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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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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醒过来,面对热情似火的同学和老师们,很知足。当主持人和我说话,要我向大家介绍自己的时候,台下的观众更是爆炸了,甚至有几个动过分的女孩居然奔上舞台来拥抱我,我回头往往张箫,他的眼里也全是喜悦,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抬起左手,邀请张箫一起谢幕,答谢师生们对我俩首演的认可。

是夜的庆功会上,晚会的演职人员都要我俩再来一首,他们说了好多好多,什么《纤夫的》啊,什么《心语》啊,但是我觉得还是不恰当,于是我壮着胆子,索放开了,便说唱一段传诵甚广的《天仙配》吧,于是喧嚣的饭馆霎时安静了下了,只剩下我和张箫的演绎。那一瞬间,不知张箫有没有内心活动,反正我当时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当年在西安巴国布衣的那次庆功会,还有那?迦坏?kiss。当我俩唱完之后,起哄的人一点不比当年巴国布衣的水平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只是我的心里已经坦然多了,不就是kiss张箫或者被张箫kiss嘛,这个有啥不好意思的,心里还想呢,俺俩的故事你们没见到呢!

时光飞逝啊!幸运的是,我俩幸福的走到了一起。

《天仙配》女:树上的鸟儿成双对郎:绿水青山带笑颜女:从今不再受那奴役苦郎:夫双双把家还女:你耕田来我织布郎:我挑水来你浇园女:寒窑虽破能避风雨郎:夫苦也甜合:你我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第124章闲的时候会坐在湖边的椅子上,看着过往的游客,望着那枯荣的野草,有时候也会想想自己当年考试时候所遭受的那个罪啊,哎,不由地让我想起了唐朝诗人孟郊的那首《登第》:“昔龌龊不足夸,今朝放思无涯;风得意马蹄疾,一看尽长安花。”得意倒还没有,只是觉自己能再有机会“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是多么的幸福。当导师征询我的意见,问我要不要攻读博士的时候,我真的对这种难得的机会而倍珍惜,怎么能不读呢?!真的是只有失去之后才回真正的懂得珍惜,格外的珍惜。于是,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读博士。进而导师便格外器重在下,无论公事还是私事都会和小可聊,小可俨然成了导师的秘书、助理和代言人。

其实,搞定导师就和搞定小朋友一样,简单的很。估计这就是知识分子的通病吧。单纯可,思无!这也是知识分子的悲哀吧,容易中了食者的圈套。双刃的吧。不管怎么样,咱家反正是把导师搞定了!

房子终于搞定了,虽说不大,但是甚为心,因为这是我和张箫的心血。于是我俩便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也习惯于买菜、做饭、收拾家、洗衣服的居家生活。时不时会请王丹妮和李君来家里玩耍,只不过后来便不好意思再叫了,王丹妮终于找到意中人了,真不错的男孩,光健壮,很不错。李君更强悍,据说是招了一个富二代,那个时候还没有“高富帅”和“黑木耳”什么的词汇,只是觉得李君招了一个不错的人家。

当我在张箫耳边唠叨了几次,难道真的是略带羡慕地说了几次“人家李君找了个好归宿”之类的话,反正张箫不耐烦了,怒了,直接甩了句:“你也可以找一个富二代啊!”得我脸通红,却说不出话来。也许他太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了,李君这位男朋友只是听他说过,却从来没见他带出了让我们瞅瞅,起初还以为是李君家的那位内向不喜见陌生人呢,后来王丹妮给我传消息才知道:哎,你可不知道啊,李君家那位和他约法三章呢,说什么不介入对方生活,也不许对方介入自己生活,更有甚者,他家那口子都不许他说他俩有关系呢……

晕死!我边听王丹妮的描述,边想:要是张箫敢tmd给我立这样的军令状,小爷不把他的命子剪掉,那小爷就不姓苏!不过转过头来一想,有那样一个极品男作比较,显得我家张箫是多么多么的我、优秀、nice、善良、温柔、忠贞……如果不是怕诸位心烦、头晕以及恶心,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全部中文、英文、韩文、文、法文全部褒义的词汇摆在这里,呵呵。

当然了,作为奖励,那天一回到家,便开始给张箫做我最拿手的清蒸鲳鱼、蒜蓉大虾、末香菇煲,还有他最吃的手擀面。做好之后便点上一支蜡烛,倒上两杯酒等他回来。听着走廊里那独特而悉的脚步声,就在那一瞬间我居然突然冒出一个巨不要face的idea-----“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好吧,套用屈原的诗就是这个意思了。只可惜我才疏学浅,一下子想不出哪句诗文会和我当时的情景一样。算了,不拽文了,说白了吧,就在张箫敲门的时候,我神速地光了身上的全部衣服,给他一个赤果果的惑。

当他开门的一瞬间,我借着昏黄的烛光发现张箫的脸上,先是一怔,紧接着便是极度的兴奋,反手重重地将门一摔,两只鞋子随脚一踢便飞了老远,径直走过来便搂住我,地、陶醉地说:宝宝,今天是什么子啊,怎么这样赤果果啊!

怎奈就在这个当头,我那处女座的病又犯了,闻到他身上的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