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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就一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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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回老家,總會在路邊看到這樣一對老人:霜染髮鬢的老婦人拄着枴杖,顫微微的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動,神矍鑠的老伴一手挎着她的胳膊,一手拿兩個馬紮子,到了夏天,手中就多了一把扇子。他們就這樣慢慢地、慢慢地朝前走…

但他們走得不夠優雅,缺少了耳鬢廝磨的温馨,因為老婦人得了腦血栓,走起路來晃晃悠悠,有點像嬰兒學步,老伴不得不攙扶着她走。走了大約有一百米的距離,就坐下來歇一會兒,然後站起來接着走,再走上大約一百米的樣子,再歇一陣兒,然後就開始往回走。雖然路不算長,但他們要走上大約一個上午的光景。只要天氣晴好,沒有雨雪擋路,他們就每天堅持這樣一百米一百米的走,走過了夏秋冬,走過了人生四季,一直走了二十年,走到了今天。

兩位老人之所以天天這樣走,並不是尋求林蔭小路散步的漫,也不是向人們昭示他們是多麼恩愛的一對兒。皆因二十年前,老婦人得了腦血栓,醫生的一句多走動有利於恢復健康的話,讓他們堅持走了二十年。他們用行動證實了醫囑的正確。

起初老人患病後,也不大情願走動,在老伴的鼓勵下,甚至是迫下,她才肯站起來走,後來,漸漸養成了習慣。自從堅持走路後,老人的病再也沒有復發。和老人前後患此病的人,大都去主席那裏報到了,她不僅活着,而且還活得跟當年一樣,並沒有多大變化,唯一的變化就是年齡,兩位老人都已越過八十歲的高齡。

這不能説不是個奇蹟,是什麼支撐着奇蹟的發生,如果説聲愛,未免顯得嬌情。你也許認為,他們一直相敬如賓,思愛有加,或者是青梅竹馬,志趣相投。其實不然,這樣的婚姻生活,只是小説,電影、電視中虛構出來的,一點兒也不現實。夫真正生活在一起,那是一個鍋裏掄馬勺,哪有勺子不碰鍋沿兒的時候,磕磕絆絆,吵吵鬧鬧,有哭有笑才是最真實的生活。

據説,老人在年輕時也鬧過離婚,離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戲班子演出,被他的搭襠飾演青衣的女子看上了,而且還非要嫁他。他回家和子離婚,子説死就是不離。結果可想而知,婚沒離成,兩人彆彆扭扭生活了好多年,最終女人用行動化了男人,兩人又和好如初。

年輕時誰也保不準犯點錯,犯錯不重要,重要的是給對方一個療傷的機會。等到繁花散盡,喧囂趨於平靜,落西山,夜幕降臨時,情漸漸褪去,剩下的只有相濡以沫。

我同事的婆婆公公則不然,公公年輕時曾背叛過婆婆,婆婆一直記恨在心,直到老伴去世都沒有原諒他的過錯。十年前,公公得了糖病,後來卧牀不起,婆婆和公公同住一個屋,但睡兩張牀,婆婆不管不問,老伴去世她沒掉一滴淚。婆婆始終堅守着諾言,用行動維護了諾言的純潔,可是她得到得卻是什麼,除了往事對心靈的折磨,還有就是子女的不解和怨言。

兩對老人,兩種對待生活的態度,得到的卻是兩種不同的結果。誰不希望夫相扶相攜到永遠的希冀,誰不想兩人一起慢慢變老的真愛情。當歲月磨蝕了紅地毯上的誓言,當柴米油鹽的瑣碎顛覆了花前月下的漫,這時的婚書早已轉化為合同書,責任替代了愛情。正是這種責任,才支撐那對老人走到今天。

愛也許就一百米,而責任卻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