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第七章 稍纵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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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本来是义演。哦,是不是他其实拿了出场费啊?这个很正常嘛,演艺圈的人怎么会白干事的,人家是歌星又不是圣人,这个我懂的。」玉菁突发连珠炮说道。
「非也,比这个严重多了。」我笑道。
「咋了?他犯罪了?」
「这个到没有,告诉你吧。这周我们开了会,是市文化局下的文件,以后江城再也不会让他过来开演唱会了。」
「怎么可能啊?是不是他说什么话得罪文化局的领导了?」
「比这个麻烦多了,他可真够狠啊!以前我虽然不喜他的歌,但也觉得他有亲和力,是个好人。可实际上,哎!」
「你到底说不说啊,扯东扯西,就是不说他到底干嘛了!」玉菁怒了,咬了我左臂一口。
不算很疼,但是吓了我一跳,惊呼了一声,立马抓住伤处,顿时引来邻桌的关注。玉菁也被我吓到了,抓住我的左臂,轻轻起来,小声说:「对不起啊,一时动,用上力了。」
「暴力啊暴力!告诉你吧,罗迪安和他手下的人把演出所有的四百多万全部带走了,当晚就坐车到了省城,接着就搭飞机跑了。文化局对这个事情一点准备都没有,本没想到他能直接跑掉,最后文化局还自己掏包付了几万块的场地费。文化局这次是当冤大头当惨了,罗迪安人还没到,就要求必须住五星级的希尔顿,还把江城唯一的一辆林肯」林荫大道「,开到省城去把他接过来。」
「不可能吧!?那可是对灾区的捐款啊!肯定是造谣的。」玉菁的俏脸上写了怀疑。
我镇定地笑道:「这事百分之一百是真的,文件都下来了。我们张总说了,文化局本来还打算靠这场演唱会自己赚一笔,结果反倒贴进去不少,的十分尴尬,所以才下了对罗迪安的封杀令。」玉菁皱眉道:「那怎么不把他报出来,让他名誉扫地。」
「呵呵,怎么可能,这件事要是报出来,名誉扫地的是文化局的人。而且罗迪安在香港也不是白丁一个,他和黑社会关系很硬的,我们也犯不上得罪他,以后不让他再来骗钱就行了。」
「哎!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我还一直觉得他很男人呢!」
「哈哈,明星就是靠媒体写,写他好他就是雷锋,写他坏他就是黄世仁。不要太相信报纸杂志上的话,都是有目的才写的。」我越说越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菜已陆续上齐,夹了一块我最的牛,「牛腩太了!刀工细,每一块牛都切得大小一般,且肥瘦配搭,炒得火候刚好,第一口下去,酱汁发,香气嘴,不费牙又有了嚼头,口与味道搭配得真,这个实在是太好吃了。」
「好吃是好吃,可有这么夸张吗?」见我这般称赞,玉菁不问道。
「真的很好吃,牛最难做,不然就炒得死硬,不然就不,吃起来软软的不口。」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好吃的。对了,你一向十指不沾水,面条都能熬成浆糊的,怎么还懂这个呀?」玉菁甜笑着问道。
「呵呵,其实是我们大学室长教我们的,他爸爸是川菜大厨,据说在当地很有名。」玉菁一下来了兴致,放下筷子,追问道:「那你再给我说说其他几道菜的学问吧,我下次吃饭也可以跟同事说道说道。」
