尼就會想起那天他告訴艾琳她房子着火時盯着他看的護士們,想起記者招待會時那個電視記者躲着他,不敢讓他碰的樣子。這些都是很不正常的。
“不,我們倆沒談過此事,”赫伯同意説“這使我想起你母親。她相信你被賦予了…某種特異功能。有時我想她也許是對的。”約翰尼聳聳肩:“我只想過正常的生活。我要忘掉這一切。如果這篇文章幫我達到這一目的,那就大好了。”
“但你仍有特異功能,是嗎?赫伯問,仔細端詳着他兒子。
約翰尼想起一星期前的一個夜晚。他們出去吃飯,在目前拮据的情況下,這是很稀奇的事。他們去當地一家最好的飯館,那裏總是人很多,那天晚上很冷,飯館裏熱烘烘的。約翰尼拿着自己己和他父親的衣服去衣帽間,當他翻着掛着的衣服尋找空衣架時,一系列清晰的圖像出現在他腦中。這種情況有時會出現,在有的時候,他擺二十幾分鍾衣服也一無所獲。這裏是一位女士的領大衣,她和她丈夫的一位牌友發生了關係,非常害怕,但不知道怎麼結束這關係。一個男人的羊皮夾克。這傢伙在擔心——擔心他的哥哥,他哥哥前一個星期在建築工地上受了重傷。一個小男孩的羊衫——他祖母今天給了他一個收音機,他非常生氣,因為他父親不讓他把收音機帶進飯館。還有一件樸素的黑大衣,這大衣嚇得他全身冰涼,食慾全無。穿這個大衣的男人快要發瘋了。目前他表面上很正常,連他子都沒起疑心,但他對世界的看法正變得越來越陰鬱,充滿了偏執狂似的幻想。摸這件衣服就像摸一條盤着的蛇。
“是的,我仍有特異功能,”約翰尼簡潔地説“我真希望自己沒有。”
“你真這麼想嗎?”約翰尼想起那件樸素的黑大衣。他只吃了一點兒飯,東張西望,試圖從人羣中認出他,但沒成功。
“對,”他説“我真這麼想。”
“最好忘掉。”赫伯説,拍拍他兒子的肩膀接着的一個月,似乎過去真的被忘掉了。約翰尼開車去中學參加一次教師會議,另外把他自己的東西帶到新的公寓,那公寓雖然很小,但很舒適。
他開他父親的車去的,當他準備出發時,赫伯問他“你不緊張嗎?開車不使你緊張嗎?”約翰尼搖搖頭,他現在已很少想起那次車禍。如果他要出事,那就出吧。他深信同樣的事不會發生兩次,他不相信自己會死於車禍。
實際上,那次長途旅行很順利,會議很像過去的老朋友聚會。現在還留在中學教書的老向事都過來看他,但他注意到他們都不跟他握手,而且似乎到他們眼中有一種躲避的神情。在開車回家的路上,他使自己相信那只是想象…如果不是想象…那也有它有趣的一面。如果他們讀過<內幕)雜誌,就應該知道他是個騙子,沒什麼可擔心的。
開完會後,只有回到波奈爾等着聖誕節的到來,盛着個人物品的包裹再也不寄來了,約翰尼告訴他父親,這就是報刊的力量。代之而來的是一些憤怒的匿名信和明信片,寄信的那些人到自己受了騙。
“你應該到地獄中受煎熬。”一封信中這麼寫道。這封信是寫在一張皺巴巴的旅館用的紙上“你是個該死的騙子。我請求上帝懲罰你。你應該到羞恥,先生。《聖經》上説罪人要扔進火海被燒死!你是個為錢出賣靈魂的傢伙。但願我別在你家鄉的街上碰到你。”信就寫到這裏。署名“一位朋友(是上帝而不是你的)!”在《內幕》雜誌那篇文章刊出後的二十天內,有二十幾封這類信件寄來。有幾個富於冒險神的人表示願意跟約翰尼合夥幹。
“我曾做過一位魔術師的助手,”其中一封信誇口道“我能變戲法剝光一個老女的衣服,如果你準備玩測心術,需要我的加入!”後來信就逐漸少了。十一月末的一天下午,約翰尼檢查郵箱時發現它連續三天是空的,在回家的路上,他記起安迪·瓦霍爾曾預言在美國,每個人只能出名十五分鐘。顯然,他的十五分鐘來了又走了,對此沒有人比他更高興了。
但事實表明,這還沒有完。
“是史密斯嗎?”電話裏的聲音問道“約翰·史密斯嗎?”
“是的。”這聲音很不悉,也許是打錯了。但這不太可能,因為三個月前他父親就把電話號從電話簿上刪除了。這是十二月十六,屋角放着聖誕樹,外面正在下雪。
“我叫伯曼,羅克堡的喬治·伯曼警長。”他清清喉嚨“我…有人向我推薦你。”
“你怎麼知道這個電話號碼的?”伯曼又清清喉嚨:“我本來可以從電話公司得到這號碼,因為事關警察公務。但其實我是從你的一位朋友那裏得到的。魏澤克醫生。”
“山姆。魏澤克給你我的電話號碼?”
“是的。”約翰尼非常困惑地坐到凳子上。他記起了伯曼這個名字,他最近剛在星期增刊上看到他的名字,他是羅克堡的警長。這個鎮在波奈爾的西邊,屬於湖畔區。羅克堡是那個地區的首府,離諾爾威三十英里;離布里傑頓二十英里。
“警察公務?”他重複説。
“對,可以這麼説。我們倆是否能在一起喝杯咖啡…”
“事關山姆嗎?”
“不,魏澤克醫生跟這事沒關係,”伯曼説“他給我打了電話,提到你的名字。那是…至少一個月前的事了。坦率他説,當時我認為他發瘋了。但現在我們束手無策了。”
“什麼事?伯曼先生——警長,我不知道你在説什麼。”
“最好我們能在一起喝杯咖啡,”伯曼説“今天晚上怎麼樣?布里傑頓大街上有個叫喬的地方。在你的鎮和我的鎮中間。”
“不,對不起,”約翰尼説“我必須知道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山姆不給我打電話呢?”伯曼嘆了口氣“我猜你從不讀報紙。”但這不是真的。他醒來後,一直努力讀報紙,試圖瞭解他不知道的事。最近他剛讀到過伯曼的名字。確實如此。因為伯曼身負重任。他負責——約翰尼把話筒從耳邊拿開,看着它,就像看一條毒蛇,突然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