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小姐是这样练成的 (12-05)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晓峰:“呵呵,你刚才不是叫我小弟弟,所以我才叫你大姐姐呀。”两人就这样互相轻松地调侃着。
一会他们点的菜上来了,晓峰也没征求晓雅的意见直接就帮她要了一瓶啤酒,打开酒瓶给她的倒了一杯,晓雅也没推辞,端起酒杯来就跟晓峰推杯换盏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这时的晓雅已有几分醉意了,两脸蛋被酒刺的红扑扑的,她醉眼离地说晓峰,你想不想了解我的过去,我现在好想告诉你我的过去。”晓峰:“你的过去我很兴趣,很想倾听”这时只见晓雅仿佛陷入了不堪回首的往事,半晌开始向晓峰娓娓道着自己的过去……
晓雅说:完整一个故事,就要从最开始讲起。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突然有跟你讲这个故事的冲动,我知道这样一个故事,怎样讲都讲不完美。
无数次记得童年时曾那样开过怀地笑,那时候,穿着补了补丁的衣服,和同村的几个女孩一起每天跑着跳着去上学,放学之后趁玉米正甜的时候偷了人家的回家煮食,夜里跟胆子较大的李娜去村后面那片黑暗的果园摘刚的果子。
我们常常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几个傻傻的女孩在无人的乡间小径上,忽然就可以大笑起来,笑到某人大叫:“我了子。”自己也有过几次这样的尴尬,就近抱住路边的小树,极力克制那润在一点一点化开。
很多年以后常常恋那笑,无比开怀,一尘不染。当然已经不会再那样去疯笑,不是不想再那样笑一次,而是真的不会了。其实童年很短。我的童年在记忆中更短。
因为穷,因为落后,还是因为人生本来如此?一眨眼,童年已经不再可以触到。有些人会把人生的阶段分得很细,童年,少年,青年,成年……我生在一个贫穷的小村,人生没有那么细化,记忆中除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本就溶成了一体,无法单独描述。
母亲说我早,从小就比别的孩子懂事。不知道是不是有真正意义的早,但是我十岁的时候就知道一个人去姥姥家走亲戚,在自家的菜园里摘几个微红颜的番茄,用巾包了去。
好像忽然就长大了,个子长成了和母亲一样高,用纤细的肩膀帮大人去抗生活。不是没有哭过的。十四岁那年在镇上的中学读书,每个星期回家一次。到了星期六的下午就格外兴奋,十多里路飞快就走过了,有一个原因到现在都没有对家人提起,因为饿。
很清楚的记得在学校的食堂每餐一个馒头,一碗菜汤,花钱最少的一个礼拜,只花了六块二钱。回到家至少可以吃,自己打的粮食,母亲蒸的馒头一个可以比学校几个大。
辍学的原因很简单,有一天捡了几十元饭票。没那么高尚立刻能想起丢饭票的同学会怎样着急,你不能要求一个每天在饥饿中读书的的孩子捡到饭票后立刻给老师对不?思想没经过斗争,就心安理得地去挥霍。
连着一个礼拜很充实,每天都能吃,神焕发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饭票用完的那个下午我哭了,躲在学校小场的一个角落,脸埋在双膝里剧烈地泣,眼泪无声无息,无可遏止,心中充了对人生的绝望。
你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就能体会到绝望吗?原来要吃,每个星期我至少需要三十块钱,每个月超过一百。家里全年的收入才多少?那年粮食四钱一斤,我家一年只打不到两千斤粮食。
聪明怎么样?努力怎么样?每门课程优秀又怎么样?我吃不,书继续读下去,我永远都吃不,未来很远,每天在饥饿中我本看不到未来的样子。
村里没有中学,妹妹晓旭过两年也要到镇上来念。我回教室收拾了书包回家,一路上闭着眼睛都止不住眼泪放肆地淌,没有回头再看学校一眼,那地方不属于我,不属于一个无法吃的孩子。
只有一个简单的想法,两年后妹妹到镇上去读书,最少要他每天不饿着肚子。到家眼泪已经干了,对母亲说不再读书,没说原因,只说不想再去。
母亲是个文盲,不懂什么人生理想,一生中也没见过亲戚朋友谁曾念了大学,默然由我,教我怎样做饭,怎样在衣服的破损处上补丁。
几天后学校里的老师来家访,拿了几张我分的试卷和获奖的作文给母亲看,希望母亲答应我再回去学校,母亲把那些拿在手里,唯唯诺诺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从厨房走过去,告诉老师说对不起,是我自己不想再读。那天没有哭,懒懒地看老师的无奈,觉其实无所谓。我想,收了书包回家的那天,我已经长大了。
接下来的两年,跟过舅舅去省城干建筑,做不了太重的活,和那些比我大几岁的女工们一起在新建的楼房里往墙上刷涂料,一天也能做完几十近百个平方。
并没能挣到什么钱给家里,工头是舅舅,我不能像别的工人那样每个月着舅舅结算工钱。知道舅舅不容易,从穷家里走出来手里没什么资本,说起来是工头,有时候比工人还难。
舅舅没等到兑现他发了财给我双倍工资的诺言就草草收工了,工地上摔死了个工人,前前后后赔了十多万,奋斗了两年刚有些起的舅舅彻底破产。
回去家乡,某舅舅眼圈红红的,说对不起我。我摇摇头,陪着他哭,并不想着自己的工钱,而是担心他年纪轻轻背了那么重的债,以后怎么样才能再翻身。
没在家闲太久,跟了同村的两个女孩儿到广东打工,刚了十六岁。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之前两年毕竟是跟着自己的舅舅。离开时世代务农的父母不曾有独自在外的经验传授我,只靠自己去闯。
没有文化,没有工作经验,只能做最简单的,在餐馆当服务员,每天择菜洗碗,客人走后打扫卫生,包食宿每个月拿二百元。
对我也就够了,基本上月月可以二百元拿回家,我用不着花钱。其实女孩子在餐馆做事名声很不好,因为城里的餐馆中大多有小姐,今天的社会小姐已经变成个让人极度反的词,你在街上大声叫一个女孩子为小姐,她如果脾气不好可能会冲上来你。
我们所在的那间餐馆里也有一群小姐,不用像我们干杂活的工人一样择菜洗碗收拾卫生,每天从早忙到晚,她们只在客人来了陪他们喝酒吃饭,子轻松而颓废。
常常在一旁偷偷看她们浓妆抹,惊讶她们出手大方,钞票一张一张甩出去似乎那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看不惯她们在男人堆里撒娇卖笑的疯像、偶尔喝醉胡言语丑态百出的样子,深知自己和她们不是同类,在远远的地方看,极少与她们谈。
有一天,一同从村里出来打工的李娜把我拉到没人的地方,小声问我:“老板娘给你说了没有?”我有些奇怪她的样子:“说什么?”李娜脸红红地告诉我:“老板娘昨天说,如果愿意陪客人吃饭,工资每个月能拿五百。”被她吓了一跳,“不行”两个字口而出。我望着李娜的眼睛,心想这个王娜是怎么了,刚来三个月,就忘记了我们曾经在村口发过的誓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