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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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要知道,皇太極之所以來搶,是因為家裏沒錢,沒錢,怎麼跟人勾結呢?
雖説此前也有李永芳、范文程之類的人前去投奔,但事實上,也都並非什麼大人物。比如李永芳,只是個地區總兵,而且就這麼個小人物,努爾哈赤同志都送了一個孫女,一個駙馬的(額駙)頭銜,還有無數金銀財寶,才算把他套住。
范文程更不用説,大明混不下去,到後金混飯吃的,只是一個舉人而已,皇太極都給個大學士,讓他當主力參謀。
李永芳投降的時候,是地區副總兵,四品武官,努爾哈赤就搭進去一個孫女,按照這個標準,如果要買通明代最大地方官,總管遼東、天津、登州、萊州、薊州五個巡撫的袁崇煥,估計他就算把女兒、孫女全部打包送過去,估計也是白搭。
至於分地盤,就更不用説了,皇太極手裏的地方,也就那麼大,要分都拿不出手,誰跟你幹?
當然,如果你非要較真,説他們倆一見如故,不要錢和地盤,老子也豁出去跟你幹,我也沒辦法。
所以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只要袁崇煥智商正常,是不會當叛徒的。
他糊皇帝的唯一原因,是兩個字——心虛。
沒法不心虛,跟皇帝吹了牛,説五年平遼,不到一年,人家就帶兵來平你了。之前幹掉了總兵,在北京城下又跟人兜圈,不經許可衝到城下,這事幹得實在太糙。
不把敵人説得狠點,不把任務描述得艱鉅點,怎麼混過去?
可他萬萬沒想到,這一糊,就糊過了。
皇帝當場傻眼不説,大臣們都嚇得不行,户部尚書畢自嚴的舌頭伸了出來,半天都沒收回去。
客觀地講,袁督師幹了一件相當缺德的事,但彩的表演還沒完,等大家驚訝完後,他又説了這樣一句話。
我始終認為,這句話讓他最終送了命。
“我的士兵連征戰,希望能夠進城修整。”這孩子沒救了。
在明朝,邊防軍隊未經許可進駐城下,基本就算造反,竟然還要兵馬入城休息,實在太囂張了。
當然,這個要求是有前科的。之前不久,滿桂在城外與後金軍大戰,中途曾經進入德勝門甕城休息,按袁崇煥的想法,他的地位比滿桂高,滿桂能進甕城,他也能進。
舉動如此可疑,大家本來就猜忌你,還要帶兵入城,遼東人蔘吃多了。
所以崇禎立即做出了答覆:不行。
(長篇)明朝那些事兒-歷史應該可以寫得好看[1612]袁督師倒也不依不饒:那我自己進城。
答覆:不行。
會議就此結束。
這一天是崇禎二年(1629)十一月二十三,據種種跡象顯示,崇禎判定,袁崇煥不可再用。
但除掉此人,還需要時間,至少七天。
幕後人物袁崇煥的宿命已經註定。
但他的悲劇,不在於他最後被殺,而是他直到被殺,也不知道為什麼。
事實上,致他於死地的那幾條罪狀裏,有一條是很滑稽的。
這條滑稽的罪狀,來源於三天前的一次偶然事件。
三天前,是十一月二十。
在這一天,皇太極率軍發動了進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