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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看上去整洁,原来是因为东西全进衣柜里了。
看了看眼前糟糟的画面,炎霆认命地收拾起来。
谁让他养了个小祖宗呢。
将上衣子分开挂好,炎霆捡起一件白的衬衫,觉手不太对劲。低头仔细看了看,发现是自己的衣服。
动作一顿,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衣服上皱褶很多,袖口的刺绣标识有些磨了,应该是经常穿着和水洗。
修长的手指不自觉收紧,指腹摩挲着袖口那处没洗干净的污渍,炎霆勾了勾,突然就笑了。
像是风化雨,乌云散去。
一缕光照进屋子。
他以为小孩儿没有心,走得决绝,且头也不回。
原来……
炎霆走出卧室时,里面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他在院子里逛了圈,最后在旁边那间矮小的瓦房里找到了小孩儿。
灶台里的木柴燃烧旺盛,锅里炖的咕噜噜冒着泡。
林沅坐在小板凳上,手里端着碗黑漆漆的汤药。
炎霆见他伸出猩红的舌尖了,又嫌弃地把碗端开,如此好几次,脸蛋儿都快皱成包子了。
“你在喝什么?”炎霆忍不住开口问。
也不知道是什么难喝的东西,把一个小吃货都为难成这样。
在c市别墅里时,林沅把花园里管家种的那颗观赏的苹果,都给偷吃光了。
只剩光秃秃的枝桠。
管家发现的时候,还以为是外面来的野鸟雀偷吃的。
炎霆也不知道,这小东西为什么放着茶几上那又大又红的苹果不吃,非要去尝那又小又酸涩的玩意儿。
被抓包那次,林沅手里握着半个苹果,腮帮子鼓鼓,以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甩给他三个字,“你不懂。”吃货的最高境界,就是所有看似能吃的东西,都能往嘴巴里。
除了喝药。
炎霆的声音猝不及防响起,把林沅吓得手臂一抖,差点儿打翻碗。
他正在和世界上最难喝的东西做斗争,这么一吓,脾气立马就上来了,暴躁地瞪向找揍的男人,“你说你走路不出声,是不是想吓死我?”吓死我,就可以去找新了。
瞧,多狠毒的男人啊。
要是放在古代,是要被浸猪笼的。
虽然现在没猪笼了,喂猪笼草也行。
林沅捧着碗,小脸儿气鼓鼓,愈发不想喝药了。
要不是炎霆这个老狗,他怎么会沦落到每隔几天就要喝碗安胎药的地步。
李是中药世家,以前是镇里医生,很多病人从大城市慕名而来。
近几年,儿女们怕她累着,不让她再行医看诊。
林沅到达这个镇子的当天,碰巧遇上不慎摔倒在路上的李,将她背回了家。
于是,从那天起,林沅就在这儿住下了。
两天后,李便发现他怀孕了。
药是李亲手熬了好几个小时的,就这么倒掉很费。
林沅不想对不起李的辛苦,也不想喝药。
圆溜溜的眼珠子在屋内扫视一圈后,他将视线落在很不要脸,非要凑过来的男人身上,“这可是好东西,喝完之后,不疼腿不软,一口