「嗯,这个冬瓜啊,一定要选形状圆圆的,瓜不透明,敲起来不硬不软,很有弹那种。虾球嘛,一定要用海里的虾,嗯……嗯……哈哈,其实这几样我也不懂,就是因为喜吃牛,总是问他牛的事情,才记得这些,哈哈……哎哟!你怎么又拧耳朵啊!」这家餐厅的味道还不错,但就餐环境太过西洋化,让人呆在里头别扭的,而且价格贵,两个人吃了八十多块,以我现在的收入,这种饭也就几顿。伞上传来雨点的嘀嗒声,两人共伞在夜中漫步,周围的行人都被雨伞分割出的小空间内,就像躲在各自的太空舱,忽近忽远、时聚时散,别有一番情趣。
把玉菁送到住处,刚想告别,她柔声道:「辰越,还早着呢,上去看会电视吧!」想想我还就去过一次,而且也好久没有看过电视了,上去坐坐也不错,反正雨下得正紧。
那个柳红不在,不知道是不是又和男朋友风快活去了,想起上次火辣的一幕,我的思维不仅移到了下半身的某处,小弟弟果然有点神。整间屋子只在靠窗的地方有一张老式的褐书桌,桌上堆放着杂物,还有几包方便面。两旁各有一张高低,下铺睡觉,上铺放东西。右边是柳红的,没挂蚊帐,没叠被子,还散的放着内衣、外套。
玉菁的就不同了,白的蚊帐看起来干干净净的,肯定是经常拆洗的。雪白的单,小巧的白底牡丹花枕头,还有粉的被子,看起来很温馨的觉。上架了一块长长的木板,上面夹了一盏小台灯,放了些画报杂志和零散的小玩意儿,仔细看看,居然有我拿给她的《江城之窗》。
今晚吃的口重,想要喝点水,温水瓶却是空的,玉菁搬过凳子,放上温水瓶,上了「水乌」。座装的太高,要烧点水也麻烦。
进门处的左手有个小铁柜,上面放了一台小小的东芝电视,只有十六吋,玉菁说是二手的,才160块。画面还算清楚,可惜这个时段全是广告,本没有正经节目,张嘴打了个哈欠,玉菁笑道:「你要困了,先到我上躺一会儿吧。」玉菁的软软的,透着淡淡的香气,伴着窗外沙沙的雨声,心中充了暖意。
睡不着,在上辗转反侧,手突然在枕头下面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摸索之下应该是一本书,出来一看包着牛皮纸,上面写着「艺术原理」,字体畅快,显然出自玉菁亲笔。不问道:「玉菁,都毕业了,怎么还看这个书啊?难道还跟做广告有关系?」玉菁闻声转头过来,忽的扑了过来,一把夺过书,双手抱在怀里。很是让人意外的反应,难道这本书另有奥妙?心中一动,我也抓住了书,玉菁埋头死死抱住。毫无空当,我急中生智,在她丰美的大腿上掐了一把,在她哎哟一声中,我夺过了书。拆开书皮一看,竟是大名鼎鼎的《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一惊,书又落到了上,玉菁闪电般抓住藏到了身后的被子里,俏脸飞红,眼中充了委屈似的小心,红润的双撒娇似的上翘。
心脏像获得了加速度一般跳动着,幻觉之下玉菁放佛变成了书中那位生理得不到足的贵妇康妮,而我则是优雅斯文的克利福德,不,我是野强壮的奥利弗,我想要得到那个高高在上、美无匹的贵夫人。
我身子向右倾倒,朝玉菁的双移去,谁知却被玉菁一把推开,她娇声道:「别闹了,不就一本书嘛,又不是小孩了,还非抢到才算呢?」她全然误会了我的所图,「你呀,最近力气变大了不少呢,刚才抢书的时候劲儿大呢!」好像也是,玉菁看起来身材苗条,但因为从小在山里长大,很有劲儿,我刚才能一下抢过书,虽然分散了她注意力,但还真有点意外。看来我每天晚上的引体向上没有白做啊!想着不双臂暗暗使劲,觉了一下自已的肱二头肌,好像是比以前有力多了。
不敢再提那本书的话题,恰好沸腾的开水拯救了这一段台词的空白,主动起身倒水。很容易找到了玉菁用的杯子,还是大学时我送给她的红小猪瓷杯,倒了七八分。往桌上又瞅了瞅,我看到一个透明玻璃杯,还算干净,拿起来刚要往里倒水,玉菁制止了我。撅嘴道:「怎么能用这个啊,这是小红的。笨蛋。
你用我的,我自已再找一个。「说着从柜子找出一个白的大瓷杯,自言自语道」我就用这个吧,反正买了还没用过。「从我手里拿过温水瓶倒了一点水,涮了涮杯子,才倒了一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