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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要改,这不是预约创作,我们现在三首作品已经全部创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是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创作的状态。
所以,绝不接受什么预付三成,编曲配乐录制等工作全部完成付四成,开播之后再付最后三成的方式,必须一把付清!然后,唱片销售的分成比例问题。
因为现在所有的音乐唱片销售几乎全部都在网上进行,而网络销售是存在单曲销售这一模式的关系,所以,这一块又分成了单首作品的分成和整张专辑中彭向明应该得到的分成,这两大块。
除此之外,还有《三国》电视剧的配乐中一旦使用彭向明创作的三首歌的旋律,将会产生的很明显的采样问题——这个也是要给钱的!紧接着还有聘用的问题,彭向明出任《三国》第一季的音乐副总监,并担任《滚滚长江东逝水》、《历史的天空》和《这一拜》三首歌的监制,每件事,都需要一笔薪酬,这笔钱需要从剧组给出的音乐方面的制作预算里扣,但能抠出多少来,甚至能不能把对方的预算窟窿给抠大点,全靠谈。
编曲版权可以给公司,但编曲费要有,尽管这个编曲,是已经被计算进此前关于唱片销售分成里面的了,是要过分成的了,但这个编曲用在电视剧上,就还得给钱——这也是一种授权。…………坦白讲,彭向明就在一边旁听,尽管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他尝试着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注意力和神,去努力的梳理并理解他们的谈判过程,掌握他们谈判中的痛点和那每一步的你进我退。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从越来越明白,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煳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煳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煳涂,每一点利益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暂时休战。
简单的工作餐之后,又再次开始锋。
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条款字句都修改的面目全非,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很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脯说自己不坑人?」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梅姐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后」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梅姐终于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麻?为什么此前的谈判,他虽然貌似绝不开口、绝不手,但却一直都不肯出去躲一躲,要亲自盯在这里?说白了,就是怕这件事会出什么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这个机会,重要的是让自己复制出来的这三首歌成为这一部《三国》的主题曲、片尾曲和曲!至于钱多一点、少一点,其实真的并不重要。
当然,谈成现在这样,他只会更高兴。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担任《三国》剧组音乐副总监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权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样授权合同。
还有三份,则是三首歌在将来出版原声碟之后的销售授权合同。
就这,还差三份呢,分别是三首歌在原声碟中的采样授权的销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钱。
彭向明代表自己,刘星语代表大钟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十份不同的加起来厚达至少几十页的合同上签了字,然后互相换,又签字,随后就被刘星语接过合同,代给同事,拿去相关部门盖章。
直到这个时候,她也才是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面带苦笑,对彭向明说:「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经纪人?要不是真的比较看中你这几首作品,我真是…」…………刘星语是执行制片,一手掌握着《三国》剧组的财政大权,虽然现在剧组尚在筹备阶段,但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她,终于应付完这一场谈判,她很快就告辞离开,又过了十几分钟,属于彭向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盖好了公司印章之后,终于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这才算是彻底完成签约了。
这个时候,人家公司的员工都已经开始纷纷下班了。
俩人要去找刘星语要告辞,却被告知刘总已经出门了。
于是俩人直接走人——刚一进了电梯,在会议室里始终做淡然事外状的彭向明,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合同,一边看一边问,「梅姐,你这一共是给我谈下来多少钱?」祝梅抿嘴一笑,没立马回答,扭头看看电梯,直接按了一个二十一楼。
电梯旁边标着呢,二十一楼有一家茶餐厅。
等到了二十一楼,找个僻静的角落,点上两杯茶,要几样点心,两人坐住了,这才逐一的给彭向明盘账——首先是彭向明马上就能到手的授权费。
三首歌的词、曲,以及彭向明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的编曲,同时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授权费60万,每首歌20万。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授权费30万,每首10万。
这是合计90万,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内打入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稳稳落袋,彻底到手了的——虽然编曲还没给。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担任《三国》的音乐副总监、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工作,对方所支付的报酬。
音乐副总监的报酬,三万块,三首歌的监制,每首两万块,共六万。
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跟着学习」,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
以上,总共是99万,都是预期中会很快拿到的。
接下来,就是极为细分原声碟销售分成。
那个实在太复杂,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细说起来极为繁琐,但归总来计算,倒也大致条目清楚。
一旦原声带上市销售,首先是单曲。
彭向明拿出来的这三首歌,他将独占词、曲、编曲和监制这四项的分成,可以说,只有一个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所以,每首歌每销售出去一份,他都将获得15%的销售分成——针对这个版本,三国原声,这是永久的分成。
至于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别人的事情了,他没资格参与。
在事实销售中,一首歌的网络定价,一般都是两块钱——像许志君那样的偶像,人家敢定价五块一首,关键是还不愁卖,动辄销售额破亿,那是人家的本事,并不是市场的常例,两块钱到三块钱一首才是正常价——按两块钱一首计算,这三首歌每有一个人购买了其中一首,彭向明都能得到三钱的分成。
而在整个的一张大专辑里——等到出来,大概会定价20或30之类的——彭向明仅凭目前的三首歌的词、曲、编曲和监制,已经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三首歌本身的创作,每首1.5%,作为监制,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
当然,之后大家还会再签三份合同,在那三份合同里,会视霍铭这位音乐总监,到最后在这张原声碟里到底采样了几段彭向明的歌曲,来计算他那些被采样的部分,所应该获得的分成。
总之,复杂的。
折算下来就是,截止到目前的谈判成果,一张售价很可能是20块钱的《三国》原声大碟,每卖出去一张,彭向明能拿到1.02元。
如果霍铭在配乐和随后的三国原声碟出版中,大规模的采用彭向明这三首歌的旋律做采样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能拿到的比例会再多一部分。
能拿到这个最终结果,其实已经大大超出了彭向明原本的期待了,若是他自己谈判,顶多也就能拿到这一半的价钱。
所以,这15%花的值!啊……对了,我这马上要到手的90万,必须得分给她……13万5千块!不行,晚上一定要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